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欢愣了一下,立刻退了出去。
不知怎么,竟然有点狼狈,还面红耳赤地,好像第一次近距离接触少女的少男。
他退到外面的会客室等着,心跳得很快,不明白自己这是怎么了。
冯丰来到卫生间里,打开水龙头,没有开热水,先捧一把冷水洒在脸上。冷水一上脸,有着冬日刺骨的冰冷。
好久不曾如此清醒。
有人站在门口,声音有些焦虑:“冯丰你的手不能沾水,我帮你吧……”
这些天,全是他亲自伺候她洗漱,明白如何才能让她手上的伤口不粘上水。
她依旧淡淡地:“我自己来,李欢你出去。”
李欢讪讪地,不得不走出去,可是,很快又倒回来:“窗台上有护手膜,你一定要戴上,不然,水沾染了伤口,会很难受的。”
她随意地嗯了一声,关了门。
镜子里,她看自己乱糟糟的头发,深陷的眼眶,两只手的手背部因为长时间的点滴变得淤青,现在变得发黑,如两只黑乎乎的鸟爪。
她脱掉睡衣,镜子里的女人,仿佛一个骷髅,可以看到胸前一根根的肋骨。
多么可怕而丑陋的一具皮囊!
她忽然觉得羞愧,不敢再多看一眼那个那么难看的女人,闪身进了淋浴。
窗台上果然放着护手膜,她拿了两只小心翼翼地戴上。热水开了,哗啦啦地从头上淋下来,那是一种久违的痛快,不知是在洗涤着身上的疲乏还是心灵的疲乏。
是谁说好死不如赖活?
死了,万事皆休,一无所知才是真正的解脱。
要活下去,才是一件考验勇气的事情。
可是,既然活了,就得活得像个样子。
这一刻,才那么清晰地想起许多问题,黄晖的死,那些凶手的下落,背后无形的黑手,他们所做的这一切究竟有什么目的……他们原本要找的是自己,黄晖纵然替自己死了,他们也不舍放过自己。
那就来吧,大不了也就是一命而已,纵然再一次付出自己这条命的代价去追寻某些真相,又有什么可怕的?
想到的危险和疑点越多,就有些兴奋起来,只想,黄晖,他不能白死,绝不能让他白白地死去!
她用浴巾擦干净身上的水;从内到外,换上了全新的衣服。
再次站在镜子面前时,她有些恍惚,难怪人类要发明衣服遮羞,穿着衣服,总是比不穿要好看点。这不,那一身嶙峋的瘦骨,被包裹了,就再也看不出它的原来的丑陋了。
人生,不过是一具皮囊而已。
不过,这具皮囊总是被形形色色的色彩所包裹,不到最后一刻,谁也不知道,绝世的美女无敌的英雄,其实,和乞丐或者奴隶毫无区别,都一样不过只是206块骨头的叠加。
大中已经办好了出院手续回来。见李欢不停地走来走去,低声问他:“老大,嫂子她?”
“她在洗漱,一会儿就好了。”
李欢想了想:“大中,你以后不要叫她嫂子了,她会不高兴的……”
“是。”
大中以前一直叫她“嫂子”,后来见她和黄晖一起,就改口了,现在见李欢不分昼夜地照顾她,又恢复了原来的称呼。
李欢又吩咐大中几句,大中答应着先出去了。
半个小时后,冯丰出来,脸上薄施脂粉,却依旧遮不住病中的憔悴,只有双眸发亮,眼里仿佛燃烧着一小簇奇特的火焰。
“李欢,我走了。谢谢你照顾我这么久。”
“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你放心,我既然活下来了,就会好好活下去,你不必担心。”
李欢正要说什么,听得有来访的铃声,他去开门,是黄先生夫妇。
夫妇俩这些天第一次见到冯丰穿戴整齐、神智清醒地站在地上,都感到欣慰,黄太太正要开口,冯丰先上前一步拉住她的手:“妈,爸,你们来啦……”
“小丰,好点没有?”
“你们放心,我好啦。正准备出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