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拿出了萧云海的信来,“柔柔,对不起。”他第一句,说是这样写的。
这是一封长信,很长,他从来都没有给我写过这样长的信,每每都是一张纸了事。这次,他写了很多。
他羡慕我有这么多信得过,能帮助我的朋友,他说,不管你以后会走怎么样的路,会做出怎么样的选择,这段时间,总是最美好的,永远会记在心底,不会忘记。哪怕有一天人也离散,时空转变,许多东西都改变了,但只有一样,是不会变的,那种东西,叫记忆。
萧云海必竟是当过老师的人,写出来的东西平平淡淡,却隐含了许多寓意在其中。只不过,通篇,没有一个字,提及我们的感情。难道真如他所说,我们,根本就没开始过。
在大信封里,还有一页纸,很小的一张,象是什么东西的卡片,萧云海飞舞的笔体,在上面写了一首小诗:
“我曾经爱过你;爱情,也许,
在我的心灵里还没有完全消失;
但愿它不会再去打扰你;
我也不想再使你难过悲伤。
我曾经默默无语地,毫无指望地爱过你,
我既忍着羞怯,又忍受着嫉妒的折磨;
我曾经那样真诚,那样温柔地爱过你,
但愿上帝保佑你,另一个人也会像我爱你一样”
我知道,这是普希金的诗,《我曾爱过你》。这首诗是献给安娜·阿列克谢耶夫娜·奥列尼娜。这位情圣一生喜欢过许多女人,最后死在决斗中。我喜欢这首诗,但很苦涩。
我还记得他的另一种诗,《叶卡琳娜》中写到:“在太阳面前,月亮暗淡无光,在新欢面前,旧爱没有味道。”
我笑了笑,把信一点一点撕掉,撒在河中,看它们渐行漂远。
“你很多事知道吗?”我把秋暮枫的信放在他的桌子上,在他前面的位置坐下来。
他把信拿起来,抽出信纸,“难道我的文笔不好,自己看了都很感动啊!”
“无聊。”我站了起来,我不是文科班的,不好总在他们教室里晃荡,“麻烦你以后做点有意义的事情。”
他只是笑,不作声。
总算,可以松一口气了吧!
八月,黑衣帮的众人集体来看我,我时常会和叶中华通通信,但没想到,他把大队人马都拉了来。
大刚向来有特权,弄了两间宿舍给他们住下,这里山清水秀,可以让他们玩几天。
“其实,你已经可以再回去了。”叶中华对我说,“学校也是迫于压力,才会不得已。他们还想让你出成绩提高升学率,不会不要你的。”
“算了。”我笑了笑,“象我这样的问题学生,还是老老实实待在这里比较好。”
叶中华摇了摇头,“你的警察叔叔呢?分了?”
他还是那么爱开玩笑,“警察叔叔,有这个人吗?我怎么不知道?”我迎合他的口胃。
“那么,”他靠近我,“我有希望了?”
“别逗了。”我打了他一下,我对他这种人,还真的不是很感兴趣,除了自大,自恋,看不出有什么优点来。
他摸了摸头发,“真失望啊,被人拒绝了。”他还是那么没正形。
“好了,别胡闹了。”我拍拍他,“你那么受欢迎,和你在一起,会被人拍死的。”
他大笑起来,有点无奈,“好了,我要去找他们了,你不是说安排我们喝羊汤吗?什么时候出发?”
我看了一下手表,“十一点,我让大刚去叫你们。”
“OK!”他比了一个手势,“等会儿再见了。”
大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