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风飘荡,衣袂翻飞,竟有几分仙气。
我沉默地看着他。
看我毫无反应,浅玦略微有些讶异,走了进来。
等他走到床前,我忽然一个鲤鱼跳蹦了起来,猛地扑在他身上,大喝一声道:“掌柜的……好久
不见了!我想死你了!”
浅玦任我抱着,没有闪躲也没有推开我,淡淡道:“我们几天前才见过面。”
我这才发现自己太过激动,一下子抱住了浅玦……于是,我马上改抓着他的袖子,若无其事地从
他身上跳下来,怨念道:“掌柜你知道吗,这次任务我真的好痛好痛,腿骨都给人打断了……”
浅玦愣住了,眼中似乎闪过了几分复杂的神色,“很痛?”
“骗你的。幸好我不能完全感受到那个身体的痛苦,不然一定会活活痛死的……”我笑了笑,松
开手。
从那个时空回来后,我休息了一日,便下了床,去了茶馆中帮忙。
久而久之,我也会想那个时空的事……秦凉月在君祈面前死去了,对君祈而言,应该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因为,我已经看出来了,君祈其实……对秦凉月是有情的,而这份情,甚至比他想象的要深得多。那一仗的胜负,浅玦不肯告诉我,但是我知道,君祈应该输了。即使赢了,他也不会如同以往那样快乐了,因为那个可以让他恣意攫取温柔、投以信任的女子,已经不在了。
这么一想……让他永失所爱,一生一世,永生永世,再也无法相见,真的很残酷……不过,如果他当初不是如此绝情,又怎会使秦凉月发出那样的毒誓?
休息了几日后,我就迎来了我的第二个任务。
……
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又出现了上次的那种熟悉的痛感——如同焚烧过后的炽热灼痛感。同时,头脑中猛然灌入了一些回忆片段,如同潮水般袭来。
如上次一般疼痛,穿越果然不是轻松的事……而此刻,我依然只能静静躺着,等待着那阵焚烧般的疼痛慢慢过去。
片刻,我才慢慢坐了起来。
一低头,便发现我现在的手变小了,也变得更加细滑而白嫩,应该是细心保养过的。而我的手没
有那么小那么嫩,看来,这并不是我的身体。
转头四周一看,我发现自己正躺在了一个破庙之中,不远处的破败屋顶早已穿了洞,漏下来的雨水早已形成一滩积水,黏着茅草。打量自己身上,我正穿着一袭蓝色裙裾,虽然脏乱不堪,但幸好衣衫还是完好的。
忽然觉得额角有些疼痛,我伸手摸了摸,却摸到了干涸的血迹。
再轻轻用手指摸了摸那里,便觉得额角刺痛,看来我的额角处应该曾有一个不小的伤口,只是血迹已经凝固了。
想到这里,我开始慢慢回忆起刚才灌入脑中的记忆。
我所在的这个身体的主人,名叫霜迟,自幼便无父无母,五岁便被姑母卖入了春意楼中当小丫鬟,专门侍奉当时的名妓牡丹。霜迟乖巧伶俐,颇得牡丹喜爱,所以牡丹闲时也会教她一些琴艺。转眼间十年过去,牡丹开始年老色衰,门前冷落车马稀,客人也就渐渐地少了,只剩下稀稀拉拉的几个老顾客。见到一棵摇钱树倒下,老鸨便把目光看向了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的霜迟,威逼她接客。
虽然霜迟只愿意当清倌,却不愿意卖身,但是在这种风月场所,又岂容她说不?于是,十五岁那年,霜迟就被迫开始接客,她的初夜竟被拍出了天价,一时成为了城内热话。而自挂牌那日起,短短一年时间,色艺双绝的霜迟便成为了乾城最为有名的花魁,声名鹊起。她的客人络绎不绝,她挂牌的日子,春意楼总是门庭若市。而且能当上霜迟客人的,大多是肯为她一掷千金的世家公子。霜迟的风头一时无两。
本来,霜迟以为她会像大多数的前辈一样,等到年老色衰、老鸨不再需要利用她来榨取金钱的时候,便为自己赎身,然后找个人少的地方隐居,又或是去尼姑庵剃度出家,独自过完下半生。毕竟做她们这一行的,说难听些便是金钱捧起来的玩物,现在有那么多男人对她们柔情蜜意,其实都不过是寻欢作乐,逢场作戏罢了,又有哪个人真的敢把自己娶回去?
然而,没想到,就在她名声最为鼎盛,日进斗金之时,她却遇见了一个卖画的穷书生,这个人便是唐承然。
和其他男人看向霜迟的目光不同,唐承然看着她的目光一直是坦坦荡荡的,没有任何的邪念,也没有一闪而过的轻视。就是这点不同,让霜迟记住了他。后来,多次不经意的遇见,他对霜迟始终的彬彬有礼,没有逾越之举,后来知道了她的故事,相处中更是怜惜温柔。
霜迟虽然只有十六七岁,但是呆在欢场久了,反而比其她女子更渴望找到一个不嫌弃自己的归宿。所以,当她遇到了这样的男子,顿时觉得自己已经找到了一个肯接纳自己的人,不用孤独终老,心就不可避免地沦陷了。
后来,二人独处时,唐承然说:“只恨我没财没势,若我能去丹南投靠一个大人,干出一番大事业,便能为你赎身了。”
霜迟想到自己挂牌几年,积蓄虽说不多,但为自己赎身也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