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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3页)

没想到他居然真的出了轿子!阮叶的眼睛在见到他的那一瞬,不由睁得大大的。

这轿中的男子,真的长得很“特别”——特别的英俊,特别的漂亮,特别的文雅,特别的美丽……总之,任何赞美外表的形容词用在他的身上,都不会突兀不妥,只会不够准确。

他和乔不遗一样,是只能用好看来描述的男子。

这男子身着一身白衣,很素雅的白,只有袖边和衣摆隐隐可见的淡月色花纹,透着雅致,也些微地说明着,这个男子的不凡。

微束的长发,覆在雪白的衣服上,黑白分明,他朝着站在轿子对面不远处的阮叶淡淡地一笑,眼神却有着刀尖的锐利。

而后,他轻轻走到阮叶面前,微微颔首,似乎和很熟的朋友打着招呼,一头长发却就此垂了下来,蜿蜒成漆黑的河流。

阮叶发现,自己有点走不动路了。

阮叶一直觉得,天下之间长得好看的男子一如乔不遗,是老天爷失手造出来的。偶尔的失误可以原谅,阮叶打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容忍乔不遗这家伙在自己的生活里压迫自己,毕竟人家好歹顶着极品的皮囊,有点特权也不为过。

出了谷的这小半天,见识了谷外一般人的长相,阮叶就更加坚信这个观点了。本来嘛,老天爷毕竟是老天爷,哪能老是失手,那也太没面子了。所以,自从他造出了表里不一的乔不遗之后,阮叶没想到这么快又会见到这样一个和乔不遗的长相不相伯仲的人。

这这这,这也太不公平了。

如果说,在乔不遗面前,她是张牙舞爪,调皮捣蛋,天不怕地不怕的,那么,这一刻,在这个莫名其妙出现的白衣神秘男子面前,阮叶忽然觉得自己那样黯淡,仿佛周身的一切都失去了颜色,她恍惚竟有了些自惭形秽的感觉。

当然,这种感觉只是一瞬,阮叶迅速恢复元气:“你想和我们认识?”她很直接地问。

白衣男子微微一笑,看向旁边的乔不遗,乔不遗淡然一笑,看不出他的情绪。白衣男子眼光微闪,若无其事地又看回阮叶,道:“是的。”

趁着这个空档,阮叶却在心里将白衣男子和乔不遗做了个比较,得出的结论,她还是比较喜欢乔不遗。虽然同样长相好看,可是乔不遗的笑容是温暖的,不像眼前的男子,即便在笑,眼神却也是疏离的,冷漠的,俗称皮笑肉不笑。

除了觉得,也许把这个男子带回荷谷,和乔不遗一左一右并排放在她房门前会比较赏心悦目,阮叶基本上对这个男子没什么其他感觉了:“我们现在已经看见你的样子了,你也可以记住我们的样子,好了,我们认识了,后会有期!”

看着很爽快地宣布他们已经认识了的阮叶,白衣男子居然没有提出异议。

“好,我会记住你的。那我们后会有期,在下还有事,就不打扰二位了。”说完,白衣男子乘着他浪费美色的白色小轿走了。

只有阮叶愣愣地还站在原地没有反应过来,他这么痛快地就走了?

只是,为什么他说的,不是“我会记住你们的”,而是“我会记住你的”?

正文 第八章 江湖处处有惊喜

这个穿着白衣的神秘男子出现之快,消失得也很快,但是其人虽走,影响还留,比如,到最后,馒头摊的老板也没收他们四个馒头的钱。

因为,那个是朝公子。

朝公子,是得罪不起的人物。

这么一句话,立刻勾起了阮叶本就在心里没有完全消隐的对那个白衣男子的好奇。好了,她知道他是朝公子,其余的事情,在她甜美的笑容加上被迫站在一边微笑当道具的乔不遗的影响下,那些女子几乎是争先恐后地说出了所有她们知道的,关于这个朝公子的事情。

如今这江湖,最负盛名的地方自然是莺嘤燕语软娇侬的江南。而这江南,有一个神仙一样的人物——朝公子。

朝公子住的地方,名为落夕榭。话说,阮叶听到这个名字,实在是有些扼腕,这个名字,还真不是一般的恶俗啊,叫朝公子,就弄了个住的地方叫落夕榭。怎么,你的名号带着一个朝阳的“朝”字,住处的名字就非要弄给夕阳的“夕”字来对仗吗?品味真是不太高。

再说他那一身白衣,虽然飘逸,却不实用,想象着每天晚上,他沐浴更衣了,冲着那一堆脏衣服对他手下那十二名绝色少女其中的哪一位轻飘飘地说着:“这衣服,你去给我洗了浆了,明天我还要穿。”想想都让人觉得牙痒痒,世间怎么会有这样不懂的怜香惜玉的男子?

所有说啊,乔不遗虽然缺点无数,不过,至少他会自己劈柴、烧饭、洗衣服,不像那位朝公子,看起来就是只劈剑、吃饭、穿衣服的主儿,一看就是长得好看的寄生虫。

但是,这个寄生虫还是有点本事的,至少,从那些好似犯了花痴的姑娘口中,阮叶听到的朝公子还不算废物。

至少,朝公子在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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