暮枫叹了口气,“冰雪,就当我们什么都没发生过吧!”
白冰雪愣了一下,眼泪流了下来,“真的,能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真的回到雨柔身边,把我忘记吗?”
“呵呵,”暮枫笑了,回过头看着白冰雪,“就算雨柔醒过来,以她的性格,她还会再要我吗?”
“是我自已不觉悟罢了!”暮枫象是在自言自语,“夏雨柔这个人有洁癖呢!自从我背叛她的那一刻起,我就已经失去她了,我怎么现在才知道呢?太晚了。”
有些东西,是不是非要到失去的时候,才知道它的宝贵。有些东西,是不是当你失去的时候,才发现其实你一直都拥有,只是,你自已没有发现。
有些东西,失去了就是失去了,失去了,就再也找不回来,哪怕你用一辈子,下辈子或是下下辈子,都不会再找到——当初最真最纯的那个;剩下的相象的,相似的,却都不是你想要的那个了。
第二十九章
“我们今天来了一个新同学,叫夏雨柔,是从云雾山高中转校过来的,以后就是我们班的一员了。”班主任是四十多岁的老头,说话也是打着官腔,一点都没萧云海可爱。
“张海,你坐到后面去,夏雨柔,你坐张海的位置。”老师给我安排了位置。
叫张海的胖男生收拾东西,从倒数第二排搬了出去,坐到最后一排没人的位置。我坐到张海的位置,同桌是一个戴眼镜的男生。
“好久不见了。”眼镜男对我一笑。
我看了看他,眼熟,但想不起来以前在哪儿见过他。“你是?”
“叶中华。”他自我介绍道,并且伸出一只手来。
我想起来了,他是和我一个中学的,四班的班长,学生会的团支部书记。很有名的一个人。我们两个班对门,以前常常能看到,只是没有说过话。
“夏雨柔。”我伸出手和他握了握,“以后还要请你多多关照。”
“彼此彼此。”
这是我们九年前认识的场景,不是现在的。
现在的场景是:
我坐到位置上,伸出一只手,“好久不见,叶中华。”
他一下子愣住了,“我在学校那么有名吗?大家都认识我。”
“是啊,因为你够臭屁,让人很是印象深刻。”我的手还伸着呢。
他伸出手来握了一下,“是因为那件事吗?”
“差不多。”我笑了起来,把手抽了回来。
“不会吧,大家都知道了?”他皱着眉头:“你阴我。”
我只是笑,不再言语。
这叶中华也算是一方人物,只是臭屁的要命,认为全世界的人都在暗恋他,包括男性。中学的时候曾经收到过一封情书,是男生写的,让他郁闷了好久,这事大家都知道。
转学一个星期了,和叶中华他们混得很熟了,因为我太知道他们这群人喜欢什么东西,投其所好,在最短时间内让他们认可我,融入他们,这是别的女生所做不到的。他们的团体,叫黑衣帮,所有的人都喜欢穿黑色的衣服,不是因为酷,是因为他们懒,不喜欢洗衣服。
我不喜欢穿黑色,相反,我更喜欢白色,所以总能看到,万黑丛中一点白,那一定是我。我的主要工作,是帮他们安排篮球和足球的比赛,接受别的班级的单挑。
一个星期了,萧云海一封信都没写过给我,没有一个电话,仿佛这个人,从来都不认识我。我接到过宁兰的一封信,写了些高中的近况,分班了,许多同学选文,包括秋暮枫。洪大刚选择理科班,两个人分别是两个班的班长。秋暮枫在积极参与学生会的换届选举,希望很大。
信中没有提及萧云海,一句也没有,我也不好意思回信去问。
“好郁闷啊!”我坐在操场上,中午休息两个小时,不想再教室里待。吃过中午,跑到操场上看他们踢球。
“怎么了?”赵越跑了过来,中场休息,他是守门员。
“你们一个球都不进,没劲。再不进球我可回去睡觉了。”我看着地上一堆的水壶,其实有什么用呢?哪一次休息的时候不是一堆女生上来递水的。什么样的都有,我这些水壶,也没有派上用场。
“好,一会儿我去进球。”赵越开玩笑地说,他是守门员,不守门,想去进球当前锋,我一点都不懂足球,我不知道是不是谁碰到他都算越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