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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封信 hnd 故乡(第1页)

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

寄信人:雯雯,二十五岁,嗜辣如命,从来不长痘痘

To十年后的自己:

毕业以后,我留在了北方。

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高考填志愿的时候一心想着天地广阔,一定要去外面的世界看看,就从南方跑到了北方。

其实刚刚到就后悔了。

火车要坐将近四十个小时。这里气候太干燥,来了没多久就水土不服流鼻血。饮食习惯也不同,我吃不来面食,想吃点辣的东西也没得吃,一个月瘦了五斤。

我在南方本来能勉强达到平均身高,还算是娇小可爱,到了北方立刻成了“霍比特人”。寝室里除了我,另外三个女生的身高都是一百七十厘米。我一开始真的是拒绝和她们走在一起的。

过中秋节的时候,总是和周围的人争论月饼到底要什么馅才好吃,学校的惯例是给我们一人发一个月饼。第一年的时候我还没什么感触,和室友去唱歌轧马路;第二年大家有了自己的事,我去看了一场电影;第三年的时候,我晚上从图书馆出来,看着天边又远又圆的月亮,忍不住哭了。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我交了一个本地的男朋友,热恋期一过,发现两个人的观念差异大到无法调和,看待事情的角度总是没法一致。我们都是固执的人,坚持认为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并且还不断试图说服对方,最后的结果是不欢而散。

我一个人买醉,哭得要死不活,给家里打电话时还要装作若无其事。我后来反思这段感情,门当户对,可能指的不仅仅是经济条件,还有成长的环境。

那个时候,我真的是恨透了这里。看着留在本省读书的同学们,每天过得潇洒滋润,周末都能回家吃一口妈妈亲手做的饭,我就恨透了自己的选择。

我越来越怀疑,我来到这里,是为了什么?

就这样匆匆忙忙过了四年,我运气不错,很快就找到一份工作,待遇和前景都不错。签合同的时候我是想过要回家的,可是念头只有一刹那,毕竟大公司和高薪更吸引我,想着先工作一两年,积累了资源和经验再回去吧。毕业以后生活节奏一下子变得好快。每天七点起床,化妆、挤地铁、打卡上班,中午趴在办公桌上午休,午饭和晚饭都是叫的外卖。周末的时候宅在家里睡一上午,偶尔和朋友约着去看电影或逛街。很多个灯火辉煌的夜晚,我离开公司,独自站在公交站牌下,望着高楼林立的远处,都忍不住问自己:我想要的,得到了吗?这几年,我又真的累积到了什么资源和经验呢?站在公司的落地窗前往下看,我觉得自己随时都可以被替代,随时都可能被炒鱿鱼,而后生可畏,新进公司的一批年轻人,几乎都是名校毕业海归。无论在哪个行业,人数最多的,还是基层人员。我们每个人都是怀抱着满腔热血,怀抱着所谓的梦想来到这里,以为自己够努力、吃的苦够多,就能够成为人上人,就能穿着最光鲜的衣服,昂首走在最耀眼的灯光下。可现实是什么?是我们背井离乡,每个月都在算着除掉房租、水电、交通、饮食,一个月的工资还剩下多少,要寄回家里多少才能让他们觉得我们真的过得还不错。

最开心的时候就是每年春节回家,妈妈准备了一桌子好吃的菜,可以一觉睡到日上三竿。傍晚的时候走在家乡熟悉的道路上,听爸妈讲哪里的房子又拆迁了,哪里又新修了购物广场。

我的故乡陪着我长大,我却没能陪着它长大。

这几年,周围的朋友一个接一个地离开了,有人回到了故乡,有人嫁人生子,去了对方的城市。或许吧,这是一座留不住人的城市。可是我还是把我的青春都献给了这里。好的、坏的、青涩的、感动的、痛苦的、迷茫的。但是我仍然觉得自己一无所知,一无所有。每天夜里回到租的房子,打开灯,看到的是一室冷清,床、椅子、书桌、毛绒熊、茶杯、衣服……这些明明都是我的,都是朝夕陪伴我的事物,却让我觉得好陌生。我心底空空荡荡,难过得要命,我付出了青春岁月,就只换回了这些。我什么时候才能回到我的故乡啊!难道一生都要这样,漂泊在外,无处为家吗?

