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手上堆的蜡油、不带一点褶皱的宫装以及被露水打湿的全身,嘴角抽了抽,倒吸一口凉气。
他竟然扎扎实实跪了一整夜,不带一丝敷衍,哪怕我睡着了,哪怕四下无人。
我心里感慨,秦端是个狼灭啊,他比狠人多一点,他比狠人横一些——后面他爬上去的桩桩件件,证明我看人很准。
至于后来,我们再没这种「亲切」交流过。
后宫里是非多得很,他跟着华贵妃坑蒙拐骗,我替安贵妃兜底善后,我们偶尔也过过手。
啧,不得不说,跟对人是多么重要的事。
秦端有了华贵妃,一路扶摇直上,现下执掌了东厂和锦衣卫。
而我,这么多年还只是个大宫女,能活下来已经实属老天垂怜。
安贵妃那个蠢玩意儿,没我能凉上一百次,还不带重样的。
这也是为何华贵妃寻个由头,让皇后开口将我赐给秦端。
既能卸了安贵妃的臂膀,又能泄泄心头之恨。
我这条命,是条贱命,从出生起,谁都能踩一脚。
但再卑贱的命,也有非存在不可的理由,只要有一丝希望,我就要活下去。
秦端说得没错,我很惜命。
跪了大半晚,外边应当是下了大雪,时不时能听到细微的枝丫折断的声音。
秦端半天没动静,该是睡着了。
跪着掌烛这个主意真是妙啊,铺着地毯,我膝盖都硌得生疼,双手握着蜡烛直直伸着,又酸又麻,两张眼皮子也直打架。
自作孽不可活,妙啊。
3我醒来时,鲜艳的红幔映入眼帘,吓得我一个激灵坐起来。
床?
我捏着身上软绵绵的厚棉被,抬手掐了自己脸一下。
挺疼,不是做梦。
我环顾四周,这是秦端的房间,没错。
昨天我嫁给了他,昨晚我拿着蜡烛在床尾跪着,地毯上还残留着滴下的烛泪。
至于我是怎么上了秦端的床,我是一点都记不起来。
给我十个胆,我也断然干不出这事,除非,是梦游。
梦游的话,犯不犯法啊?
我没听说过自己有这毛病。
我想到重要的事,慌忙摸摸自己衣裳,掀开棉被看看。
还好,身上还穿着昨晚那身红嫁衣,一点没少。
我不禁晃晃脑袋,我在慌什么,秦端可是个太监。
我抬眼望床边小桌,托盘上乱七八糟的玩意儿还在那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