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自己和李思雨并没有讲过几句话,再加上自己需要赚钱给养父治疗双腿,所以根本就没有闲暇去了解别人。
关于李思雨的传闻,其实都是其他店员讲给自己听的。
这种叱咤风云的校花人设,哪怕自己不是有意去记住,也极其容易对其印留下深刻的印象。
听到林凡在为一家人规划着未来,陆瑾表示极其欣慰。
“好,我等着你让我们享清福的那一天。”
……
随后林凡便和张扬一块去市场上买肉和菜。
“我妹妹爱吃虾滑。”
“还爱吃火腿肠。”
“还有耗儿鱼。”
“陆叔喜欢吃牛肉,特别是吊龙。”
“沈姨喜欢吃蔬菜,给她买点玉米还有冬瓜。”
“张扬,我记得你喜欢吃毛肚来着,多给你买点毛肚。”
林凡将每个人的喜好都记得很清楚。
他在生活中就是这么细心的人。
可又有谁记得他的喜好呢?
张扬道:“你别顾着只选我们喜欢吃的东西,我记得你喜欢吃黄喉,也喜欢吃虾滑,还喜欢吃红糖糍粑和鸭血。”
林凡很高兴,张扬都记得自己的喜好。
两人相视一笑,付好款后,便大包小包地骑着共享电瓶车回店里。
林凡将共享电瓶车停在旋转小火锅店的门口,店门口停车很方便,估测能停将近二十辆电瓶车。
并且,大部分的大学生都因为方便而买电瓶车,等毕业后又将电瓶车转手卖掉。
所以,门口正好可以给吃小火锅的大学生提供停车的地方。
林凡刚把车停好,陆玲珑便蹦跳着跑过来。
“凡哥,好久不见,哇,你怎么又长高了一截?”
陆玲珑最近忙于学习,基本上都没和林凡见过面,她一过来,就拉着林凡和她背对背比身高。
“张扬哥,你快看看我哥比我高多少?”
张扬比划了几下,道:“你也长高了不少啊,也就比你哥矮一个头了。”
“凡哥,你现在身高估计都有一米八三左右了吧。”
张扬用眼神打量了一下林凡的身高,他的身高在一米七九左右,而林凡比他高一个头盖骨,所以林凡大概就是在一米八三的样子。
“我之前让妈量了一下,身高大概在一米六九左右了,都快一米七了,我不想再长高了,我们班男同学都说高个子女生都是进击的巨人,很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