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想为哥哥画一幅画,最后却只画了他的一个背影,即使如此,我还是没能画出他的几分神韵,他那一张神奇的人皮面具后面,藏有的容颜我画不出来,同样的让我下不了笔的还有芙琳雅姐姐,就是莱斯利,我亦是画不了,这让我大受打击的同时,亦有了一些明悟。
绿园里的景色我竟也画不出来,青鹤的飘逸我还是画不出来,原来有些美丽,纵然画笔再妙,终究还是取不了原物的几分神韵。
绿园里有四个不老的人物,一个是哥哥,他的功法让他不老;一个是芙琳雅,她的魔法实力让她不老;一个是莱斯利,他的血统和驻颜之术让他不老;一个是麦特哥哥,他吃下的生命之实让他不老。
除了这几个,以后的碧黛儿也是不老的吧,至于我和姐姐这些人,虽然并不显老,看起来还是比较年轻,但总有一天,会慢慢的老去吧。
绿园的景色还是那么的迷人美丽,碧黛儿以后还是会出去到大陆上行走的吧,应该会和哥哥一样又会写下一篇篇传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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挤了点时间更了篇,不更正文,只更这篇番外是因为就是有点灵感,想写下来。放心,下周一定恢复正常更新
正文第二十三章黑发少女
值正午,一条荒凉小道上,野花争艳,有人说应生如烂,死若秋叶般静美,人生确若应如夏日的鲜花,看它们肆意的盛放自己,毫不虚伪造作、含羞答答,完全遵循自己的性情,随着自己最真实的心意尽情的绽放。3但这种绚烂并不为别人的赞赏而美,只为自己的高兴而开,即使在这无人欣赏的荒郊野外,一样傲然舒展花瓣。
达达的马蹄翻飞而过,很有踏花归去马蹄香的趣妙,可惜马背上坐着的人似是并无这样的雅兴细细体味,随着急急的马蹄声渐行远去,绯色大马已经疾驰而过,踏碎了几朵开得正盛的无名野花,转瞬不见踪影,只依稀记得马上的似是一白衣黑发的少年。
胯下骏马喷着粗气,蹄子不停地在地上刨来刨去,只在原地打转,东方不败看着浑身湿透的绯色大马,知道它是已经累得狠了,遂翻身而下。牵着大汗淋漓的骏马走到不远处的河边,让其饮水之后放到一边自行吃草,东方不败则坐在河边干净的地方靠着树干闭目歇息。
自己的独自离去,芙琳雅自是能理解的,而其他几个却是未必能,想起早上和麦特几人分开时众人各异的目光,东方不败心下忖道。3
他不是看不到千歌不舍的目光和素娅眸里的黯然,他不是看不到麦特的失落和文森的冷淡,即使是那个可算是兰心解意的珍妮,怕是亦有着几丝不自觉的失望吧。但那又如何,他只做他想去做的事,并不想多去解释。只有芙琳雅,轻轻的道了一声再见就转身离去,没有半点意外疑问。
一阵马嘶声从不远处的小道上传来,东方不败略略转头,从花草枝叶间隙看去,只见一辆饰满鲜花的华丽马车正在向这边驶来,马车边还跟着两个骑马的青年护卫。那拉车的两匹白马极是神骏。装饰在马车四周的鲜花亦是品种繁多且艳丽,馥郁地花香甚至引得一大群异色彩蝶翩翩飞随,徘徊不去。
许是坐车太久也觉得腻味了,车厢里传出一个略带虚浮的男声:“停车。”
待驾车人把马车停好后,车帘一掀开,从马车里走下一个锦衣华服的青年男子,看起装束应该是一个贵族子弟,长得还算俊朗。只是面色略显青白,一双桃花眼甚是引人注目。3
那青年男子下车之后,从马车里牵出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来,那少女一身装束比之那青年男子可是差得远了。粗布衣裙,虽然没有破补之处,但毕竟是洗得多了,间而泛着磨洗的白色。看来家境并不太好,非是贵族小姐。
那少女长得甚是漂亮,虽不及梅丽尔和菲绮曼的明丽惊艳,对上不属人间富贵花的芙琳雅更是远远不如。但比之东方不败见过的琳娜和弗莉蒂丝可是不差分毫,那一身本该是穷酸地衣裙穿在她身上却也不减她的丽色半分,但让东方不败略有些诧异的是那少女竟亦是黑发黑眸。不过当初在自由之城时他已见过几个这样的人。看了那少女两眼便不再理会。
