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的天,夜里有些泛冷,吴蓓殇穿的是长袖棉质睡裙,若是往常她早就喊冷搓着双手往家跑,而现在她的大脑思维都集中在一起,感官都跟着变得迟缓,她不怕别人看见自己另类的样子,因为就算被看见别人也不知道她是谁。几年前的时候她喜欢晚上只穿着睡衣晃,后来随着刘海留长她发现了其中的妙处,头发挡了脸谁还能猜到她是谁。
明亮的夜灯照亮伊莱新区内的各个蜿蜒小道,显得天空一片苍幽的墨绿色,刚抽新枝发新芽的树木巍立在高砌花坛中,被灯光照射出参差不齐的剪影,这是一个寻常的夜。
张厉风其实早就回到家中……伊莱新区二社三号别墅,他晚饭还没吃修车厂打来电话说他的车修好了问他什么时候拿,他拿起钥匙出了门直到现在才回来。
不必多说,夜晚的时间年轻人怎会轻易浪费,张厉风的狐朋狗友约他到plub喝酒狂欢,当他到达目的地后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来,里面的水准实在很差。女人是有一大把,但都是胸大无脑型,看到他就像哈巴狗看到了肉骨头,争先恐后要往他身上蹭。他不讨厌美女投怀送抱,可吃多了就会感到腻味,想要换别的吃。那些朋友看到他来了也不忌讳,当着他的面和身边的女人亲热。
张厉风站在包厢门口并没有寻个地方坐下,他推掉黏在他臂上的女人双手,不知怎么,看到眼前如往常般的景象心里硌得慌。他摇摇头,心想自己一定是见鬼了,又或许是自己玩腻了之前的游戏,想要找个女人真正的定下来。
有人劝他喝酒,他以开车为由拒绝。有人调侃他装模作样,他笑笑不予回应,良久他对包厢内的狐朋狗友说了一句话,仅仅那句话就把他们吓在原地动弹不得,而肇事者早就已经离开。
狐朋A张大嘴巴,很难消化他刚才听到的事情。
狗友B怔在沙发上维持倒酒动作,可是杯中的酒早已满杯溢出。
剩余几人面面相觑,眼神中带着一丝不解,他们不明白好端端的,张厉风抽什么风!竟然说要和他们绝交,从此不相往来。他们还是不敢相信自己耳朵听到了,又问了身边的女伴。
女伴表示无奈,只能一遍一遍重复张厉风的原话,接着继续打击他们脆弱的心脏。
原话:“我决定改过自新和你们这些不思进取的ABC绝交,以后看到就当不认识吧!”
离开plub后,张厉风在港湾附近夜半兜风,他也不明白自己先前怎么会和那些人说出那番话,果真是不知名了抽了什么疯的杰作。他突然想起了今天在巴士上看到的女生,虽然没看到她的样子,但他就是觉得对方与众不同,他有些后悔没有仔细看清她的样子,不然,又能如何。
他把车子驶进自己的住宅区,从车库出来巧的很,看到了一个诡异的背影,揉揉眼睛,确定他没喝酒,所以不是眼花。她很像电影中的贞子,披头散发,一身白裙,只是在路灯的照耀下地上留着浅浅的影子。张厉风再三确定他看到的是人,不是鬼。
夜半三更,时间诡异,这个女人是特地出来吓人的吗?张厉风朝着“女鬼”喊了几声喂,他不知道对方一转过脸是不是大妈,所以选择了不尴尬的称乎方式。启料“女鬼”好像完全没听到他说的话,一步一步继续往前走。
张厉风皱眉,今天是什么日子,愚人节应该早就过了,他思前想后觉得自己顾虑太多,那只是一个路人罢了。他现在真正要做的是回到床上好好睡一觉,补充体力为明天做准备。
养精蓄锐干嘛?泡妞。
吴蓓殇集中力很强,只要陷入另一个世界就会产生忘我的境界,她不知道张厉风喊她,自顾自的在脑内冥想。悠悠转转,经过多年磨练的身体仿佛拥有自己的意识,在不知不觉间吴蓓殇重新回到了家。
直到躺在床上她才彻底清醒过来,看向一旁的闹钟显示时间是凌晨一点十五分,该睡了。
