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抨,”
清醒的傻猫再度感觉到昏昏欲睡,他的脑袋,被林少秋摁住,整颗的狠狠砸到了马捅边缘,他呕出的污秽物,很快被他脑袋上哗哗流下的红色液体给染红,林少秋手中
求生的本能使得傻猫往后抬腿一蹬,却被林少秋避过,顺势抓起傻猫的腿,把他整个人给拖到了地板上。
傻猫挣扎着想爬起来,却被林少秋一脚结实的踢在脸上,又仰后栽倒了下去,这时候,林少秋的手中已经多了一把闪着寒光的锋利匕首,没有再给傻猫挣扎的机会,匕首的尖口,沿着傻猫的颈部,往大动脉血管中没入了进去”
拔出匕首,傻猫的颈部就好似一座喷泉的喷头一般,暗红色的液体垂直喷射,林少秋的脸上、身上,都被溅到。
傻猫开始浑身抽搐,嘴角还溢出了几许白色泡沫,随着暗红色液体的喷射渐弱,傻猫的抽搐也渐渐平息,只是那赫然圆睁的双眼。在这一切停止之后,还死死盯住林少秋。
装好匕首和手套,林少秋快步奔到洗手池那里,打开水龙头,不停的搓手洗脸。此刻,他的胃部也极度不舒服,他知道这并不是因为酒喝得太多,但也是有一种很想呕吐的感觉,不过,最终还是被他给忍住了。
新鲜的血液很快被洗净。他身上穿的是全黑色衣物,倒是看不出来。
任由头发上的水滴滴至脸颊小林少秋喘着粗气,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一度感觉到迷茫,似乎有些不太认识镜子里的自己,不过在很短很短的时间内,林少秋那感觉到惊恐的脸庞,就被一种迷人的微笑所替代。
出了卫生间,两人相视一眼。便很快的往走廊尽头富都夜总会的后楼梯狂奔而走,消失在夜色之中。
回到庙街箫流住处,林少秋洗了个澡。足足一个半小时,似乎傻猫的血液就跟他吐出来的那些污秽物一样令人恶心,不洗干净不舒服。
夜已经很深了,箫流还没睡,他在等林少秋,在林少秋洗澡的时候,他已经接到打听消息的小弟打来的电话,傻猫在富都夜总会被人杀死,致死的原因是颈动脉中刀流血过多,而警方初步怀疑是黑帮仇杀,已经就这个范围展开调查,因为傻猫也是警方0记重点盯住的人物。没想到就这么死了。
箫流知道傻猫的死,无论是警方,还是道上,都会把他列为首要嫌疑人物,不过箫流根本不在乎这些,他相信林少秋这事做得干净利落,道上的人箫流自有办法交待,至于警方,无非也就是走过场。接下来这段时间频繁来自己的场子里临检找茬,还能怎样?
林少秋洗完澡,走到阳台看着夜色静静的抽了一支烟,今天亲自动手干掉傻猫的给他的感觉十分不爽,但这种不爽比起现在在外颠沛流离,倒也算不得什么了,摁灭烟头,便走到了箫流的房间,敲了敲门。
箫流的房间里除了他,还有一个年纪看起来比他要小一些,但已然也步入中年的男子,脸很圆,看起来很肥,但感觉很憨厚的那种,手臂上一条青龙文身让林少秋大概知道了他的身份。
林少秋知道,洪胜社十八个堂口的掌事人,每人都有一个青龙文身,这条栩栩如生的青龙,就代表了当年靠拳头打下洪胜社江山的洪门兄弟,一个码头工人,也是洪胜社的第一位龙头老大一苏青龙。现任龙头苏子豪的太爷爷,想必眼前这手臂上有青龙文身的人,应该就是洪胜社十八个堂口其中一个堂口的掌事人了。
那人打量了进来的林少秋一眼,问箫流:“替你去收钱,今晚又替你干掉傻猫的人,就是他么,很年轻嘛!”
