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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第2页)

故事中的女主不知从何时起迷上了宅女的生活,变得讨厌出门,就像一只缩起的蜗牛,不让自己走出家的世界外,拒绝外面的世界踏进自己的家。对于女主来说,男主在她还不是宅女之前是她曾经暗恋的人,之后,就是一个像牛皮糖一样的麻烦存在。任谁都没想到,爱情却在两个不可能发生的男女身上悄然滋生。

马雨妃看完这本《请叫我宅女殿下》立马就想到了吴蓓殇,她拿起电话直接拨通了吴蓓殇的电话号码,向她讲述书中的人物和她是如此相似,简直就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电话那头的吴蓓殇嘴里咬着笔,向上翻白眼。她们当然相同,因为书中的女主就是以她为原型塑造出来。接着马雨妃又聊到她们许久不见面,什么时候出来见一次。

蓓蓓什么时候来啊,她有好消息要通知她。马雨妃坐在她们约定的咖啡店外,百无聊赖的看着一个个从她眼前经过的路人。

“我到了。”

马雨妃听到声音回头,看见一个戴着墨镜穿着很土气的女人坐在她对面。

“一段时间没见,你傻了吗?”

她张大嘴巴满是讶异,“蓓蓓,是你啊!我还没反应过来,你怎么穿成这样。”上大学的时候还很正常,不会给人感觉很土气,为什么毕业之后越发倒退了。

吴蓓殇摘下墨镜放在桌上,“大惊小怪,我就喜欢穿这种衣服,方便。而且,我平常不出门,穿好看给谁看。说吧,这次你把我找出来有什么事。”

马雨妃从包内拿出一张红色请柬递给吴蓓殇,脸上带着羞涩,“我要结婚了,想请你当我伴娘。”

“不要。”

“什么,你居然不想做我伴娘,你知道有多少人抢着要做吗?”其实也没人,她只是夸张化了。

吴蓓殇接过请柬打开,新郎是周云杰,雨妃大学时交的男朋友。“我对于做伴娘不感兴趣,不过,你的婚礼倒时我一定会去的。”

“你答应的,千万别放我鸽子。”马雨妃幼稚的与吴蓓殇拉钩为定,“我们毕业有一年了,除了网上视频聊天,平时叫你都不出来,要不是我还记得你,你是不是准备一直在家里孵小鸡。”

“我是一个自由职业者,家是我最大的港湾。”

吴蓓殇毕业后就搬出了伊莱新区,找了一个普通的楼房套间独自居住,当时吴浩然说是死都不愿意宝贝女儿离开他,后来还是吴蓓殇凭借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才搞定她的恋女控爸爸。

一年里,吴蓓殇就是待在自己的小居,在自己的房间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对了,蓓蓓,你还记得张厉风吗?他现在是我的上司。”马雨妃毕业后,在嘉信控股做接线员。

吴蓓殇皱眉,那个人就是花花公子,毕业后她在不同地方看到张厉风搂着不同女人。当然她隐藏的很好,没有让张厉风认出来,不过相信就算她站在张厉风面前,张厉风也不会认出她,因为她和上学时的吴蓓殇有很大的区别。

她剪发后一直维持短发造型,烦的时候随手一抓,头发就像鸡窝。衣服也抛弃了之前的简洁干净,换成了宽大、灰暗的宅女服。她买了懒人床铺在地下,累的时候可以倒地就睡。多么惬意的生活啊,也多亏了吴蓓殇的妈妈时不时把她拉到健身房运动,她到现在才不会变成胖子。

“你说起他是有什么事吗?”

马雨妃扭捏起来,眼神漂啊漂,“嗯,是这样的,我结婚不是要请假吗,我们又是大学同学,他就问了我几个问题,我也回了他几个问题,然后就不小心说到你。”瞧见吴蓓殇面色不对,她赶紧补救,“我发誓,我绝对没说别的,只是对他说我的婚礼你一定会来参加,就,他就说婚礼宾客把他也算进去。”

“所以你的意思是,我会在你的结婚典礼上遇到他。”

马雨妃胆怯的点头,她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她要认怂。

“我以为你要说张厉风准备抢婚呢,吓我一跳。”

咦?不是意料之中的反应,她还以为蓓蓓会不喜欢张厉风参加她的婚礼,他们两人遇上会让她不开心。

“我不讨厌他,只是不喜欢他。”

她不明白,这两个不是同一种意思吗?

“除了我骗他去B市工作,其他的又没什么,我干嘛害怕和他见面,倒时他若问起别的我自然有办法回复,反正只是到你的婚礼吃一顿饭,吃完就走,我们两人应该不会有什么交集。”吴蓓殇很自信之后会按照她想的走。

夏季的七月二十六号,马雨妃结婚了,吴蓓殇盛装出席。

酒席定在A市的维多利亚女王酒店,由于吴蓓殇不是伴娘,她不需要紧跟在新娘的身后,只身一人先到了酒店。

旁边是陌生人,无话可聊,而且以吴蓓殇的性格她也不会很容易的去亲近别人,于是她无聊的看着酒杯中倒影发呆。

“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喜欢发呆。”

这个声音很熟悉,张厉风?吴蓓殇往左看去,果然是他。要对他说什么:你好、好久不见、你最近桃花运不错、长的还是和以前一样帅……

吴蓓殇选择了最后一句,“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帅。”只是她说出这话的时候很没有可信度,面无表情,略带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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