在这个晚上有很多夜半回家的人纷纷表示看到了吴蓓殇演绎的“女鬼”,但他们并不知道吴蓓殇是谁。伊莱新区内的用户很多,他们拥有自己独立的空间,每一栋别墅与另一栋别墅隔有些远的距离。他们都有自己的隐私,所以不会对同区的邻居抱有多大热情。
常年住在伊莱新区的用户习惯了吴蓓殇不时在夜晚的走动,他们不会深究,对她的一切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一个月的时间不算长,吴蓓殇大学的生活不算精彩,称的上乏味。每天都抱着上学等着放学,放学盼着回家。也许是习惯了这样的日常她并没有多加抱怨,就算有也没有抱怨的对象,那些大学生一看到她离得好远,好像她身上带着传染的病毒。
天气转暖,有很多女学生穿起了漂亮的华装,她们争相斗艳,互相攀比。与她们不同,吴蓓殇衣着简单,款式大方。有些人在背地里议论吴蓓殇的衣服品牌,她听到回过“没有牌子”,紧接着又是各种冷嘲热讽。
吴蓓殇的衣服确实不是牌子货,那是因为在市场上也买不到的绝版。虽然在外人眼中她的衣服很平常,但真正有眼力的人知道她的衣服件件价值不菲。
刘彩诗有个好姐妹是学设计的,她靠自己设计的衣服赢过不少时装奖,随着名气的日渐增大,她觉得自己偏离了当时的初心,所以隐秘自己的名气开了一家小店,只接认识的人的生意。她针对吴蓓殇给出的要求设计出她喜欢的风格衣服,看着小侄女露出的笑容,她觉得自己做的决定是完全正确的。
女生爱美,人之常情,吴蓓殇也是如此,她穿腻了旧衣服当然想换新衣服,可那些旧衣服怎么处理?她很聪明的把衣服抛到二手市场,注明每件衣服都是独版,仅此一件,还在后面标上设计师是谁。识货的人马上买下,开心的淘回家。说起来吴蓓殇就在大学内看过有女生穿着她的旧衣服对别人炫耀,说她的衣服多少钱哪个大师设计的,把其他女生羡慕的牙痒痒。
她这个衣服的原主人很是无语,当初说她的衣服很没品,现在对着别人夸耀她的衣服很大牌,女人心真是难测。
☆、4、赌约难成
C大内侧教学楼B栋2号教室,现以一本书为中心展开热烈讨论,貌似这本书广受欢迎,只要听过它的名字就有人不断向风暴圈靠拢。
于胖胖对着旁边的女生说话:“小林你看了吗?陌殇最新的小说《冰色恋人》,我好喜欢里面的男主角南宫晟夏,他的名字是夏天,性格却完全相反冷的刺骨,但就是这种反差萌,我超爱。”虽然是小说中的帅哥,但不妨碍她为之倾倒。
林可薇是陌殇的书迷之一,“比起男主我更喜欢女主,你发现了没,她和我一样有个薇字。”于胖胖用眼神回以她想多了,林可薇不管继续套近乎:“而且她和我一样都属于活泼可爱的类型,难怪冷冰冰的男主都能被她吸引。”
其他人心想:她真是够了,没见过那么显摆自己的女生,陌殇书中的女主怎么可能和她一样,才不和她一样自以为是。
于胖胖捂脸,她不认识这个叫做林可薇的女生,她们俩没关系,只要不把她带进去,他们可以尽情鄙视林可薇。
“我喜欢里面的配角欧阳君,她一身女王范,当女主有难时她必当英雌救美人,那样的画面真是协调。”
“你一定是同性恋,男女主角不喜欢,偏偏喜欢那个暗恋蓝薇的女生。”这世道没救了!
“你们这群人啊,能不能说点中用的,一直讨论喜欢书中的谁有个鬼用,他们又不是真实存在的人物,是陌殇捏造的虚拟角色。”
…
他们共处一个教室,吴蓓殇不想听也没办法,那些声音自动进入她的耳朵。她刚有兴致想要加入他们,因为她知道陌殇,但速度还是晚了一步。
周武耳尖听到女生们在讨论他刚买的小说,有点愤愤不乐,他最讨厌别人剧透,这样看就没什么意思。“你们是在说《冰色恋人》吗,这本小说我刚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