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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第1页)

型应为曹雪芹高祖或曾祖)出兵,有从死人堆里救出主子的功劳。第四十七回贾母称“我进了这门子做重孙子媳妇起,到如今我也有了重孙子媳妇了,连头带尾五十四年,凭着大惊大险千奇百怪的事,也经了些”,不说“五十”或“五十五”等整数,而精确地说“五十四年”,显然是因为这个艺术形象的原型确实是有五十四年的婚龄,据周汝昌先生考证,《红楼梦》从第十八回至第五十四回全写的是以乾隆元年(公元1736 年)为背景的那一年里的故事(该年农历四月二十六日交芒种被郑重写入到第二十七回里),则“三十年头里”约为康熙四十六年(公元1707 年),正值康熙第六次南巡,曹雪芹祖父曹寅第四次接驾,曹寅妻李氏当然与丈夫一起正经历着富贵已极的时期,以李氏为模特的贾母,在书中出现时却已处于百年诗礼簪缨之族的“末世”了。凡此种种文字里,都弥漫着“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深沉喟叹,如假借“三十功名尘与土”的句子来加以概括,也无不可。 《红楼梦》第一回正文里还明确地写入了该书由“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而成,尽管关于曹雪芹的生卒年月在“红学”界一直存在歧见,但《红楼梦》大体成型是在曹雪芹三十岁左右当可认定,因为第一回开篇即有第一人称的作者自述,明言“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云云,过去人们认为“人生七十古来稀”,一个花甲六十岁即为“满寿”,因之“半生”也就是三十岁。《红楼梦》里通过贾宝玉这一艺术形象痛诋“国贼禄蠹”,视科举功名如粪土,那当然是曹雪芹自己思想感情的体现,他“无材补天”, 有心铸“梦”,若挥毫书写“三十功名尘与土”,也正好抒发出了自己把仕途经济即所谓“功名”弃之尘土的理念豪情。 倘若《北京晚报》所披露的凌先生搜集到的标明是“曹雪芹书”的对联,仅仅是上半联能引出我们的丰富联想,倒也罢了,更需注意的是那下联的字句“八千里路云和月”。岳飞笔下的“云月”虽也有超出字面以外的意蕴,却并非是指人物,但在《红楼梦》的文本里,“云”指史湘云,“月”指麝月,却是明明白白的——“红学”界称作“王府本”的抄本上,第十八回前面有总批,是以题诗的形式写就的:“一物珍藏见至情,豪华每向闹中争。黛林宝钗传佳句,豪宴仙缘留趣名。为剪荷包绾两意,屈从优女结三生。可怜转眼皆虚话,云自飘飘月自明。”前五句是我们能从现存的前八十回文本里可以看到的情节,后三句则是在透露八十回后的故事(若尚未写出,亦是已成熟的构思)。“屈从优女结三生”是怎么回事这里且不讨论。“云自飘飘”指史湘云后来有一段凄惨的飘游生活,这与正文第五回关于史湘云的“判词”“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以及《乐中悲》曲子里“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完全吻合。“月自明”则是指麝月到故事最后仍能守在贾宝玉的身边。《红楼梦》正文里用宋人诗句“开到酴 花事了”来暗示麝月是书中“如花美眷”的最后残存者,脂砚斋批语里有多处暗示 麝月最后作为侍女独留在了宝玉身边(第二十回脂批说八十回后袭人出嫁 后有“好歹留着麝月”的留言)。