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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第2页)

我一生气站起来,在经过他的时候故意绊了一下,在他伤口上狠狠踩了一脚。疼得秦绍的脸狰狞。

我伸出两手指在头上一扬,说了声:“sorry!”又吐了下舌头做了次鬼脸:“有诚意吗?”

然后我就器宇轩昂地走了。一会儿我眼前飘过一不明物品,撞到墙上后反弹一下瞬间坠落在地上。我一看,地上躺着的是景德镇上等紫砂茶盏四分五裂的尸体。想着按照秦绍家里摆设的烧包程度,这一套功夫茶具搞得不好是个限量版,少了个茶盏也就废了,真是可惜可惜。

刚才在阳台上被热出一身汗来,我跑到厨房,看冰箱有没有冰的东西可以吃。一打开双开门冰柜我吓了一跳,里面满满当当的都是哈根达斯,简直是哈根达斯的展示柜。我看了看,基本上哈根达斯的口味全到齐了。我随手拿出一杯葡萄兰姆酒味的,吃了几口,刚才的燥热似是降了几度,就又拿了一个香草味的,跑上楼扔给了秦绍。

39、第十二章 再遇·酸(2) 。。。

这些天,秦绍对大棚蔬菜保持着不冷不淡的心情。我在大棚里折腾时,他就在旁边看着;我一完工,他也立刻拍屁股走人。我看着大棚里毫无动静的菜籽,也不知是死了呢还是冬眠呢,了无生气,一点都不配合我的计划。我怎么着也是山沟沟里出来的博士,连种点蔬菜都种不出结果来,不禁让人受挫。

天气越来越冷,偶尔还飘点雪花,下点冰雹。大多数时候天色是灰暗的。似是记忆里童年的冬天,田埂里是冻得发硬的枯草,有些埋在水塘边,腐烂了大半,踩上去会有些积水。我们一家冷得缩着脖子,穿着厚厚的棉袄,挨家挨户去拜年。那时鞭炮礼花之类的都是奢侈品,整条田埂路都安静得只剩下呼呼的风声。

我忽然有些想家,到了年关,总是有些思乡的情绪。我和秦绍说了声,大年二十九我参加完朋友婚礼,得回老家住两三天。秦绍不咸不淡地问了句:“我要陪你回去吗?”我心想,你要去,也许我爸能拔了管子直接灭了你也不定,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我还想让我们一家安度春节呢。

所以我白了一眼说:“你和你那夫人,关系再怎么烂,怎么说也算是领过证的。两个国家建交了,领导人还定时会晤一下。你们倒好,到年底了,也不走动,对方死了是不是都得从别人口里才能知道?过年总得一块儿过吧。”

秦绍说:“我和她的事情,一言难尽。”

我心想,当然一言难尽了。一言难尽到让你觉得我们家毁了你的婚姻幸福,现在回过头来接着毁我的婚姻幸福。

“冤冤相报何时了。”我的另外一个人格突然飘出我灵魂,轻轻地在我耳边说了这句话。可是我的主人格立刻打消了这样的想法:不是我不放过他,是他不放过我,我是正当防卫顺便报仇雪恨而已。

大年二十九的那天,A市难得出现了太阳。虽然时不时地被层层白云遮掩,阳光还是慢慢挥洒了片刻。我看着这好天气,打开衣柜拿出了秦绍曾买给我的高档成衣店里最廉价的那款衣服。

这是我目前拥有的最高级礼服,能凑活当一下婚礼伴娘的礼服。虽然看着凉快点,和现在的天气非常地不匹配,但心想婚礼在饭店里举行,暖气应该可以,就没什么顾虑了。照照镜子,觉得全身上下也没个首饰,显得一如既往的惨淡和穷酸,只好把唯一的一条项链戴上。虽然是有瑕疵的珍珠,乍一看也是个高级货,撑撑场面还是可以的。

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做伴娘,我想也应该是最后一次了。三十岁的老伴娘,听着都晦气。

