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钱不钱的事儿。」我的立场很坚定。
「五万。要是我能想起来,再额外加十万。」
我舔了舔嘴唇,「……你这,这不是钱不钱的事儿,其实我,主要还是想帮你治病。」
沈斯言当天晚上就在我家沙发上住下了。
经沈斯言这么一折腾,我晚上几乎没怎么睡着。
第二天被闹钟叫醒,挣扎着爬起来的时候,我发现沈斯言居然已经做好了早饭。
恍惚中好像回到了我们谈恋爱的那段时间。
沈斯言大学是在美国读的,但是他一有时间就会飞回国看我。
可是我真的很忙,除了上课,每天还有两份家教,真的没有时间陪他。
所以沈斯言白天就只能待在我为了打工方便,租的小公寓里。
等我。
他就是那个时候学会做饭的。
他第一次做饭的时候,我回到家还以为他在家等太久,气得一把火把我家烧了。
沈斯言修长的手指在我眼前晃了晃,「想什么呢,不合胃口?」
我吃了口蛋炒饭,有些怀疑地看着沈斯言,「沈斯言,你是真的不记得了吗?做的饭倒是还跟以前的口味一样,你别是骗我的吧?」
「你觉得我为什么要骗你?我图什么?」
没错,沈斯言是个骄傲到了骨子里的人,要是没有失忆肯定恨死我了,怎么可能跟没事儿人似的,还跟我住到一个屋檐下。
难道是,想跟我复合?
我把我这个想法讲给乔听夏,她回了我一个大大的白眼,「羊羊,你能不能清醒一点,当年你一走了之,沈斯言为了找你,把s市都快翻了个底朝天,他现在不弄死你都算好的!」
「那他……是真失忆了?」
「……他要么是失忆了,要么就是为了报复你。前者还好,要是后者,你可得小心着他点。」
停顿了一会儿,听夏拍拍脑门,「不对啊,羊羊,不管他是劫财还是劫色,这波你都稳赚不亏啊!」
说的……有道理啊。
4
不过跟沈斯言住在一起真有一个好处,我不用再冒着大太阳骑小蓝车了,可以蹭他的车到地铁站。
沈斯言可就惨了,从我租的房子到公司有二十多公里,S市的交通状况,他到公司的时候已经十点多了。
我工作间隙看了眼手机,就看到了他的好友申请。
这么多年,他居然连个微信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