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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2页)

铭记,为了正义和子孙万代的幸福!”③ (注释:③《不屈的城墙》,沈阳出版社,2001年1月版,第233~234页。)

但是,这两位素不相识的一老一少,当他们在以诗为媒进行心灵沟通的时候,绝不会料到与我们隔海相望的日本,却千方百计地要人们遗忘、淡化甚至篡改和抹杀历史,而且手段拙劣,令人不齿。

1998年12月22日下午14时14分至14时16分,日本东京高等法院对《东史郎日记》上诉案二审作出判决,再次判处东史郎等被告人败诉。

历史的真实,在这里被戏弄、歪曲和颠倒;法律的公平、公正与尊严,再次受到了政治判决的人为亵渎;人类的公理、正义和良知,在日本东京高等法院黯然失色。

日本东京高等法院二审判决再次判处东史郎等被告人败诉后,森英生等一帮老鬼子眉飞色舞、兴高采烈。桥本光治的律师高池胜彦等人,立即在该法庭内举行记者招待会,并公然打出“南京大屠杀捏造裁判胜诉”的大字标语,其通过《东史郎日记》案否定南京大屠杀进而否定侵华史的图谋昭然若揭,引起了场内外主持正义人士的愤怒谴责。

对日本东京高等法院不公正判决,愤怒的东史郎站在该法院大门口,手里高举起一张写有十二个大字的标语:“不当(公正)判决。(我)仰不愧天,俯不愧地”,⑤(注释:⑤新华日报,1998年12月23日第一版。)表达了他败诉后的心情。

东史郎二审败诉后高举“不当(公正)判决。(我)仰不愧天,俯不愧地”的大字标语进行抗议。

《东史郎日记》上诉案律师团和日本支援东史郎案审判实行委员会;也立即发表了一份《抗议声明》,全文如下:⑥(注释:⑥《“东史郎日记”案图籍》,新华出版社,2000年12月版,第171页。)

抗 议 声 明

东京高等法院今天(1998年12月22日)步三年前东京地方法院之后尘,又一次作出了缺乏国际性历史认识的不公正判决。

通过审理过程,谁都能清楚地看到,东史郎的日记记载是事实,而这次判决从根本上践踏了历史事实。

这次审判的真正原告是企图通过审判恫吓历史见证人、妨碍他们讲述史实、并将“南京大屠杀”虚无化的一伙人。他们一直主张南京的屠杀、放火以及强奸均为中国军队所为。这种主张其实是篡改历史。法院站在“虚无派”的一边,作出了完全带政治色彩的判决,我们对此不能不感到强烈的愤慨。

我们在此声明,决不能接受这一判决,立即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同时,将《东史郎日记》及南京大屠杀的史实向全世界广泛宣传,并期待着历史的公正审判。

日本支援东史郎案审判实行委员会

《东史郎日记》上诉案律师团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当天下午6时,日本各界人士在东京举行抗议日本东京高等法院不公正判决、声援东史郎的###,人们在会上纷纷谴责该法院倒行逆施的判决。

第六章 声援东史郎的正义行动(2)

东史郎发表演讲,强烈谴责东京高等法院的不公正判决。他说:“我今年86岁零8个月,已是年迈之人,却历时6年、2000个日日夜夜,艰难地往返于丹后半岛和东京法庭之间,听到今天的判决,我非常失望,我有什么必要在60年前写的日记中说谎话呢?我背着加害的罪名,却要为证明加害的事实作斗争。”⑦(注释:⑦人民日报,1998年12月23日第二版。)

这段掷地有声的话语,是诚实的东史郎内心世界的表白。是啊,他在60年前写日记时,根本不可能想到会在60年后公开出版,完全没有必要刻意去捏造事实而去伤害别人的名誉。俗话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作为一个八十多岁的老者,他的确没有必要撒谎去污辱他人。作为一个年迈之人,不在家里颐养天年,而是在近六年时间内,一次次从他家乡丹后半岛的海边,乘车历经四个小时到达京都,然后再转###去东京法庭应诉,假如没有事实根据以及由此产生的自信心作支撑,是绝对坚持不下来的。何况他还要背着加害者的罪名,为曾经加害的历史事实作证明以及斗争,这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毅力呢?我不禁从心里升腾起一股对东史郎先生深深的敬佩之情。

为了诉讼,从京都丹后半岛到日本东京的法庭,东史郎每次要花2天时间乘公共汽车、火车、###。就这样持续了八年,对于80多岁的老人来说是相当艰难的了。图为东史郎站在通往东京的列车上。

在会上,中北龙太郎律师发表演讲时说:“竟有这样的判决,不调查南京大屠杀的历史事实,先作结论!在判断邮政袋事件时,明显偏向原告方面的主张,判定《东史郎日记》不可信。我们决不屈服,也不允许不公正的判决,要继续斗争下去。”⑧(注释:⑧《“东史郎日记”案图籍》,新华出版社,2000年12月版,第171~175页。)

