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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春堂来了个客人。
员工一见到叶飞鹰便说道:“有个小美女说跟您认识,现在在会客室。”
“好,我知道了。”
叶飞鹰其实知道是谁。
秦小雨在五分钟前,就给他发来的消息,“猜猜我在哪?”
附带了一张百春堂的招牌。
两人这段时间,没有中断联系,只是没有见面。
进了会客室。
秦小雨大大咧咧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
她穿着蕾丝长袖搭配黑色半身裙,颇具淑女气质,极为时尚的造型打扮,在这乡下小镇很少见。
尤其还是名牌,一身下来,估计都超过镇上成年人二三年工资了。
“哟,大老板,贵人事忙啊,都不搭理我。”
秦小雨笑着,眼神透着一抹哀怨。
“是挺忙的,但不是不搭理你。”叶飞鹰走过去,拿过茶壶,给她再添一点茶水,“男人嘛,事业要紧。”
“不像你,富家小姐,不愁吃喝。我就比较烦恼了,好几张嘴要喂。”
叶飞鹰调侃回应,拉过椅子,凑近了一些,仔细打量她,“最近肌肤更好了。”
“少来。”秦小雨一撇嘴,做了个后缩的动作,仿佛很嫌弃,不过很快又坐了回去,“听说这家店还有老板娘。”
“你消息很灵通嘛。”
叶飞鹰不以为意。
“哼。”秦小雨瞪了他一眼,“吃软饭的家伙。”
“没办法,医生说我胃口不好,得吃软饭。”叶飞鹰眨了眨眼,“这是很多男人的梦想。”
聊了一会儿,他动作越发不老实。
一番拉扯,秦小雨半推半就,坐在了他的大腿上,虽然还是一阵轻微挣扎,似乎并不喜欢叶飞鹰触碰她。
可实际上,真要抗拒和厌恶,就不只是这种欲拒还迎的挣扎了。
两人关系很复杂。
“你说你,什么老女人,都能下得了嘴,想想就恶心。不怕得病吗?”
秦小雨意有所指,在店里,跟百春堂店员闲聊,才知道这家店老板娘是一个叫潘爱莲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