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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部分(第2页)

霸梅见秦峥倒是喜欢路不弃,便不着痕迹地道:“小孩子总是好玩的,等你有了孩子,怕是更喜欢。”

秦峥听她这话音,顿时明白其中意思,却是故作不知,并不回话。

这一日,总算到了二十七,第二日就是路放登基为帝的大日子。可是这一日却是阴霾满天,群臣纷纷议论,觉得这是不吉之兆。可是路放却并不在乎的样子,难得的不再忙碌,于是秦峥终于见到了好多日子不见人影的路放。

路放眸中闪着别样的神采,抱紧了秦峥道:“以后你就要和我一起做这锦绣万里山河的主人了,你喜欢吗?”

秦峥听出了他语音中的激动,心中却是浮现了往日一幕幕,那个垂死地躺在荒僻土地上的死囚犯,那个一路陪自己风雨走过艰难求生的逃荒者,那个默默地在十里铺的后厨洗碗擦锅的杂役。

如今,少年已经成为了弱冠之年的青年,他英姿勃发出类拔萃,胸中自有万千沟壑,他眉目间散发着耀目的神采,如一把光寒照九州的名剑,即将在这片饱经沧桑的大地上一展自己的雄才伟略。

秦峥忍不住抬起手,捧住他刚毅的脸庞。

她比路放略矮,可是只一抬脚间,微微仰脸,便用唇贴上了他的,口中低喃道:“喜欢。”

路放顿时石化,僵硬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秦峥的唇迅速地离了他的,眸中闪动着跳跃着的笑意:“你怎么傻了?”

路放很久,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凝视着面前的女人,胸臆间有什么在冲撞,深吸了一口气,压抑下那几乎冲入云霄的爱意,缓缓地道:“你……”

你不是不喜欢吗……

因为被高璋强吻过,所以不喜欢的。

秦峥自然明白了他的意思,笑道:“总不能我被狗咬过后,就不吃狗肉吧。”

路放听了,欣喜之余,又觉得怪怪的,摸了摸自己的唇,回味着刚才她碰上来的滋味,想着这和狗肉却是差别极大的吧?

他俯下头来,揽着秦峥,还待再要去亲,可是秦峥却觉得太痒,不让亲了,又说太奇怪,于是躲着。路放既然已经被亲过,便开始想着方才那滋味,当下非要去亲,躲躲闪闪间,两个人就闹了起来。

这一番打闹,很快便闹到了床上,你压了我我压了你的,至于最后谁压了谁就不得而知了。

不过好像路放后来到底没亲到秦峥的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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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便是三月二十八,路放的登基大典。头一天这天气还是阴霾四布,本来群臣很是担心,可是到了二十八的清晨,这天气却是云开雾散,一轮红日冉冉升起。众人大喜,直呼这是大大的吉兆,这是得天命而称帝啊!

这一日,即将登基为帝的路放,低首看了看自己尚且在沉睡中的夫人,自己起身,亲手为自己穿上了早已制作好的绛纱袍。只因经过众人商议,为了表示对大炎先帝的敬重,新朝要从火德,是以龙袍选用绛色。当下路放穿过了绛纱袍,又穿上蔽膝,腰上束了金玉大带,戴上了白罗方心曲领,最后,梳理过头发后,将头发束起,戴上了卷云冠,配上了佩绶。

打理完毕,他对着铜镜,望着镜中的自己。

良久后,他回首,再次看了看床榻上躺着的女人。

若不是昨晚她太过劳累,现在不是还能起身来看看他初次穿上这身龙袍的样子。

不过很快,路放唇边泛起一抹笑,今日早晚都要看到的,不是吗?

路放走到床边,伸出手指,戳了戳她兀自睡着的容颜,秦峥正睡得香甜,忽然被个沁凉的手指碰了下,有些恼意,一把将那手指甩开,然后扭身面向里面继续睡去了。

路放越发绽开笑来,转身离开了。

皇城内外,已经是彩旗飘扬,映衬着这红日蓝天,将这座数百年的古城衬托得分外喜庆。

在各色彩旗仪仗的导引下,在那钟鼎鼓乐声中,身穿绛纱袍,头戴云游冠的路放,路放亲自率众人来到天地坛前,这是数百年前先人所建的祭坛,里面分别有天、地、日、月。

路放先去了第一层的天地坛,只见南向东位供奉着昊天上帝,西位供奉着皇地神祇,路放一一拜过后,便撩起龙袍,率领众人来到第二层的日月之位。这第二层却有不同,两侧东西分列供奉着星辰、社稷、太岁、岳、镇、海、渎、山川、城隍之位。

拜过天地后,便开始燔柴祭,即燔烧祭坛之上的木柴,将宝玉和牛羊猪三牲置于火上炙烤,令芳香直达天庭,意义在于恭请天地神灵前来参加此人间盛会。

路放撩起绛纱袍,跪在那里,双眸凝视着那一缕芳香直直窜向青天白日之处。

许许多多的过去在眼前浮现,父亲临死前的悲壮慷慨,哥哥们临死前的那倔强的不甘,在牢狱中饱受辱打的痛楚,逃荒路上那惨绝人寰的一幕幕……

路放盯着那一缕青烟,眼前却又浮现昔日逃荒路上,那个在风中瑟瑟抖动的失去颜色的红头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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