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肚子还是不太舒服,那瓶好酒明天便宜你和你的小女朋友了。」
所以他今晚回家前,是在照顾肚子不舒服的蔓蔓?
他终于抬眼,似乎是意识到了自己的反常,眼里流出一抹愧疚,像往常那样揉了揉我的头发,「一个老朋友最近回国,介绍给你认识。」
这个老朋友,一定很重要吧。
次日,我约了上门spa和美甲,精心搭配了衣服首饰,早早化好妆等他的电话。
我见过他的家人,朋友,陪他去过许多场合,还没有像今天这样紧张过。
对于霍斯诚来说,那位「蔓蔓」是老朋友,可对于我,她是情敌。
我从没遇到过情敌。
更确切地说,霍斯诚从没让我有过情敌。
他在圈子里是出了名的洁身自好,也是出了名的护短,所以情敌夺爱争得死去活来这种戏码是绝对不可能上演的。
在和我交往前他谈过两任女朋友,一个三个月,一个两年,分手时都给足了女方好处,分手后老死不相往来。
所以,「蔓蔓」既不会是普通的追求者,也不会是死缠烂打的前任,而是一个特别的存在。
我从不翻看他的手机,竟不知还有个这样的存在。
「给。」
第二天在餐厅门口见到那个女人,没有客套,没有问候,而是直接递给他一瓶红酒。
还真是老朋友般的熟悉。
这瓶酒应该就是昨天她说的,便宜我和霍斯诚的好酒,「唯一」,名字真浪漫。
我打量着她,没有化妆,只涂了口红,一头齐腰卷发乌黑浓密,和黑色连衣裙相互印衬,愈发突出了她皮肤的白。
分明气质冷艳,笑起来却热烈灿烂,果然很特别。
我的视线和她短暂交集,她上下扫了我一眼就迅速移开,似乎对我并不是特别感兴趣。
霍斯诚接过酒,笑道:「穿成这样,出席葬礼啊?」
「你说是就是咯。」
服务员把我们带到一个包厢,点完菜,霍斯诚才慢悠悠地介绍:
「谭念,我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