“雪薇。早说了要给你买些漂亮地衣裳,你怎么老是不要呢。你这么漂亮,不好好打扮真是对不起神赐给你的美貌。”青年男子看着少女的粗布衣裙,笑着说道。
少女坚定的摇了摇头,玉面却是泛起了两朵红晕,显是对青年男子地赞美颇是心喜。
“那边有道河流,天气这么热,又坐了这么久马车,你一定闷坏了吧,我们过去那边树荫走走。”青年男子提议道。
“好的,卡斯。”少女略有些羞涩的低声应道。
看着自家少爷要和少女去河边走走,两个护卫识趣的没有跟过去,留在了原地。那卡斯拉着雪薇地纤手就往河边的树荫里走去,正打算说些甜言蜜语哄哄少女然后亲热一番,猛然看到坐在不远处树荫下的东方不败,眉头一皱,正欲喝令其走开,看到身旁地美丽少女,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付诸行动。WWW。101dU。Net
看到卡斯面色不好地盯着一处地方,雪薇顺着他地目光看去,也见到静坐在树荫里的东方不败,自是发现了对方拥有跟自己一样地发色眸色。她自小生活附近的村镇,却是没有到过自由之城,还是第一次看到跟自己一样黑头发黑眼睛的人,不由微微一怔,看着那个白衣黑发的少年发愣。
“雪薇!”卡斯见她看着那个黑发小子发呆,虽然知道是什么原因,但心里自是不痛快,用力握了握雪薇的手。
感到卡斯手上的劲道雪薇方才醒过神来,好奇的看了东方不败一眼便与卡斯一起走到别处的树荫里,然后自是说起情人间的亲密话。说了一会话,雪薇脱了鞋子,跑到碧流里玩起了水,与站在岸边的卡斯嬉闹起来,不时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天真烂漫之处犹胜孩童。
她家里却是寻常农家,自小和伙伴们玩闹惯了,也不懂大户人家的规矩,那些贵族小姐的矜持忌讳更是一贯不懂,因此是想玩什么也没什么礼仪顾忌,心性极是单纯质朴。若是贵族小姐,断不会如她这般率性自然的,即使是在卡斯这个恋人面前,更不要说不远处还有一个完全不认识的东方不败了。
她一边嬉笑玩水,点点碎玉飞花的后面,是一张纯真年轻的美丽脸庞。她有时亦会好奇的瞟一边树荫里的白衣少年几眼,然后又疾忙转开眼去。
歇息够了,东方不败牵回那匹绯色骏马,一骑轻尘而去,他却是没有想到,日后还会有和这个萍水相逢的黑发少女再见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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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了一段时间不写,都有些生疏了,看来以后不能再停了。
正文第二十四章火舞森林
马匹寄存在附近的农家,东方不败一大早就前往此行舞森林。得知他要孤身前往火舞森林,那户寄宿的农家主人还好心的劝导了他几句,说是那地方常多有魔兽出没,切不可贪恋美景深入。
那农家主人对这个单身的少年其实心下有诸多好奇,见东方不败衣料上乘讲究,举止气度不凡,原本料想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公子,但却不见有随从护卫,又有些捉摸不定,见东方不败问路的时候说是要去火舞森林览赏美景,怕他不知天高地厚的乱跑,于是有心劝告几句,对此东方不败只是淡淡应了几句便举步自行独去。
运起浮光掠影,东方不败身形从容,似若在随意漫步闲走,百来尺的距离却是转瞬即过,无用多久便已来到火舞森林的外围,看着眼前红成一片的如斯美景,即使以东方不败的定力亦不禁被震撼了一下。
但见眼前漫山红遍,层林尽染,不论树木高矮,皆是林叶飞丹,管若花开花闭,尽都娇颜醉红,这里的一草一藤,竟全赤艳若霞,让人几疑是玉杵馀丹,金刀剩彩,否则花草树木何以尽点朱铅?
山风吹过,丹叶翻飞,红花轻曳,赤草尽晃,朱藤摇动,放眼望去,恍恍似是光火漫天,红焰乱舞,无怪乎名为火舞森林。看着如此壮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