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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宋徽宗很无奈啊(第1页)

宋徽宗一看情况,赵枢盐司建立的功劳,不足以升任尚书之职。

不能服众。

这还没提出升尚书,就有一大群人建议财务嘉奖即可。

若是百官不同意,他强行来,蔡京他们不受理,自己这个官家也很难啊。

但他之前说过,要给赵枢册封尚书的。

赵枢也算是看出来了,太子一派的人,并不想让赵枢一升再升。

他可以当王爷,没有实权,但想要掌握实权,尤其是尚书之职,肯定是不能同意的。

此刻宋徽宗显然有点烦躁。

如果什么事情都是他一个人决定,那倒是好了。

直接一道圣旨,册封即可。

但宋朝的圣旨并不像很多宫廷剧那样盖上一个皇帝的宝印就完事,而会有一大串签名。

包括两个宰相,中书舍人,给事中,还有接受圣旨的尚书省官员,以及拟制圣旨的官员。

少了谁,宋徽宗颁发的圣旨都是无效的。

皇帝发布圣旨,需要手底下的人去传递,所以只能由宰相机构进行发布。

任何绕过宰相机构的圣旨,在宋朝都属于不合法。

不仅是发布,圣旨从起草到生效的一整套程序都非常严格,缺一不可。

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让圣旨流产,哪怕这道圣旨是皇帝直接授意的。

皇帝在授意拟旨之前,一般先由宰相机构将皇帝的意见先写一个类似草稿的札子。

皇帝看完没问题,再把札子转到中书省,由中书舍人开始起草,即草诏。

中书舍人有两个职责,一为制词,即按照皇帝旨意起草圣旨。

二是宣行圣旨。在圣旨尚未成文前,皇帝的旨意被称为词头。

中书舍人如果认为词头不合法度,可以拒绝草诏,这叫封还词头,是宋朝法律赋予中书舍人的特权。

遇到皇帝非要下诏,而中书舍人拒绝草诏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这样可由次舍人拟旨,但次舍人同样有封还词头的权利。

所以,一道不太合规合法的旨意,就可能被中书舍人扼杀,这样的事情也确实出现过。

宋神宗三年,王安石想把亲信李定破格提拔为御史,神宗也已批准。

但李定人品坏名声差,负责拟旨的中书舍人宋敏封还词头,拒绝草诏。

并在三日后辞职,另两名接任者也以爱惜朝廷法制的名由再次封还词头。

为了让李定得到提拔,神宗与王安石罢免了不听话的知制诰,任命听话的知制诰重新拟旨,才让李定当上了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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