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只野鸡被按在了地上。
哈,好漂亮的野鸡,就这样被生擒活捉了!
众人兴奋得大叫,都信心倍增。也不顾身上沾的鸡毛和鸡屎,将野鸡拴好后,继续寻找。
挖野菜的女孩们就在附近,只到动静后,她们干不进去活了,都围在野鸡前面七嘴八舌地议论。
林秋妮和另一个女孩属于挖蚯蚓组。
经过一番战斗,林秋妮终于挖到了一条。
“哈哈!可以钓鱼了!咱们晚上有鱼汤喝了!”林秋妮兴奋地招呼着杜思远。
听杜思远刚才的口气,好像他还曾得过钩鱼大赛的冠军什么的,似乎只要有鱼饵,那海里的鱼就跟他家养的差不多了。
另几个男人继续围猎,杜思远腾出手来,专门钓鱼。
海边风大,有浪,环境不比钓鱼场,杜思远发挥得不太好。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之后,总算是钓到了两条。
此时天色已晚,众人只好打道回营。
有人生火,有人洗野菜,有人杀鱼。
但在杀那只鸡时,又遇到了新问题。
有个女孩不同意杀鸡,说野鸡是保护动物。
另一个女孩见野鸡漂亮,也舍不得让杀。
林秋妮看着野鸡那长长的彩色羽毛,也有些不忍心,对杜思远说:“要不——”
杜思远还没说话,几个男人不干了。
“要么杀鸡,要么把咱们饿死,总得有个选择,人命更重要!”其中一个比较壮的家伙,率先抗议。
“那你去杀!”有人将野鸡递到他手里。
那壮汉傻眼了:“我从小到大,就没杀过鸡。我——嘿嘿,晕血。”
第22卷 第324节:亲爱的,我想犯罪(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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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光那个壮汉不敢,在场的众男人都不敢。
林秋妮虽然号称杀猪妹,其实她只是把已经处理好的猪肉切割成小块卖掉。让她杀活物?给她十个胆她也不敢。
一时陷入僵局。
总共十个人,本来猎物就不多,如果只靠这两条鱼的话,大家显然都是要饿肚子的。
不过这是大家的第一顿饭,大家都还没有饿到极限,所以最后放鸡派压倒了杀鸡派,那只野鸡最终保住了一条小命。
林秋妮刚把它放开,它便咯咯叫着,哭爹叫娘般地往树林深处跑。
好歹还有些野菜和两条鱼,众人熬了一大锅稀汤,准备开饭。
忽然,不远处传来的浓郁的香味,馋得各位直吞口水。
李天佑和李清照的饭熟了。
他们的碗里,是浓浓的鱼汤,每人手里,还抓着喷香的兔肉。
李清照吃得还含蓄些,李天佑则大嚼特嚼,吧唧作响,看这边一群人围着一口大锅发呆,便端着鱼汤,嚼着兔肉,走了过来。
“你们怎么不开饭?”李天佑笑着问道。
林秋妮知道他是来炫耀的,白他一眼:“你管得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