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海那天,我已经做好了准备去见上帝。
可上天却并没给回炉重造的机会。
当晚我被附近路过渔船给救了,他说送我回家,可我哪儿还有家可回?
如果洛风知道我没死,以他的德行,就算是绑,也会把我绑在他身边。
我不想再回到过去的生活,既然死了,那就死的彻底一点。
后来我随那渔船到了蓝城,这里是北方地区最发达的沿海城市,关键离江城很远。
我贱卖了身上唯一戴着的首饰,在黑市买了假的身份,从此改名梁丝,选择与当初截然不同的活法,成了繁华蓝城最不起眼的一名野模。
这工作也不是多好,但是自由,我恨透了曾经的一切,再不想被任何形式束缚。
当然,说是模特,其实跟一般有公司的模特还是不一样的。
我们这种没什么固定工作,有活就干,没活抠脚,跟影视基地那些龙套演员差不多。
不过人家可能怀揣影视梦想,我那时没有目标,混吃等死。
身边的小姐妹也有混不错的,我们这行虽然靠脸靠身材,但脑子活点的,能豁得出脸跪舔的,一般都挺挣钱的,反正站着挣躺着挣也没人在乎。
但我没有,倒也不是我多清高,毕竟自己那点过去也没多光彩。
奈何我跟过洛风那种男人中的极品,哪看得上满身肥腻的中年油腻佬,别说跪舔,看一眼都心烦。
有两个小姐妹酸溜溜的说我装,我说就装了,就算有天姑奶奶要找金主,也找个人帅多金活好的。
其实我是吹牛的,根本就没想那么远。
那段时间我过的特颓废,今天赚钱了就吃喝玩乐花掉,明天没钱了,就蹲在出租屋哪也不去。
反正暂时饿不死,倒也享受这种肆意妄为的人生。
可直到我身边发生了那件事,让我混沌的脑子,在某一刻醍醐灌顶。
记得那时候,有个跟我一起合租的女孩儿叫小娜,比我小两岁,长相清纯漂亮。
她是从偏远农村出来的,家里三个哥哥都指望她挣钱娶媳妇儿。
那时候她赚的钱都填了家里,可还是不够,有天她哥突然给她打电话,说她爸干活从山上摔下来,需要二十万手术费,不然人就得死。
她借了一圈,也没借到多少,毕竟干这行的都是一群败家玩意儿,有钱也都买吃穿花了。
之后几天,她都没出租屋,我以为她借到钱回老家了,可后来才听说,她为了筹集那笔钱,去陪一个年过花甲的老头子。
二十万陪行一个星期,这期间陪吃陪玩儿陪睡,人家怎么高兴怎么来。
我给她打电话让她回来,她哭着跟我说钱都拿了,不陪会被人打死。
她陪了,钱是拿到了,人却没回来。
酒店服务员发现小娜的时候,人已经断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