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我不同意!”
田馨对这个条件立马提出反对意见。
她很清楚,这两首歌交给公司,绝对会落到柳雪手里。
而这是荣奕写的歌,还是最早给她的两首歌。
她怎么可能拱手让给柳雪那个贱人?
荣奕其实觉得无所谓,用两首歌摆平四千万的违约金,其实还是挺划算的。
原本这两首歌,就是用来还田馨借他的五十万的。
现在都翻了N倍了,还有什么不满意的?(数学差,半天没算出来是多少倍,又怕写错了被人笑。)
况且荣奕觉得这两首歌虽然经典,对这世界来说也算是很受欢迎的好歌,毕竟这世界好听的歌太少。
但他手上好歌还多着呢,不差这两首。
再说他也准备让田馨发完这张甜歌专辑后就转型,以后顶多发一两首甜歌单曲让人家回味一下甜的味道就行了。
若总是走甜歌路线,太过单一,不利于拓展歌路。
所以让两首出去也无所谓。
《后来》、《可惜不是你》这种治愈系的歌,不香么?
毕竟生活的核是悲剧,糖只是调剂,盐才是必须。
能治愈人心的作品,才是能赚大钱的作品。
何况能用歌来解决的事,那就不叫个事。
不然,拿四千万出来?
有病吗?
四千万足够开起一个很不错的工作室了,工作室开起来后就可以早点挣钱钱了。
只不过田馨一口否决,他也不好当着林娜的面讲太多信息出来。
只能回去后再跟田馨好好沟通一下了。
林娜显然也料到了田馨会否决这一提议,便又再次开口道:
“那就只剩下最后一个办法了。王鑫有一个数码相机在一哥手里,一哥还记得吧?”
“嗯。”荣奕点了点头。
那天叫诗诗帮忙录下了王鑫与林娜说出犯罪经过,以用来防止两人事后反口。
也正是有这个数码相机在手,王鑫与林娜各赔偿一千万给田馨,才赔得很是干脆,三天内就到账了。
林娜道:“王鑫说他可以拿四千万出来帮田馨办理解约事宜,只要一哥将那个相机还他,别说出去就行。”
荣奕:。。。。。。?
不对!
那相机值四千万?
看来自己回去后得好好看看里面有什么内容了。
绝对不止是那天录下来的那点东西这么简单。
田馨顿时眉开眼笑,觉得这办法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