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上次一样,你的身体好像个漏风的棉袄,藏不住一点正气。”曾江朋走过来,捡起地上的包袱,并没有感到吃惊,朝吴辞娲道:“等他吃完饭了再上路也不迟。”
“早去早回。”吴辞娲没有一点不舍,大呼一声,“宝贝,出来吃饭了。”
曾江小叼着小竹球一溜烟的跑出来。它好像知道刚刚自己不便出现在院中。
周小剑没有试第二次,接过曾江朋手里的包袱,朝曾江朋和吴辞娲告辞道:“师父,二师父,我把我弟弟、妹妹寻到了再回来。你们保重。”
“行了行了,要保重的是你。我们两个老怪物病不会生病,伤不会受伤,不需要保重。”吴辞娲把曾小灰抱起来朝屋里走,“帮我把我的那两个徒儿好生照顾好,早点送来给我。”
“大早上的,讲点吉利的话。”曾江朋埋怨道,从怀里拿出几两碎银,递给周小剑,“正气也送不给你,这几两碎银就给你当盘缠里。省着点花。你去吧。”
周小剑一点也不客气的笑着接过曾江朋递来的碎银,在手里掂掂,收起笑容,嫌道:“才这么点?还没出东门府就饿死了。”
“所以才叫你省着花啊。”曾江朋笑道,指着鸡舍鸭窝,“要不给你杀几只鸡鸭带着?”
“行行行,这样最好。”
“好什么好?赶紧走。”吴辞娲在屋内吼道。
周小剑和曾江朋互视一眼,轻笑起来。
“去吧。”
“保重。”周小剑朝曾江朋行了个大礼,又朝屋内行了个大礼,“师父保重。”转身出了小院。
“这个真地仙珠到底是怎么回事?”等周小剑远去,吴辞娲抱着曾小灰走到曾江朋身边,摇着头费解的问。
“不知。就是一口布袋,什么也装不了了。”曾江朋望着周小剑远去的方向,“希望他能顺利把他弟弟、妹妹带回来。”
出了小院周小剑也没什么不舍,朝着东门府的西大门走。但是走了一里多路,想起自己还有几座城没去,有些不甘心。觉得自己都已经走到这里了,就差一两座城没去逛了,会有遗憾。只是又想到与闻箬、闻启分开两个多月了,以他们的成长速度,再不去找,以后即便找到了怕也认不得,不仅是自己认不得他们,他们也肯定认不得自己。
于是便强忍着自己的心里的念头继续朝东门府西大门走。只是又走了一里多路,突然转身往回走,嘴中低声坚定的道:“一定要把剩下的城走一遭。已经有两个多月了,不急在这一时。”
如果来不及,可以从东门府的东大门出城,说不定还会另有一番惊喜。
走到十月田城时,那两只巨型黑猫还是跟之前的几座城的巨兽一样,再次隔了老远就走过来在周小剑身上嗅,只是这次没有在他身上蹭痒便折回城门处的窝里了。
“周小剑,我就知道你会回来的。”守城哨兵认出了周小剑,继而转身朝另外几名同伴道,“我没说错吧?愿赌服输,给钱给钱。”
其中四名守城哨兵一边笑着打趣,一边把钱掏出来递给另外两名守城哨兵,“输的不亏。”
士兵间无聊时间赌赌钱很正常,拿周小剑做赌注,周小剑也并不在意,这种在人身上押注的事很常见,闻商在行商途中便时常会有这种小赌怡情的事。周小剑对这些没兴趣,甚至连去围观的兴趣都没有。
闻哲夫妇对于周小剑这些不赌钱的良好习惯特别赞赏。常常拿出来做为谈资说与他人听,就是为了炫耀周小剑良好的自律习性。
周小剑心想,一匹马不至于吧?难道那个大爷天天在这念叨?双眼四扫,并没有看到那个大爷,这才放心的嘿嘿一笑,疑惑的问道:“军爷,你怎么认得我?”
说话的守城哨兵以为自己听错了,朝站在对面的同伴看了一眼,又看向周小剑,悻悻道:“不说那次你从这里抢走老丈的马,单说你以一敌三,杀了三个怪族,我们便无论如何都不会忘记你的。”
“如今你可是东门府的大英雄。”另一名守城哨兵啧啧赞道,“一下杀了三个怪族。厉害哟。”
周小剑哈哈一笑,掩饰自己的尴尬之色,“侥幸而已,侥幸而已。低调,低调哈。莫要声张。”
“整个东门府的人都知道了。”知是杀了三个怪族的大英雄,其他几个守城哨兵也围拢过来,朝周小剑投来佩服的目光。
“哦,这样啊。那低调也没用了。”周小剑夸张的大笑起来,引起周围路人的驻足观望,但除了守城哨兵,并没有人认出周小剑就是告示上的杀怪英雄。
周小剑也看过那些告示,歇下客栈的店小二虽然尽量把周小剑的相貌说仔细了,但画师并没有将店小二形容周小剑的模样画出来。很显然,要么是店小二在形容的过程中加上了自己的个人见解,要么是画师在作画中加上了自己对英雄应有的模样的理解。
总之就是画像上的周小剑与真实的周小剑有很大的差别。用周小剑前世的话来说,画的连他妈都认不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