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不是坐不住吗,留在这家里也是‘祸害’,这么好看的衣服别人见着了不能试,想做也没有布料,用别料子做吧,又差得太远,愁死我喽。”
蒋桂香接过叶知知递来的茶水,“你是不知道,这几天我嘴巴皮都磨干了,喜欢的人太多了,那身蕾丝的,我连摸都不敢给人摸,就怕勾了丝。”
蒋桂香的高兴完全出自内心,看叶知知的眼神更加火热。
这姑娘可是个宝,早知道她当初就不应该太过犹豫的,现在人家都进了厂,捧上了铁饭碗,那些话她也不好再提。
“真做好啦!”黄民知激动地拉住叶知知的手,她早就在脑海中按叶知知的话勾画了新衣的模样,甚至也做好了希望落空的准备,可真到了这时候,心里也是期待又激动。
蒋桂香一见黄民知就点了点头,蕾丝布料不好做衣服,她赶急工做出来的衣服自然希望能有个称得上的主人,转眼又看到站在一边的陈爱红,招手喊她,“爱红。”
陈爱红挤过来挽住蒋桂香,小心地看了眼周围,心里默数一下得有二十来个人,还有好几个生脸孔,可能是别厂的,“蒋姨,我这心里怎么怦怦跳下不停呢。”
“别急!”蒋桂香强压着心底的紧张,拍了拍陈爱红的手。
宿舍外都是些年轻姑娘,大家叽叽喳喳地讨论着,都很好奇毁誉参半的叶知知能做出什么好衣服来。宿舍里黄民知看着叠得整整齐齐的衣裙,不敢置信地看了叶知知一眼,见她点头才爱不释手地拿了起来。
这布料是她妈妈从苏杭给她带回来的,拿去郑裁缝那里,也只是建议她做身旗袍穿,她却并不喜欢,布料就这么一直压在手里,直到遇到叶知知。
黄民知这会庆幸得很,感激她晚一天才知道消息,没有因为流言而退却,不然她去哪里找人给她做这么漂亮的衣服。
身为酒厂一枝花,黄民知自身条件不必多说。
她今年二十四岁,身材高挑有致,烫着一头这时看起来极时髦的卷,在办公室工作了好些年,一身气质也修炼出来,用叶知知后世的话来说,那就是职场白骨精,缺的不过是一身能更好称托她气质的衣装。
当她穿着一身合体蕾丝裙踩着高跟鞋站在门口时,宿舍外的人震惊得话都说不出来,这可比画报上的明星也不差了。
合身又有设计感的套裙提升了她整个人的气场,相对来说也让人更有气质。
黄民知只出来亮了下相,又转身进了屋,人群突然像炸开的油锅,变得热闹起来,在场的都是女孩子,试问哪个女孩子不喜欢漂亮的衣物。
没一会黄民知再次开门出来,这次她把裙子换下,换上了一条九分的黑色铅笔西装裤,用的是蒋桂香那里最多的哔叽呢,露出精致的脚踝,明明先前还是气质优雅的套裙,换个搭配,立马起范儿又专业。
裤型挺阔,和时下常见的铡开直筒裤不一样,西装面料更垂更挺,因为修身更省布料,一条侧开直筒裤的料子再添添,都能做出两条铅笔裤来。
“真好看啊!原来叶知知竟然真的会做衣服,我也想要这么一身。”余瑞芳和同伴站在人群之外,她身边的姑娘双眼亮晶晶地感叹道。
余瑞芳咬牙看着更加出众的黄民知,再看到她身边的叶知知,还有笑的十分开心的陈爱红,一口老血梗在喉头。
“伤风败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