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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部分(第3页)

李道宗看着只十岁却已是英气〖勃〗发的李治,沉默不语良久,才慨然一叹:“早听说稚奴和我家雁儿要好,可惜天不从人愿,雁儿没这个福气,老夫这一路正是要将雁儿送到吐蕃边界柏海处,至此而返。”

“我大唐为大国,为何要和亲?稚奴一直想不清楚,还望王叔赐教。”

李治很不满父皇的决定那大明朝都有天子守国门,君臣死社稷,永不和亲,为何煌煌大唐却要靠女人换和平呢。

“稚奴当知,自隋末以来,中原群雄并起,这江山早被打的四分五裂,元气大伤目下大唐气象正兴,崛起鼎盛有望。然而若与吐蕃翻脸,那话外之人蛮狠不知礼,为了面子,必然东侵目前我大唐已经和吐蕃打了一场松城大战,虽斩首千余略占上风,但吐蕃实力可见一般。

若为一女子掀起两国大战,不思振兴,错过此大好良机发展国力,实在是不明不智。

你父皇还有满朝文武又何尝不知和亲之耻,但为何还如此做呢。为了天下百姓,大唐又何惜一女子。”

李治惊讶的看着李道宗,心中更加佩服李道宗的心胸扪心自问,若是有一天谁敢用自己的女人和亲李治一定翻脸。

思付良久,李治才轻声试探道:“方才稚奴一路追来见长安百姓对雁儿姐,人人赞颂。王叔是否也与有荣焉呢?”

“稚奴,不用绕着弯子打听我的心意,哪怕王叔心中再不愿,也不会由你带走雁儿的,那样不仅害了雁儿,害了你,也害了大唐。”李道宗意味深长分严肃道。

“如此奇女子,却便宜了松赞干布那王八蛋。”李治粗重的叹息了一声,只不过声音太过清脆稚嫩,有点不伦不类,一旁的李道宗看了有点好笑。

“况且雁儿是自己愿意嫁于吐蕃的。”李道宗沉默良久终于道出这么一句,听的李治一脸不可思议。

“雁儿也是皇族子弟,大义高才,自请嫁吐蕃,欲为我大唐崛起争取良机,是有再生之德的,避免了无数家庭破灭,稚奴你乃大唐皇子,孰轻孰重,这中间难道你分不清吗,大唐现在不能和吐蕃大战,这就是群臣商量后顶的国策。“说道最后,李道宗声音渐渐厉色起来,看来他对李治这样追出长安的“有情有义”的行为很不以为然,即使对象是他的女儿。

“说到底,还是天不估我汉人啊,若是当初能早早征服那高原诸部族……””李治至此也说不下去了,历史哪有那么多可能,非不为也,实不能也。

他知道自己还是太稚嫩了,和这些沙场征战平来的良臣老将们“代沟”太大。

心头一阵发热,李治不禁脱口而出:“叔父可否让稚奴见见雁儿姐做最后一别?”不知不觉间,李治对李道宗的称呼又是一变。

不过李道宗却不吃这一道,默然良久:“你想问些什么?”

“烦请叔父允准,稚奴只是想亲口告知雁儿姐,稚奴来送他了。”

李道宗看看李治,默默点头,竟是再也没有问什么。

李治看着李道宗的背影,心中却闪过与雁儿姐两不期而遇的情景。

雁儿姐从小就是长安有名的才女,贤淑之名在大唐众皇族女子中可为独树一帜,大唐那些宗室女个个都不是闲的住的主,很难找到一个示三从四德为人生准则的宗室女,不知这是大唐皇族的幸还是不幸。

但真正令李治始终没有料到却是雁儿姐,作为重臣江夏王的女儿竟会自请远嫁吐蕃,为大唐的崛起赢取时间,和雁儿姐相比,那些其它整日只会为妆容烦心的女子,顿时黯淡无光,大义面前,李治心中竟涌起一种钦佩。

在李治心目中,吐蕃那就是个蛮荒之地,哪怕做王后,那也是不及大唐万一的,吐蕃男子说好听豪气干云,难听点粗鲁无状嫁给那样的男人,哪有半点情趣,无论史书如何赞扬这次还和亲,李治都觉得是一种无奈和悲凉。

及至听了李道宗的话,李治才有点默然是自己幼稚了,只是一个得不到自己喜欢东西的孩子想法。

现下想来,雁儿姐竟是自己走上西去的祭坛,这样的女子让李治有点相形见绌,那颗焦躁不安的心也不由淡了下来!

一个隐藏在古老宫墙里的女子,竟然是这样一个明大义知兴衰的坚韧女子,对于李治这样一个来自后世的小青年来说,对于李治这样一个见惯了小资生活以自我为中心的后世女孩子来说,这中震撼和感慨是外人难以理解的。

如此说来,似乎一直是自己在自作多情,人家李雁儿何时喜欢过你,只把你当成一个小弟弟,她是十六岁长成的少女,而你只是十岁的懵懂小正太,怎么可能对自己产生感情”想到这儿,李治突然意兴聊赖想回去了。

自己从江南回来,可雁儿姐却从来没提自己,无声无息,独自西去”这是一个兴邦才女的作为,而自己只是一个自私男人的自怨自艾,以为全天下人都喜欢自己”倒是矫情了。

另一面,李道宗到嫁娶的大车旁轻轻敲了敲车窗,低声道:“雁儿,为父有事相告。”

“父亲,是为稚奴来的吧。”车中传来柔和清脆直透人心的声音。

“你知道了?”李道宗微微皱了皱眉。

车中先是一阵沉默,随即车帘被掀开,一个十六岁的妙龄少女掀起车帘。

月色下”少女唇上胭脂搽得红扑朴地,明艳端丽”嫣然腼腆,冲着李道宗笑魇如huā”明艳不可方物,她将一份薛涛纸递给父亲李道宗,道:“给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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