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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第1页)

可以看到另一边。

啊,好强大的力量,貌似,貌似……比王妃还强。她们以为这个男人只是王妃挂名的男宠,没想到还是一个武艺超强的侍卫。(她们在森林里待了三年,不知道外界的事情。)

众人面面相觑,蛇沼森林有无数毒蛇和吞噬生命的沼泽,不是力量强就能随意横行的。

「你们放心,这人非常了解蛇沼森林,有他带路,万无一失。」天清瑶摸摸下巴道:「本王妃要和他去天庆国一趟,就从蛇沼森林穿过,沿途,本王妃会做下安全记号,你们派人尾随画出线路。等线路完全确定後,本王妃会再召集人手来铺路。」

等路铺好了,只要凤翔决定开战,军队就可以快速穿过森林直接占领无防备的天庆,而不是幸苦攻打红罗的龟壳边关。

话是这麽说,但谁敢让王妃冒险?许多人挺身而出,请允许她们和王妃的夫侍通行,实在不行,请允许她们跟在王妃身後。

白天宇怎麽会让她们跟从,淡漠道:「王妃请公假三个月,你们派人禀报一下夏阳城军营的四位副统帅。」

再让她们在这里拉拉扯扯,弄不好清瑶真的会带上几个人,於是他用力一拉,一手环住她的腰,两人如箭矢一般飞出了木楼,消失在树冠之间。

王妃被一个男人搂在怀里飞走了?

众人瞠目结舌,男女阴阳颠倒了。

七十六林中探路

别人眼中的死亡之地真的挡不住白天宇的去路。走过凤翔民工们已经开辟好的道路,他带着天清瑶钻进了古树青藤之间。

远古幽深的森林古树盘根错节,枝条横穿直坠,蔓藤攀沿缠绕,人兽举步维艰,但见他手持他的嫁妆,不,是送给天清瑶的秋水宝剑挥舞着。剑光闪过再伸手用力一推,哗啦哗啦,树便向一边倒去,留下半人高的树桩;剑气如绞,千百年的枝条蔓藤像是纸糊的被轻易切割成段堆在地上。

他走到哪里哪里就开出了一条一人行的小道。天清瑶惊喜,这人是森林之主,进森林如进自己的家。

「清瑶,你在沼泽看见寸草不生的黑色平地要小心,下面是泥潭。如果看见像地毯一样青色的水苔藓,就更加要当心,那绝对是陷阱。沼泽里长有树木和石南的话,你应该沿着它们走,因为它们都生长在硬地上。如果没有,你可以向前投下几块大石,试试地面是否坚硬;或用力跺脚,假如地面颤动,很可能是泥潭,应绕道而行。人类万一陷进沼泽,千万不要胡乱挣紮,应采取平卧姿势,尽量扩大身体与泥潭的接触面积,如果没有同伴帮助就自己慢慢游动到安全地带。」他向不熟悉森林沼泽的她传授野外生存技巧。

跟在身後的天清瑶笑呵呵道:「有你在,一个月就能打通凤翔去天庆的森林密道。」望着他宽厚的後背,她更加坚信自己拟定的战术会成功。

毒蛇什麽的,军队人多且又带着驱蛇药,穿行於森林应该不是问题,头疼的是沼泽。现在沼泽的问题又被他解决了,她心情极好,开始认真观察自己的枕边人。

他神情专注,用心感应着周围的情况,剑芒时时向旁边射去,想来一定是为射杀毒蛇什麽的。他把她保护得滴水不漏,让习惯保护他人的她心中暖洋洋的。这个男人从来不要她操心,对她情深意重痴心一片,霸道是霸道了一点,但她怎麽会移情别恋呢?她一直渴望拥有像父後父君那样能和女子旗鼓相当的男子,结果最後得到一个比自己厉害太多的白天宇。强者才有话语权,弱者服从强者,她是不是该考虑做些一些让步?他处处忍让不如他的她,她也该考虑他的心情了。