据周汝昌先生考证,脂砚斋与畸笏叟实 系一人,就是书中史湘云的原型,她经乱离漂泊之后最后得以与曹雪芹重 新聚合,而她在第二十回书里写到麝月独自看屋子时,批道:“麝月闲闲 无语,令余鼻酸,正所谓对景伤情。”实际上我们今天从正文里可以看到, 在那段情节里麝月说了不少话,宝玉还给她篦头,并没有什么值得伤感的 因素,因此,只能把这批语理解为,脂砚斋写批语时,麝月的原型就在她 身旁,“闲闲无语”,而那几句批语后面注明是“丁亥夏”,彼时曹雪芹已 经去世好几年了,她们两个与曹雪芹共度了最艰难的岁月,从曹雪芹遗稿 里温习着往日的富贵温柔,面对着当下的凄凉处境,自然会对景伤情而鼻 酸堕泪了!这样看来,“云自飘飘月自明”的含义十分丰富,表明麝月在 袭人嫁给蒋玉菡后,得以独留在宝玉、宝钗身边,而宝钗死后,她又终于 能和乱离后与宝玉邂逅的史湘云汇合到了一起,甚至在曹雪芹去世后两人 还“云自飘飘月自明”——史湘云再次陷于漂泊噩运,而她“闲闲无语”,  依然是“最后的月亮”。 这样看来,在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期间,有两个女人在他身边,一个“云”即有文化能帮他写作的脂砚斋,一个“月”即书中麝月的原型;“月” 没什么文化,但不仅可以分担生活重担,也成为他和脂砚斋“燕市哭歌悲遇合, 秦淮风月忆繁华”的活见证。在这种情况下,曹雪芹假借“八千里路云和月” 的现成古句来抒发他们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又相依为命,就十分贴切自然了。 北京凌先生搜集来的“曹雪芹书”以岳飞词句构成的对联瓷字,真伪 尚待专家们进一步鉴定,我非专家,又未见到实物,只是觉得曹雪芹有可 能利用岳飞的句子来暗抒他的胸臆隐情。通过关于得知瓷字消息后的一系 列联想,我主要试图表达这样一个意思——曹雪芹的《红楼梦》,其艺术 手法上的一大特色,就是充分开发、运用汉字汉语在语意、语音上的多义、 谐音等功能,在看似随手拈来的文句里,一击两鸣,一石三鸟,一声也而 两歌,一手也而两牍,或背面敷粉,或暗度金针,意蕴深远,精彩绝伦。 这一份我们自己民族的宝贵美学遗产,实在需要认真继承,发扬光大!

妙玉讨人嫌

只用1000 多字,便塑造出一个鲜活的艺术形象,并给阅读者留下极其广阔的想象空间,这是我们不能不膺服老祖宗曹雪芹的地方。 我指的是他笔下的妙玉。在“金陵十二钗”正册里,妙玉排名第六,比王熙凤还靠前,是惟一一个既无贾、史、王、薛“四大家族”血统,又并非嫁给这四族任何一家做媳妇的女性。在现在可以看到的真本《红楼梦》 (绝大多数情况下,它的第一符码是《石头记》)里,妙玉的“正传”,只有第四十一回中的1000 多字——按庚辰本逐字计算,是1325 字;这段文字现存各抄本字数似无差别,异文也寥寥——虽然第七十六回她还有一次亮相,但那段情节里的主角是林黛玉和史湘云,只能作为她的“别传”看。其余与她有关的文字,都属“暗场”,而且把元妃省亲时“忽见山环佛寺,忙……焚香拜佛……又额外加恩与一般幽尼女道”的含混交代也计算在内,统共也不过四次。 在1325 字的妙玉正传里,妙玉的性格主要是通过十次“台词”体现 出来的,共321 字。其中最凸现她性格的,是黛玉问她:“这也是旧年的雨水?”她冷笑道:“你这么个人,竟是大俗人,连水也尝不出来。这是五年前我在玄墓蟠香寺住着,收的梅花上的雪,共得了那一鬼脸青的花瓮一瓮,总舍不得吃,埋在地下,今年夏天才开了。我只吃过一回,这是第二回了。你怎么尝不出来?隔年蠲的雨水那有这样轻浮,如何吃得!”不用多分析,读者试把这些字句读上两遍,一个天性怪僻的人物,已恍在眼前。 前几天和王蒙通电话,他问我正在做什么,我说正写“红学”探佚小说《妙玉之死》。他很直率地说出他的直觉:“我讨厌妙玉。”