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夫用刀将她一只手五个指头割破,再运功以指点住水印,指引着水印慢慢移向手指。而五指下放着一只大碗,没多大功夫,只见有血红小虫从割破的指头慢慢游出。
南宫洵看着无数小虫从她手指出来,心寒不已,她要承受多大的痛,才能坚持到这儿,盅毒他是知道的,而这种血盅听说早已经失传,因为这种血盅太过阴毒,除了大食国的食人莲,无解。
要知道大食国离南辰国万万里,中间隔着数个小国,要不是五年前大食国进贡过这样的东西,那她只有等死的份呀。这样的盅在南辰国根本没有,就是盅国也因它的阴毒早已经下旨禁用。
等了一会,确定已经将血盅都逼出她体内,文大夫快速将她的手指包好。“这几日就劳世子爷派人照顾一下,她失血过多,得慢补。”
“洵明白,这事要不要给二殿下说说?”既然是二殿下让她来的,那是不是说明她对二殿下的重要?
“此时漠北已经平息,二殿下大胜匈奴,皇上一个高兴,说不定会招二殿下回京,此事你看着办。”文斌道。
“四殿下婚期将近,皇上也该让他们二人回京了。”南宫洵道。
“嗯,不错。”文大夫起身收拾东西,边道:“此次我回京是奉了殿下的密旨,就不在此久留了。”
南宫洵朝他作了个请。“洵送送先生。”
“多谢世子爷!”
千云在平南王府一住就是几个月时间,转眼,已近十月,京城随处都是皇四子与商国公千金大婚之日的喜悦。这日千云独自出府上街,呆了几个月,这京城她还没好好逛过。
“你们听说了吗?四王爷回京啦!”
“是吗?什么时候的事?”
“听说昨夜天黑了才入城,商国公府的艳雪小姐真是有福气,能嫁给四王爷这样温文尔雅的人。”
“那是,这叫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哼,若是千云小姐还在世,以她之姿,那才叫郎才女貌吧!”有人似不服气。
“你可错了,千云小姐谁见过?她长得如何,谁都不知道,她母亲长的再美,那是她母亲,与她可没半点关系。”
“就是,那我娘长的那么美,你们看看我,这一脸的肿胖,跟我娘可是没半点关系。”
“你们谁见过商国公府的国公夫人呀?听说可比现在这位美上不知道多少陪呢,还是个大才女,与贵妃娘娘情同姐妹呀!”
“我见过,当年先国公夫人带着仆人去寺里上香,我远远见过,她人不但长的美,心地也是极好的,当年我儿子差点死在别人马下,是她救的,可我还没来得及感谢她,她就走了。”
“唉,好人有什么用,最后连自己的女儿都保不住,若是她天上有知,得多难过呀!”
“这话也就咱们说说,可别人让外人听了去,现在这位国公夫人虽说还没有扶正,可这国公府都她掌管,再加上她的女儿艳雪小姐马上就要嫁入四王爷府,可不是咱们这些平头百姓能随便议论的人。”
在一处百货街口,千云听着那些大婶们你一言我一语的说得不亦乐乎,唇轻轻勾起,抬头看着天,如果母亲真的天上有知,真的会伤心吗?她这么多年被丢在灵山无人过问,她的那位爹爹有那么一瞬间想过她吗?
她有些失落的走着,毫无目的。“碰!”
“姑娘小心!”
“对不起!对不起!”
两人同时出声,千云朝来人急急说着对不起,听了刚才的话,让她一时有些失神,竟害迎头而来的马儿为让她而撞上一旁的货摊上。
“无防,姑娘没事吧?”珩骑在马上,看着她出尘的容貌,总觉得在哪儿见过,可他确实没见过此人呀。
“我没事,刚才是我失态了,对不起!”千云清冷的声音道。
“你们没事,我可有事,我的货全让你们弄洒了,这可是豆腐,你们看看全都碎了,让我这穷老百姓可怎么过活!这可是我一家几口一天的口粮呀。”那货摊老板看着他二人自顾自说,在一边插口,连连叫苦。
“对不起!你看看这得多少钱,我赔给你就是了。”千云边道歉,边准备给人银两。
然马背上的珩却先她一步将一定银子丢于货架上。“这是十两,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