箫流笑了笑:“是很年轻。不过很机灵,林少秋,他是我们社团屯门扛把子,潘银龙,龙哥,以后你就跟他
屯门掌事人潘银龙!
林少秋很机械的点了点头,叫了声“龙哥”心中却是有些不解,之前跟箫流就加入洪胜社的事情有过交流,而箫流也说过。就算要进社团,也要从最底层的小弟做起,靠自己的实力往上爬,才能够服众,他可以推荐林少秋进社团,但只能让他进去做小弟。而不是让他进去当老大,现在却直接让林少秋跟上了洪胜社十八堂口屯门掌事人,那即使不是老大也是老大了啊!
潘银龙走了过来,拍了拍林少秋的肩膀。语重心长道:“少秋。我不缺兄弟,但我缺会用脑袋来做事的人,让你跟我,说实话我是看在风流的面子上,不过只要你跟了我,成了我的人,好好干,只要有本事,有实力。将来该你有的,你都会有,明白了吗?”
“谢谢龙哥林少秋笑笑。很识实务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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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六章人多可以欺负人少
蒂银戊点了点头!“今晚干了件大事,应该也累了,略出懈吧,我跟风流还有点事要谈。”
看着林少秋走了出去,箫流才对潘银龙说道:“老潘,林少秋是我最好兄弟交给我帮忙照顾的人,我把他当亲侄子一样看待,你一定要替我好好照顾他,还有,我让他跟你,你不要把他当混混来看待,他是个人才!”
“人才?希望如此!”潘银龙若有所思的说道。
屯门是最早出现的香港地名,比“香港”一词还早,于远古时代曾有恐龙聚居,新石器时代已有人类居住,唐代安史之乱后,唐室发展南方,设屯门军镇,驻军二千人,属于安南都护府,视为广州南方的港口重镇,交通枢纽,“屯门”意即“屯兵之门”
屯门位于位于香港新界西北部,地段荐不能与繁华的中环小湾仔相比,但属于香港政府大力发展的新市镇之一。商机无限。
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的同时小屯门也免不了有着一股地下势力的滋生发展,而在此地,整个屯门唯有洪胜独大,洪胜社在这里经营多年,其他社团,很难插足进来,比起香港其他地方的社团帮会之争,屯门这里显然平静了不少。
屯门一条旧街的堂会里,洪胜屯门掌事人潘银龙正亲自为林少秋主持加入社团的仪式,洪胜社历史久远,每有一名成员入会,依旧还保持着以前那份古老的传统。完成左臂上一个威风凛凛的虎头文身的最后一针,林少秋穿好衣服,喝过血酒,接过潘银龙递来的三支香,恭恭敬敬的朝着屋子正中一尊硕大的关二爷像拜了三拜。
“少秋,从现在开始,你就正式成为我们洪胜社的兄弟”潘银龙拍了拍林少秋的肩膀,“你知道为什么黑社会都要拜关二哥吗?”
林少秋点了点头:“知道龙哥,因为关二哥代表的就是义气二字。”
林少秋说出“义气”二字的时候,略微有些纠结,说到底洪胜社,不过是他暂时寄居以图东山再起的地方,他真正的根真正的归属,还是澳门东方之龙社团,他真正的老大,还是马爷,不过现在他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澳门东方之龙社团,为了马爷,当然也为了他自己,这就能说他林少秋不讲义气么?
韩信当年都能受胯下之辱,他林少秋,为了大业即使是背负上不讲义气的名声,那又如何?
“没错”潘银龙严肃道,“出来混的,杀人放火无恶不作,没有一个是好人,但是不能不讲义气。出来混。就得义字当头,永远不能做出卖自己兄弟吃里扒外的事情,这是江湖大忌。希望你以后永远记住我说的话。”
“是,龙哥,我记住了!”
潘银龙满意的点了点头:“很好,少秋,外面有个兄弟叫黑皮,我让他带着他的小弟,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