身後的人默默无语,不放心的白天宇分心回首道:「你请了三个月的公假,我不许你提前回去。」这三个月是他的,他不想她挂念军务,因为能快速通过蛇沼森林就提前回去。

「嗯,不回去,我们去天庆蓝竹表哥那里住几天。」天清瑶一口应允道。他替她解决了一个天大的难题,她还有什麽不能满足他的?不能总无条件地让他付出而自己毫无补偿。她几乎没逛过街市,不如和他一起过过平民的生活。

白天宇顿时心花怒放,秋水宝剑挥舞得更加迅猛,身前三米没有任何障碍,完全没有在妖之界的那副懒散样子。要是他老爹老娘看见一定惊掉了下巴,这是他们的儿子吗?有了妻子有了家庭就是不一样,懒汉变成有承担的男子汉了。

好想从森林树冠上飞跃过去,可是天清瑶主要的目的就是探路,无可奈何,他只得在这阴暗潮湿到处是水坑泥潭的地方帮着她开路,沿途留下明显的记号,以便於後面的民工士兵确定路线。

蛇沼森林东南侧一百里外的青草村民风淳朴,这里的村民世代脸朝黄土白朝天,以自家的粮食换取远方商人运过来的物品,生活虽然不富裕但非常安乐。初夏午後的烈日高悬,田间劳作的农妇农夫正在树荫下喝茶闲聊。

有人抬眼见远处走来一对泥人似的两个人,立刻好心地吆喝道:「喂,你们怎麽了,摔到田埂泥坑里了还是被打劫了?好脏,要不要到这里清洗一下?」

大树不远处就有一个清澈的池塘,池塘长满青色的荷叶粉红的莲花,水鸭嬉戏,儿童划着浴盆在塘中吊虾。

泥人之一白天宇苦笑道:「真够脏的。」他这辈子没这麽脏过。(他想用幻术欺骗世人,天清瑶认为这种小事没必要使用所以阻止了。)

天清瑶原本打算到蛇沼森林巡视一下,没想到变成了探路,在里面待了二十来天。蛇沼森林古木森天阴暗潮湿,到处是淤泥水塘,他们的衣裳根本不够换。两人的衣裳虽然都是兰飞从集市买来的普通衣裳,但考虑到凤翔和天庆两国的衣裳样式略有不同,他们全扔在森林里了,只保留身上掩饰简单无法区分的单衣。

自我嫌弃地摇摇头,泥人之二天清瑶上前和好心说话的妇人道:「这位大姐,我夫妻是从红罗远道而来的商人,在路上被人打劫了。货物被劫,侍从死的死散的散,连衣裳脏了也没有的换,不知妇人家有没有替换的?我愿意购买。」

天宇有洁癖,不知道愿不愿意穿人家旧衣服。

「哎呀呀,哪里的话,不就是两套旧衣裳吗?送你们穿一下好了。」这位蓝衫粗布妇人憨厚道:「你们都穿着绸衣呢,不知道愿不愿意穿粗麻布衣。」

他们虽然穿着单衣,但那料子是绸布,乡下人可没那个钱买。这夫妻俩虽然全身脏兮兮,但看他们气质他们的衣料就知道是富贵人家。

从怀里的掏出一块碎银子,天清瑶苦笑道:「我们的衣裳全脏了,有的替换就先凑合着穿。」幸好出门时,兰飞雪夜硬散了几个金锭元宝,说女子应该给自己的夫郎买点东西,她勉为其难地塞在怀里,没想到真的派上用场了。

真可怜啊,被打劫得连外衣都被扒掉了。

几位在田地帮忙的男子怜悯地望望即使白色衣裳已经变成灰黑衣裳,气质依然优雅的绝色美男,猜测他是不是被人劫色了。

他们在看什麽,他身上的泥斑吗?

白天宇被望得摸不着头脑。天清瑶倒是猜出了几分,漂亮的男子会被女人强暴,他们在同情他。

多朴实善良的村妇村夫啊。

天清瑶感慨,她从来没有平等地和平民对过话,被她攻下的城市,只要是反抗的全部被她下令格杀了。

战争是对是错和她无关,她只是忠实地执行皇祖母父後皇姐的命令,完成历代祖先的野心,希望当凤翔的士兵踏入这片土地时,他们不要螳臂当车自寻死路。

七十七拜访表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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