丹羽雅雄律师在会上指出:“法院认为,《东史郎日记》记述的是杀人游戏,游戏则应该没有危险。所以,这个(日记)记述是假的。这是对亚洲正视历史的人们的一种有威吓和震慑作用的审判,法院实际上参与了原告方的阴谋活动。”⑨ (注释:⑨南京日报,1999年2月5日第一版。)

空野佳弘律师也在会上揭露了一个不正常的现象:“今年5月,三名法官全部作了更换。更换后的法官,根本不理会在3月份对东史郎的法庭调查证言,就写下了判决书。法官不仅不了解南京大屠杀事件,也完全不了解生活在军国主义时期人们的心理,是无视历史的判决。”⑩ (注释:⑩ 《“东史郎日记”案图籍》,新华出版社,2000年12月版,第180页。)

三位律师从法理、心理和法院正常审判程序的角度,对东京高等法院不公正的判决作了评价和抨击。是的,不调查事实却先下结论的判决属于什么样的判决?对正视历史的人进行威吓和震慑作用的判决,又属于什么性质的判决?在判决前全部更换已调查审理该案长达两年多时间的三名法官,我曾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审理工作一年多时间,知道这是极不正常的,这又属于什么样程序的判决?

山内小夜子秘书长针对《东史郎日记》案二审败诉大声疾呼:“我们的所做所为是对得起良心的。不管胜败如何,今后我们仍需作不懈努力,决心创造一个像东史郎所做的那样尊重历史的日本社会,这是我们今后声援东史郎先生活动的中心任务。”

山内小姐的话,代表日本支援东史郎案审判实行委员会全体人员的心声。她说得好,东史郎的所做所为是对得起良心的,日本支援东史郎案审判实行委员会的人所做所为也是对得起良心的。在良心与良知面前,胜败不是唯一的尺度,公理与正义才是一把尺、一杆秤。像山内小姐这样的日本人,之所以坚定地站在东史郎一边,持续不懈地努力,不是为了中国和中国人,而是为了创造尊重历史的日本社会,挽救部分日本人已经丧失的良心与良知。

第六章 声援东史郎的正义行动(3)

当时在东京现场见证东京高等法院不公正判决,第一时间采访再次败诉后的东史郎及其律师团、日本支援东史郎案审判实行委员会成员的,还有一批专程从南京赶赴东京的中国记者,他们是江苏电视台记者关田、季剑楠、赵文华,南京电视台记者陈正荣、李军,《中华英才》杂志社记者周描坤,时任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的巨涛担任该记者团的团长。

而这批专程赴日采访的记者团,正是在我的建议、协调与帮助下,才得以成行的,所以我对他们的行程与采访的内幕十分清楚。

为什么要派记者前往东京,首先源于我们认为此次东史郎一定能赢的判断,当时东史郎本人、律师团和日本支援东史郎案审判实行委员会成员都有着同样的判断,因为此前的庭审答辩、提交的证据、案情的分析,全都有利于东史郎方面,大家相信和期待二审法院审判的公平与公正。基于此,我分别向江苏省电视台、南京市委宣传部和南京电视台领导提出了赴日采访的建议,全部得到了肯定的回复。而周描坤正着手编辑一本有关周恩来的图书,设法去日本神户港、京都岚山拍摄周恩来早年在日本生活过的地方照片,希望通过我获得日方的邀请,我不仅为该记者团弄来了日方邀请函,联系了日方接待单位,安排了在日本的住宿与交通,还为他们派出和配备了本馆翻译常嫦女士随团,担任翻译与联络工作。

从南京出发的记者团一帆风顺地到达了东京,迎接他们的却是日本东京高等法院的不公正判决和东史郎再次败诉的消息,以及以老鬼子森英生和高池胜彦律师为代表的右翼势力在该法院的内群魔乱舞和拙劣表演。

值得庆幸的是,这些敬业精神很强的记者们,想尽办法抓拍了法庭内外第一手资料,留下珍贵的电视画面和照片。

最富有戏剧性的是,由于当时前去采访的中日两国记者较多,法庭内容纳不下那么多人,采取了抽签的办法决定。结果,南京电视台记者陈正荣、李军抽中了签,成为唯一进入法庭的中国记者。

中央电视台调用了南京电视台记者现场拍摄的新闻,并花费11万日元,通过日本某电视台的微波站,发往北京,当天晚上,在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中播出。记得当时邢质斌是以“本台记者陈正荣东京报道”的解说词来报道这条消息的,后来,这也成为我和陈正荣开玩笑的一句口头禅。当然,中央电视台是以与南京电视台共同合作的方式来报道的,这么说也是对的。

江苏和南京的记者们,还从东京去了大阪、京都采访,并专程去了丹后半岛的东史郎家,发回了好几档专题节目,向人们进一步介绍了东史郎。有专职摄影师之称的周描坤,此行不仅完成了原计划拍摄周恩来早年在日本生活的照片,而且利用他高档的摄影设备和娴熟的拍摄技术,拍摄了一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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