今天天气好,街上很多人都出门采购年货。人山人海,车山车海,我穿了套单薄的礼服从宾利车下来打车。司机好言劝我,让他送我到饭店,我婉言拒绝了。我还不想昭告天下,我被人包养了。再说,开一宾利车去参加婚礼,今天的话题女人就不是新娘,而是我了。我干不出这么缺心眼儿的事情。

A市的出租车司机也许也回郊区的老家过年了,车上好不容易开来一辆出租车,也是嗖地迅速开过,一点怜香惜玉的心都没有。我在风中哆嗦得快要升天了,只好钻回宾利车,让司机帮我带到离饭店还有一站的地方。

然后我在路边的门脸里买了一双30块钱的仿耐克球鞋,拎着高跟鞋一路狂奔去了饭店。冷风灌进胃里,牙齿也被冻得酸起来。我气喘吁吁地跑进饭店,看见艾静和刘志硕大的照片放在宴会厅门口时,才喘着粗气蹲在照片边上调整呼吸。

头发杂乱地贴在汗涔涔的额头,我趴在照片边上,想吐又吐不出来,连拿着高跟鞋的手都有些哆嗦。

忽然身子被人小心搀扶起,我回头一看,竟然是温啸天。半个月不见,温啸天比之前更瘦了一些。今天大概来参加婚礼,穿了正式的西装三件套。看到我狼狈的样子,他已经把西服脱下来替我围上,我看见他袖口的钻石衬衫扣在灯光下熠熠发亮。

我想,他现在在公司里上班,应该也是这个模样。我见过他穿网球服,穿羽绒服,穿病服,却唯独没见他穿过西服。我很不习惯他穿成这样,这套西服仿佛是我亲手织了一张网,把他牢牢地困在了不适合他的地方。

我一下子不知道怎么打招呼。他在相隔七年后,终于说出了我爱你,而我却在那时扣上了电话。无辜纯洁的他爱上一个复杂自私的我,受到我的连累,逼他面对他不愿意接触的商业,怎么想我都是他的灾星。一直是我招惹他,现在他被我害成了这样。

温啸天替我撩起额头上的头发,收拾收拾后说:“为什么穿得这么单薄?”

我低头说:“今天我是伴娘,想漂亮一点。”

温啸天拿过我手里的高跟鞋,蹲下来替我脱去那双廉价的球鞋,又小心地替我穿上高跟鞋。我低头看见他头上的发旋,想伸手去摸摸,手快碰到的时候又停住了。

温啸天专心地扣着高跟鞋的扣子说:“本来就很漂亮了,再打扮都要抢新娘的风头了。”

我鼻子有些酸。身下单脚跪地的那个人,是珍惜爱我的人,是永远不会伤我的人,是我可以依靠终身的人,我却让他孤零零一人等我。我不知道,他在等待的过程中会不会中途放弃,带着伤先行离开了,会不会有一个比我更优秀更漂亮更体贴的女人发现了有着掩不住光芒的他,而义无反顾地携他远走他乡了。

温啸天已经站了起来,笑着对我说:“今天,我是伴郎,你是伴娘。我们像不像一对新人?”他指着镜子中的我俩说道。

饭店的墙体都是光怪陆离各种颜色的玻璃,干净得能倒出人影。我看着墙上无数面镜子里的我们,像是订婚典礼的男女主角。男主角笑得两眼弯弯如月牙,而女主角却难受得快要哭出来。

这时,刘志走过来,对着我说:“卢欣然,你可来了啊,静儿都快急死了,说你手机打不通,担心你是不是出什么事儿了。我说什么都哄不好,你赶紧进去让她安心吧。”

我连忙说不好意思。

刘志笑了笑说:“没事儿,静儿她现在比较紧张,容易瞎想。你帮我安慰安慰她。嘿嘿,说实话,我也有点儿。”说着他就摸摸后脑受,露出一个憨厚的笑。

我被刘志带到新娘休息室。艾静正哭得双眼通红,一见到我就跑过来扑向我:“丫头,你总算来了。”

我用力地抱了抱她,说道:“你丫不是为我哭的吧。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你丫是悔婚呢,还把我当枪使,以后你家老公得多记恨我,说我毁了你们人生中唯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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