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融干杯喝酒后脑回路才正常,明白杨戬这席话的意思后他脸庞上的微笑顿时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震惊与恐惧。
一开始你就是在骗我。一开始你就明白天庆公主在哪,你一直都在帮她打掩护。
祝融猛地站起身,鼓起吃奶的力气催动神力,像电视剧里道士对鬼那样比出食指中指朝上的手势攻击杨戬,可指尖的火刚冒出去就像被风吹灭的火柴那样熄灭。
“怎么回事,我的神力。。。。。。难道是那瓶勇闯天涯?杨戬?你阴我!”祝融额头冒出冷汗,又怪自己将炽炎灵珠留在了他车上,不然不至于如此无力。
如果杨戬在此处将他斩杀,那么他是没有任何办法的。
神仙一旦死去就会魂飞魄散,永远消失在这世间,甚至连堕入轮回的机会都没有。
“我要为天庆公主寻找真爱,你却想将她抓走,是想留下真爱天庆公主的那人此生孤独终老,还是想害天庆公主爱而不得?凡间有句话流传至今,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天庆公主惹你了?还是即将与天庆公主相爱的那个人惹你了?我不阴你,阴谁?”杨戬振振有词。
“。。。。。。”祝融有种有理说不清的感觉。
他言语万分急促道:“这和你阴我有什么关系?有话咱不能好好说?我也想像你一样在人间玩啊。。。。。。帮助天庆公主这事我也想干!让我入股吧,多一个神,多一份力量嘛!”
杨戬沉默了一会,“这个世界,真正能够相信人的只有自己。”
他说完这句话后祝融的视野逐渐模糊,三秒后祝融便晕倒在地像头死猪似的一动不动。
杨戬在世间活了千年之久,没人能比他更明白人与人间的感情是怎么回事。自己爱的人与爱自己的人,唯有选择后者不会有遗憾,做人做事才能轻轻松松。
在自己真爱的人面前,无论做什么都小心谨慎万分,却还是感觉不够完美,最后离别了,别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受到伤害的人只有自己。
人有生老病死,司法天神没有。他不是不爱谢诗雨,当初也很想选择她,什么都不管不顾,可是,这样最后受伤害的人只有自己。谢诗雨并不是他第一个爱的人。
若将之暂且称为初恋,因为她走了,再也不在了,自己却还留下,一直活着饱受孤独折磨,所以从今以后不会再选择自己爱的人而是爱自己的人,提前将自己预料到的心理伤害减到最小。
当然其中不乏有些赌狗,为了真爱搏一搏,但最后的结果大都不尽人意,丢了半条命。最初杨戬也是一穷二白的赌狗,可赌狗赌多了,赌累了,就会放弃赌博,转而追寻有把握的事业和感情,所以他才有了如今的财富和被所有人都羡慕嫉妒的妻子。
正是格局太大,内心却又不甘太过孤独,导致杨戬做出了违心的选择,选择自己不爱却很爱自己的人,也就是他现在每天寻找各种养生方法整天都敷着面膜想要留住青春美丽的妻子。
曾经身为司法天神的杨戬如今用心良苦的想要违反修改天条,真是讽刺。
他去到冥界阎王殿翻看生死簿时,为天庆公主挑选良配看的是那人的前世而非今生。
世间数亿人,千年数百个轮回,没有人能再比余章这种‘苟’到成功,默默无闻的平凡人中的孤勇者合适。
杨戬肯定,余章是那种没有目标是比谁都要迷茫都要衰的人,可他一旦有了目标,便会为此全力以赴,而无畏最终的结果是飘渺云烟大梦一场。韩信那一世就是最具有表现力的证明。
杨戬从裤兜里摸出纯黑色的华为mate50pro,拨通了一个电话,对电话那旁气质干练的特种兵飞鹰轻声道:“可以开始了。”
黑色直升机的螺旋翼划破如幕布般的乌云,停留在‘烧烤啤酒入口’上空,旋翼破空声悠悠回荡着。飞鹰麻利地抛下条军用绳索。这种绳索至少可以承受500斤重量,就算祝融是头猪拉起他也丝毫不成问题。
祝融被杨戬从楼梯拖上天台,用绳索在他身上捆了一圈又一圈,就像个粽子。
杨戬打了两个死结,确认无误后,对着空中的黑色直升机轻轻招手。
飞鹰瞧见后对驾驶员喝声“Go”,黑色直升机下吊着昏死过去的祝融驶向一望无际的远方。黑夜上空的温度几乎为零,飞鹰将祝融缓缓拉进直升机以免他被冻死。
天空大海与漆黑乌云交汇,黑色直升机越来越小,与流光般的星海城市渐行渐远,直至化为黑点消失不见。
杨戬想起他去黑市雇飞机时,戴着大头娃娃面具的老板与他的对话。
“我需要一架私人飞机,带个人去往地球南方的荒岛。什么岛都行,重要的是四面环水,与世隔绝。我们有位勇士正在准备一部‘荒岛求生’的栏目。”
大头娃娃内的老板呵呵一笑,什么破栏目鬼才信。不过这是私人恩怨他也管不着。刀尖上的滚刀肉,行走在下水道中的法外狂徒可不管这么多,只要钱给够就干。
他微笑着对杨戬说:“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是因为仇恨还是因为爱而不得变的极端,但请你以后不要为今日的行为懊悔。有些人的出现就是为了消失,来时我们满脸微笑,离开时我们仍然笑着送别……”
杨戬心说你在放什么五香麻辣屁,不要搞的像‘虔诚的基督教徒’一样好吗?他把箱子扔在桌面上,打开,五百万现金入目。黑市老板收回所有的话把箱子关上,悄咪咪说着什么财不外露,飞机你想要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到,只要给钱,意大利炮都能给你开来。
“这么搞,他会死的吧?”好心肠的老板娘替祝融感到担忧。杨戬的思绪回到现实。
虽然没有神力,但好歹也是神,怎么可能那么容易死?发生在他身上的故事应该是《鲁兵孙漂流记》,杨戬冷笑一声,等他再回来时,天庆公主的儿子恐怕都和他一样高了。
“怕什么?他不是想留在人间玩吗?荒岛难道不好玩?造屋捕鱼养羊养猪种稻谷,还能和野兽斗智斗勇,多刺激啊!我是雇私人飞机送他去天涯勇闯一番,又不是把他卖去非洲当老黑奴。很快,他就会回来的,大概也就。。。。。。一百年以后吧。”
老板娘在心里替祝融捏了把汗,同时为杨戬冷酷至极的手段感到恐惧。一开始她以为‘此杨戬’非‘彼杨戬’,可后来因为各种偶然才发现活在神话传说中的杨戬真的就在自己面前,而不只是同名。就像是远在美国的友好邻居蜘蛛侠,英雄总需要那么几个知道自己身份的人摔杯为号吸引大家目光,才好去厕所换衣服变身,然后消灭反派拯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