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房间的房租,换算成人民币,每个月是2500,可以住三个人,离学校还更近,路费也能省不少。
我问杜乐要不要一起搬过去。
之所以问杜乐,是因为他人很实在,还请我吃过榴莲。
有好事儿,我还是先想着他。
他手里的钱也不多了,搬去那边儿的话,房租能省下一大半。
杜乐说,他要去问问孙奇瑞怎么想的。
我只好把那天看的卦象以及面相等情况,一一说跟他说了一遍:孙奇瑞有自己的去处,不用我们担心。
杜乐这个憨憨,非得不信,非得去问问孙奇瑞。
我也只能由他去了。
第二天,杜乐傻着眼,神神秘秘,偷偷摸摸地跟我说,“被你算准啦!”
突然来了这么一句,没头没尾的,我没反应过来是啥意思。
杜乐挤眉弄眼的,小声跟我说道,“孙奇瑞交了个美国女朋友,有钱人,住咱斜对面的公寓。他要靠着女朋友近,不要搬家。”
我一听,也来了精神了,“咱们这才来新加坡几天呀,这也太厉害了?怎么搭上的呀?”
杜乐坏笑着摇摇头。
不知道是他不想告诉我,还是他也不知道。
孙奇瑞是专科毕业的,他的英语水平,大概就是会说个“hello,bye,yes,no,sorry,thankyou”,大概就这水平。
再厉害点儿的话,可能还会说个“goodmorning”或“howareyou”。
这还真不是我埋汰他。
即便是我,考过了四六级的人,那点儿水平也只是限于笔试。
听力和口语,也都是一塌糊涂。
想用纯英文日常交流,我们肯定都是做不到的。
再说了,这才短短几天时间呐,就算搞定一个没有语言障碍的普通姑娘,也不容易呀。
何况还是个有钱人!
何况还是个讲英文的!
孙奇瑞,他到底是如何跨越了这层层障碍的?
真他娘的是个人才!
我的好奇心,被拔高到了史无前例的高度。
我一定要找个机会向他取取经。
倒不是我也想走这条路。
纯粹就是为了满足我这纳了闷儿的快要爆炸的求知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