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野不耐烦地拿出五百块,“送你去医院你不愿意,这里是五百块,赔你这坛米酒绰绰有余。”
妇女看着那几张红钞票,愣了下,不甘心骂道:“五百块?你赏乞丐都不止这点钱了,我这坛药酒是花了上万块,我这儿还有单据,我的腰和脚还隐隐作痛,你现在是赖账不成?”
晋野彻底冷了脸,沉声道:“大姐,我得提醒你一句,我的车可有行车记录仪,你识趣点!”
车内,桑雅看着碰瓷大街咄咄逼人,有些焦急地想下车。
被司寒枭按住了,“不用下车。”
“对付这种野蛮妇女,我怕晋野应付不来。”
“大不了花钱搞定,别和这种人浪费时间。”司寒枭并不看在眼里。
“不行,
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我下车治治她……”
“真的不需要!”
两人正聊着,旁边姗姗走来一个年过六旬,满头白发,衣着工整带着眼睛的老人,他走到轿车前,严肃地看向晋野,“先生,刚才的车况我亲眼看到了,报警处理吧!”
晋野看着来人,刚想说话,却被妇女先声夺人,“你是谁啊?同党吗?专门跑来一起欺负我这个弱势妇孺?”
老人义正言辞开口,“年轻人,我坚持让你报警,因为我可以为你作为证人,我亲眼看到了刚才发生的事,这位女士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犯罪。”
妇女心里一咯澄,慌慌张张地开口,“你,你你别胡说,什么诈骗,我,我哪有骗人!”
老人严肃地皱了眉头,对她“善意”提醒,“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掠夺、敲诈勒索或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另外,你这个行为还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只见发生交通事故,有证据
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最好的证物是车里的行车记录仪,还有我这个人证,人证物证俱全,你得考虑清楚?”
他一句句说得有板有眼,把最拗口的法律条文,倒背如流。
这个人,一定不简单。
妇女被唬住了,愕然地瞪了眼,忘记了哭泣。
老人的行为引起了车上两人的注意,尤其是司寒枭,鹰眸紧盯着那名老人,黑阒的暗眸,滚着暗涌。
桑雅看着,倍觉大快人心,“这位老先生,一身正气说话逻辑性这么强,年轻时从事的职业肯定跟法律法规相关。”
而车前那名妇女,看着形势不对劲,一手抽掉晋野手里的五百块钱,骂骂咧咧地撑着地面站起来,把孩子背好后,一瘸一拐地扶起自行车,厚着脸皮地念叨着,“我今天自认倒霉,你们……你们会遭报应的!”
一边说着,她利索爬上自行车,单脚一蹬地,骑远了。
晋野向老先生示好感谢,老人客气地摆摆手,又姗姗地朝不远处的公交站走去。
司寒枭的目光,一直锁住老人的身影,皱了眉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