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是:鲜瓜田里莫弄鞋,蜜梨树下毋玩帽。
百口莫辩没奈何,浑身是嘴恁煎熬。
话说陈阿尖浑身湿漉漉赤脚赶路,远离那个血腥的江湾码头仓储地,一路上走荒径小路,过偏僻弄堂,边走边想:“如果靠双脚走到上海城中,还不知要走到猴年马月?而且现在是赤裸着双脚,走路更慢如蜗牛,难上加难。”
陈阿尖突然一拍脑袋,自语道:“哎!不久前曹逵仁大哥曾经带我到过他在上海的郊区别墅,离这儿不算太远,不如先到那里去,弄点东西吃,找双鞋穿上,再作计较。”
陈阿尖脱下衣服撕下几条,把双脚包上,加快步伐,前往曹逵仁的郊区别墅。
陈阿尖忍痛逶迤赶路,终于捱到曹逵仁的别塾,天色已经微明。
陈阿尖娴熟地翻墙进院,擦片进屋,摸进厨房,随便找了点冷饭冷菜,三下五除二快速填饱肚子;然后寻思着,想再找双鞋穿上。
陈阿尖扭动曹逵仁办公室门把手,见门没锁就用力拉开,猛然一股血腥味冲鼻而来,定睛一看,不禁倒吸一口冷气,见地上有两个人躺在血泊里,忐忐忑忑走近一看,竟然是曼丽小姐和眼镜许文达大佬,惊得双腿站立不住,不由自主的后退两步。
只见曼丽小姐面朝下躺着,后脑勺中间有个黑魆魆小洞,头部位置一大滩鲜血。陈阿尖小心翼翼地把曼丽小姐翻过身来,吓了一大跳,只见曼丽小姐额头出现一个可怕的大窟窿、豆腐状的脑浆散在四周围,面目全非,早已香殒玉消。
陈阿尖站起身来走近曹逵仁办公桌,看到许文达大佬仰面躺着,已被开膛破肚,大肠小肠全部暴露在体外,惨不忍睹,整个人躺在鲜血之中,血肉模糊,双目圆睁,恐怖至极,手里还握着一把精致的小手枪。
陈阿尖不知道这里刚才发生了什么情况?心念轮转:“杀手也许还在屋内或者还会折返回来,地上又都是自己的赤脚印,若被人发现,自己是百口莫辩,这里非久留之地,得赶紧走。”
正要往后退步走,陈阿尖低头一看:“没鞋?咋办?”
自言自语道:“对不起了,许文达大佬,借你鞋穿一穿吧。”
陈阿尖俯下身去脱许文达的鞋,往自己脚上一套道:“稍微有点大,只能将就些咯。”顺手把手枪也从许文达手中拔出。
陈阿尖系好鞋带,揣好手枪。抬首正要站起来:“哎,那是什么?”凑近一瞧:“啊呀,是一张银票和一块手表。”
陈阿尖拿起一看:“哇噻,三千两!”把这些赶紧放进口袋,站起身正要走,听到外面门响,伴有凌乱脚步声正朝这房间跑过来,陈阿尖估摸已经来不及从正门出去了。马上转身紧跑几步,从后面跳窗而出。
陈阿尖刚刚双脚落地,忽然听见黄毛的声音道:“那个不是阿尖吗?”
“阿尖,不要跑!”又听见阿强的喊叫声。陈阿尖头也不回,快速翻墙逃走。
陈阿尖立即从街头雇了一辆轻便马车往上海城区方向急驶。
来到自己的住处,陈阿尖锁好门,松了一口气。洗澡换衣,往椅子上一靠,忽觉疲劳袭来,睡意阵阵,随即躺在床上小憩一会。刚刚眯了一会眼,似乎听见有人讲话的声音,陈阿尖一骨碌爬起来,靠近窗户一看,原来是早晨送牛奶的人,虚惊一场。
陈阿尖回到床上思来想去:“现在手上有三千两白银的银票,是真正的大财主了,何不带上‘温柔之乡’的爱娘远走高飞,好好享受享受人生呢?”想到这里就爬起身来,整理好行李,准备出发去找爱娘。
陈阿尖拿好行李,关好门,刚刚走出弄堂,看见一行人拿着家伙急冲冲朝自己住处快速跑过去,赶忙闪过一边,藏身暗处偷觑。这些人“噗噗噗噗”跑过去时,陈阿尖认出其中有几个人是“红帮”的顶级杀手。
陈阿尖难免心中害怕,赶紧快步离开,跳上有轨电车,往浦江外滩方向,下电车,一路小跑赶到“温柔之乡”,见爱娘正在美人榻上酣然睡觉。
“爱娘,爱娘。”陈阿尖摇着爱娘。爱娘睡眼惺忪道:“是陈大官人菩萨啊,我等了你一晚上,昨晚到哪儿去了啊,害的我孤枕独眠,好冷清啊。”
“爱娘,赶快起来。跟我马上走。”陈阿尖道。
“跟你现在就走?大官人菩萨你不是喝醉了吧,呵呵。”爱娘眨眨眼摇摇头笑着道。
“我不是开玩笑,现在我有三千两白银。是真的。”陈阿尖道。
“哈哈,你有三千两白银?不要开玩笑,这些钱,你可以买下这‘温柔之乡’了。”爱娘不禁哈哈大笑道。
“轻一点,爱娘,现在没法和你细说,以后再给你慢慢细说。赶快走吧!”陈阿尖急道。
这时,一阵阵急促的脚步声响起。陈阿尖急忙跑到窗口一张望,不得了,楼下各个进出口都有人把守。
陈阿尖无奈只能自己一个人翻窗逃命,沿着下水管滑到地面一溜烟跑了。
正是:猿猴跳出樊笼,鳌鱼脱却金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