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会被这个雌虫亲手摧毁。
不符合美丽定义的事物、所有不遵循他内心规划行进的产物,都会被扼杀——正如年幼的他。
恭俭良想明白这一点,不安地蜷缩在雄父怀里,问道:“如果有一天,我不漂亮了呢?”
“在雄父眼里,小兰花是最漂亮的。”
温格尔道:“不是皮囊上的漂亮。是……”他顿了一下,亲亲幼崽的脸颊,笑眼弯弯,“是小兰花独特的魅力。”
恭俭良信了。
他不大会表达情感,最初甚至不会感知情绪。沙曼云是他出生以来,第一次强烈的情绪波动,这个雌虫宛若梦魇出现在每一个深夜,叫他抓紧身边唯一的守护神不敢入睡。
“小兰花真好看。”
“小兰花真乖。”
“小兰花,雄父的宝贝。”
二十年了,恭俭良慢慢被雄父的温柔裹挟,变得柔软、娇气、贪恋,从一块冰冷质朴的刀胚,变成一个满身缺点的人。
沙曼云看不上这样的孩子。
他上下打量无能咆哮的恭俭良,眼神不加掩饰地打量从哪里下手更加方便,叫自己的孩子残废又不至于死掉。被缉拿归案前,沙曼云曾经是优秀的军医预备役,是第一批重点培养名单的榜首。
“说完了吗?”
“没有。”
恭俭良卡壳,张张嘴,想要继续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要说什么,徒劳地重复着“杀了你”“都怪你”之类的话。
“温,把你养得太娇气了。”
沙曼云给自己的雄虫判了死刑。他已经确认自己在雄虫的精神世界,世界之外的自己已经死掉——此刻的他,应该算是恭俭良混合着记忆、新闻资料、他人描述,勾勒出的综合体。
真正的沙曼云绝对不会和幼崽废话。
他应该是抄起刀,叫恭俭良尸首分离,再扬长而去。
而非在这里废话。
沙曼云点了点头,判断完形势,清楚自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又在哪里之后。他便感觉到自己发生了变化,他的双刀融化成一块软绵的白布,略微粗糙的布料下可以感觉到空气在流动。
“不要!”
恭俭良叫得又慌又乱,咬得舌尖出血,满口都是血沫,“你想要杀了我——你还是想要杀了我——无论多少次啊啊啊无论多少次。”
“你不应该存在这个世界。”
“滚开。”
恭俭良向后退去。他都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力气,愣是捂住开膛破肚的腹部,翻个身,在地上爬行。肠子被石块勾住,拖出两米长,血迹黏合在灰尘上,沙曼云踩上去,留下一个又一个白脚印。
他的脚掌黏连起亲子的血,面无表情走过去。
血脉之中,属于杀人魔的基因死灰复燃——当一个人不复存在,看不到任何生活与生存的希望时,他只想在面前这个孩子身上完成虐杀温格尔的心愿。
“放心。”
一想到恭俭良是温格尔的孩子,沙曼云幻象继承得那点温柔不经意释放出来,“我会温柔。”
恭俭良太熟悉这个表情了。他对禅元说过很多遍这种话,但换做被害人视角还是第一次。他张口尖叫,口腔被沙曼云箍住,脸颊两侧的牙关“咔擦”一声卸下。
他呜呜地叫起来,挥手要打,沙曼云一脚踹在他的关节上,又是“咔擦”一声。
“温喜欢你,仅仅因为你是他的小孩。”
沙曼云的手抚摸过恭俭良的双眼和脸部轮廓,竭力从上面寻找到与那个雄虫相似的部位,“他最爱的还是你的大哥,根本不是你。”
恭俭良别过头,挨了沙曼云一个巴掌,脸被掰正,直面发黄的天花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