我想如果曹雪芹能听见这样的考语,会很得意。他仅用了1325 个汉字,便能使阅读者在情感上有所付出。其实在真本《红楼梦》即前八十回的脂评抄本里,曹雪芹已通过书中另外的人物,表达过妙玉一定会为人所厌的性格悲剧。一次是第五十回,李纨宣布:“可厌妙玉为人,我不理她。”一次是六十三回,与妙玉曾为邻十年,号称与妙玉乃贫贱之交,又有半师之分的邢岫烟,虽然对妙玉的来历和想法提供了一些信息诠释,却也批判她“放诞诡僻”,“僧不僧,俗不俗,女不女,男不男”,“成个什么道理”。 不过,许多读者嫌厌妙玉,是受了高鹗续书的影响。按高鹗的思路,妙玉是个“假正经”。早在清朝,如裕瑞这样的评家,就看出来高续是违背曹雪芹原意的,他在《枣窗闲笔》中指出:“伪续四十回……妙玉走火入魔,潇湘馆鬼哭等处,皆大杀风景。”今周汝昌先生更指出:“妙玉是雪芹书中抱着悲愤心情而重彩描绘的一个最重要最奇特的女性……乃是一个异样高洁(虽然有点矫俗太过)而不肯丝毫妥协的少女,对她的评价,在全书中恐怕应居首位。”(见《红楼梦的真故事》)我想周先生的看法是对的,因为在第五回关涉妙玉的《世难容》曲里,明写着她“气质美如兰,才华阜比仙”,她的结局:“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好一似,无瑕白玉遭泥陷”,“风尘”在这里是“俗世”而不是“娼门”的意思,“肮脏”在这里要读作kǎng zǎng,是不屈不阿的意思;如果曹雪芹那八十回后的真本尚存,一定会有与第四十一回相呼应,却又把对妙玉的“观感”平衡过来的笔墨,应不至于再产生出对于妙玉的“误读”。这里且不拟就“厌玉”与“尊玉”的两派观点孰是孰非展开讨论。我想强调的是,曹雪芹在其亲撰的第四十一回“妙玉正传”中,仅用1325 个汉字,就活跳出一个有血有肉的形象,且在人物关系上、悬念设置上、命运结局上,给阅读者留下了那么宽阔的想像空间,以至不仅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且是嫌厌者有其“理”,而珍颂者有其“据”。这样的文笔,实在太了不起了! 现在我们中国内地当代作家,特别是年轻一代中,不少人谈及自身创作所受影响,言必及乔依斯、卡夫卡、福克纳、马奎斯、博尔赫斯、纳博柯夫等等,既是真实状况,也从中体现出改革开放后,我国当代文学创作的营养来源愈趋丰富。但我觉得,曹雪芹的文笔,实在更应成为我们营养源的首选。毕竟我们是用跟曹雪芹一样的符码——方块汉字——进行写作,上述的“言必及”者,所阅读到的诸西方大家的作品,也大体都是译成方块汉字的“符码重组”,所谓深受启发云云,其实恐怕首先是深受汉译者文风的启发。 我们这些曹雪芹的后人,有谁还能仅用不到1500 个方块字,在十次“道白”中,便令一个艺术形象活跳出来,并引出阅读者强烈的感情反应,及对角色命运发展的强烈好奇呢? “回到曹雪芹”,或曰“从曹雪芹再出发”,至少,可以成为一部分中国当代作家的追求吧。

妙玉之谜

妙玉在太虚幻境“薄命司”的《金陵十二钗正册》中,居第六位(第五页);在《红楼梦十二支曲》中,关于她命运暗示的“世难容”一曲,亦安排在涉及黛玉、宝钗、元春、探春、湘云的曲后,仍是第六位,这是很费解的。金陵十二钗中,只有她一人不属于贾、史、王、薛四大家族,既非其血统,亦非李纨、秦可卿那种嫁到其中的女子,可是她却不仅名列于基本上由四大家族女性垄断的名册中,并且还排名居中,大有云断高岭之势,这实在值得探究。 所谓《金陵十二钗正册》以及《红楼梦十二支曲》中的女性排名,并不以辈分长幼为序,更不是先贾氏成员再及其他,而完全是以该女性在《红楼梦》全书中的重要性来排座次的。