Replyfrom十年后的自己:

我一共在家过了十八年生日,今天是我第十七个没有在家度过的生日。

还差一年,就扯平了。

也就是说,这一年以后,我在故乡生活的日子在我人生中所占的比例会越来越小,渐渐地,会有一个新的地方代替它。

你给我写完这封信后的第三年,我得了阑尾炎。周末我一个人去餐厅吃饭,回来的路上肚子绞痛,本来以为是吃坏了肚子,后来实在痛得不行,打了120,到医院检查才发现是阑尾炎。

我一个人在医院做了手术,晚上在病床上接到妈妈的电话,说她今天一天都不太舒服,问我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那一刻,我真的想抱着电话痛哭一场,然后什么都不要了,立刻回家去,哪怕是在家混吃等死都没问题,以前的那些豪情壮志出人头地我都不要了。可是等挂了电话,冷静下来,又只有苦笑,我已经不是十几岁的人了,哪来那么多说走就走,如果真的那么简单,很多年前我就回去了。

我出院以后,也不知道算不算时来运转,终于升职,还被调去了上海的总公司。

我终于告别了北方,回到了南方。从地理位置上来说,我离故乡终于近了一点,但是我却觉得,它离我越来越远。

可是无论走到哪里,别人问起来“你是哪里人”,我还是会笑着回答故乡的名字,他们大部分人都没有听说过,我会耐心地给他们介绍。

给他们讲故乡的山,故乡的水,故乡的花,故乡的风,故乡的四季。

升职以后,琐碎的事情少了一些,反而没那么忙了。

我去健身房办了卡学瑜伽,周末去参加同城的爬山活动、去听读书交流会,认识了很多新的朋友,有本地人,有外地人。我们成为朋友,并不是因为来自一处,而是因为志同道合。

和大学时的男朋友也因为同学聚会再见了一面。我们找了家水吧聊了会儿天,他这些年改变很大,整个人脾气温和了许多,身上的那些棱角都被另一个人磨平了。

他说我也是,我以前倔强得要命,从不把自己的软弱展现给身边的人看。

我当年把我们之间的所有问题都推到南北差异的头上,其实是不对的。跨国恋幸福美满的还大有人在,我们只是隔了小半个中国,根本不算什么。

我们只是不够珍惜,不够努力,没有想过要为对方去改变,所以理所当然地把一切都怪罪到“不是一路人”上。

就像你当年那样厌恶北方,可是我真的离开以后,又分外想念。想念那里的夏天,风总是干燥的。想念那里的冬天,因为有暖气,所以每夜都能睡个好觉。想念那里的人,高高大大的,总是把我当小妹妹宠爱。想念那里的方言,干脆利落,说一不二。或许吧,人生就是这样啊,此心安处是吾乡。心之归所,其实一直和我们在一起。承认吧,你曾经那样思念故乡,不过是贪图父母给你带来的安全感,在他们的羽翼之下,你永远不必去面对外面世界的狂风暴雨。不必考虑房租、车贷、食宿、失业……虽然这样说又世俗又残忍,但是真相就是这样。我现在回家,也已经吃不惯那里的食物了。别人都说游子的胃总会一天三次地提醒他,已经远离故乡。

我渐渐地,不再那么思念故乡了。因为我不再软弱,不再孤单,我在新的住处也能过得幸福美满。我在陌生的大城市也不再感到自卑胆怯,在同事问我下班后去哪里时,我能真心真意地回答“回家”。

我有了丈夫,他也不是本地人,过年的时候我跟着他回他的故乡,听他讲他小时候的事情。后来我们有了小孩,吃过饭后推着他在广场散步,看着他慢慢学步,那一刻,我真的感觉到了生命传承的力量。我已有了新的家,我要为他撑起一片天空。

这个世界上,漂泊在外的灵魂那么多,我不是唯一的那一个,也不是最后的那一个。而真正的故乡,回不回得去,它都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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