所以黛玉、宝钗稳居一、二(她们在册中合为一画一诗,在曲中亦合二为一);元春因是关系四大家族,特别是贾氏荣辱沉浮的首要角色,故排第三;紧接着的是探春,她虽比迎春小,且是庶出,但作者极为看重她,该女子是在家族危难时,独能站出来支撑残局的顶梁柱,因此排第四;第五是史湘云,说实在的,把这位与黛、钗一样与宝玉有着不寻常的情感关系,并最后相厮守,且仅前八十回中便有大量篇幅精心刻画、令读者目眩心醉的角色排第五,已有委屈之感(由此也可反证出,探春这一“脂粉英雄”在作者构思中具有多么重的分量); 谁该排第六呢?难道不该是王熙凤?“原应叹息”已出其二,难道不该推出迎春和惜春?可是,偏偏连霸王似的凤姐儿,以及正门正户的迎、惜姐妹都“靠边站”,第六位竟是一位不知姓氏为何、真名失传、单知其法号的妙玉! 曹雪芹著《红楼梦》,在整体构思中将妙玉置于如此重要的地位,一定有他充分的道理。但在现在所留下的前八十回真本中,除去第五回的册页、仙曲中提及不算,妙玉也就出现了六次而已,并且其中四次都是暗出,真站出来亮相,只有两回罢了。 先说四次暗出。一次是第十七回至十八回中,大观园已造好,并且从姑苏采买的十二个女戏子,还有聘买的十个小尼姑、小道姑都有了,忽有林之孝家的来跟王夫人回话,说“外有一个带发修行的,本是苏州人氏,祖上也是读书仕宦之家……今年才十八岁,法名妙玉。如今父母俱已亡故,身边只有两个老嬷嬷、一个小丫头伏侍。文墨也极通,经文也不用学了,模样儿又极好……去岁随了师父上来,现在西门外牟尼院住着。他师父极精演先天神数,于去冬圆寂了。妙玉本欲扶灵回乡的,他师父临寂遗言,说他‘衣食起居不宜回乡,在此静居,后来自然有你的结果’。所以他竟未回乡。”王夫人不等说完,便说:“既这样,我们何不接了他来。”林之孝家的道:“请他,他说:‘侯门公府,必以贵势压人,我再不去的。’”王夫人笑道:“他既是官宦小姐,自然骄傲些,就下个帖子请他何妨。”于是果然下帖子将妙玉请进了大观园栊翠庵。据此,不少研究者认为,妙玉父母是获罪被除,王夫人此举,是藏匿罪家之女,并是导致八十回后贾氏“家散人亡各奔腾”的原因之一。但是依我的思路,贾氏在此之前已因收养藏匿皇帝政敌的后裔秦可卿,导致了一场大惊恐(第十六回开首,皇帝降旨,唬煞贾氏满门,贾赦、贾政等入朝后,“贾母等合家人等心中皆惶惶不定”), 在总算安渡此次危机,且进入元妃得宠的“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盛筵期,最没有杀伐胆识的王夫人,是不会冒大不韪,做主藏匿一个罪家之女的,更何况还下帖子,留下“铁证”。从王夫人“笑道”的行文来看,她下命令请妙玉时,心态是很轻松的。及至写到贾元春游幸大观园,“忽见山环佛寺,忙另盥手进去焚香拜佛,又题一匾云:‘苦海慈航’。又额外加恩与一般幽尼女道。”这算是妙玉又一次暗出。她是与元妃见了面的。以元妃的警惕性,是肯定要询问她的来历的。贾府犯不上在元妃眼皮底下再次藏匿罪家之女。第三次暗出,真是暗之又暗,那是在第五十回,李纨罚宝玉去栊翠庵求红梅,宝玉乞得红梅后笑道:“你们如今赏罢,也不知费了我多少精神呢。”第四次是在六十三回,宝玉寿诞,妙玉打发一个庵中妈妈送来一个“槛外人妙玉恭肃遥叩芳辰”的贺帖,宝玉第二天才发现,不知该如何回礼,巧遇邢岫烟,这才知道妙玉在太湖边的蟠香寺修炼时,岫烟与其十年为邻,乃贫贱之交,又有半师之分,妙玉是因为“不合时宜,权势不容”,才投到贾府,岫烟深知妙玉“放诞诡僻”,“僧不僧,俗不俗,女不女,男不男”,自称“畸零之人”、“槛外人”,喜人自谦槛内尘世扰扰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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