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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第1页)

她吃炒面,韩孟语吃汤面,每人一碗绿豆沙,曾雨正吃得不亦乐乎,忽闻韩孟语道:“我早餐最爱吃汤面。”

曾雨抬头瞄了他一眼,觉得他突然说这话,不知谓何,低头又努力吃起来,但是曾雨虽然向来反应不快,只要给她时间慢慢想,她总是会想出个所以然来。于是,一会儿后,她便知道他如此那般说话,是为何了。

他是在告诉她他的喜好呢。

然后,那个小脸在瞬间又炸红了,嘴里嚼动的速度在那稍稍一顿后,马上又加快了,但之前口腔内那爱极了的味道却淡了,曾雨所有的思绪全被自己的发现打乱了,偷偷窥视他几眼,却见他一如往常慢条斯理的进食着。

曾雨觉得自己在心里刻意的去排斥他,嚼着面条的同时,心里总在嘀咕着:你爱吃什么就吃什么,关我什么事呢,我为什么要知道呢……

眼见一盘炒面要见底了,心里莫名又冒出另一层想法来,他爱吃汤面,这不为奇,他还知道她爱吃炒面,还可以把面炒得这么好吃,他将对她那层意思,做在早餐里,本来隐晦得恰恰好,可是曾雨觉得一旦被自己觉悟后,这美味便突然如梗在喉,食难下咽了。

不知不觉,渐渐爱情(5)

餐桌上一时沉默安静的十分怪异,又似乎在下一秒,会发生些什么事来。曾雨总觉得,跟韩孟语两个人独处时,最终总会有什么心惊肉跳的事情来打破两人之间的暧昧气氛,所以每每安静时,她总觉得这份静谧怪异的很危险。

“你说,我们等会,要去哪?”曾雨小心试问。

“你说过,要陪我去买衣服。”韩孟语已经吃完,抽了面巾纸来轻拭唇角,曾雨闻言,放下筷子,手腕不自觉的就学他往唇角揩去,韩孟语又抽了张纸,递向她。

曾雨一愣,还未接,他却在她那一愣时,似是企图直接替她擦上嘴角的油腻,曾雨回过神,便将头向后仰,退开了来。

胡乱的抽了张面纸,擦了两下,就在韩孟语的催促下,急匆匆的跟着出去了。

只是买衣服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现在,只要他不逼她去跟一祺摊牌,只要他不再跟她说些奇奇怪怪的话,做啥都行,帮他挑衣服,跟起那些比起来,多芝麻绿豆啊!

如此念叨着,跟着他一直进入了大商场。他们的目的很明确,直奔四楼男装部。

说真的,这是小雨第一次买男装,她对男装的品牌认知,多数是从单位里很爱现的小伍那里了解到的。商场里的品牌logo让人看花了眼,曾雨向来对品牌不是很热衷,就连买女装,都少有品牌的,总爱买些便宜些的,用她自己的理解是,女装变化太快,她不求耐穿,便宜的过时了也不心疼,等到年纪大了,不需要常置装时,才考虑买些贵些的,出位的。

而男装就不一样了,小伍说,男人就应当买品牌,第一是面子与品位问题,第二是男装不如女装变化多,男人有几件好的就好了。

所以,她也认同,男人的衣服,应当要好,要贵,要出位。

最重要的是,她是来当参谋的,不是来出钱的。

想到这里,曾雨就觉心情好了起来。她觉得韩孟语一直是个财主,平时总没看到他花过什么钱,那存下来的工资,应该是不小一笔数额了,他那些年终节假的,还总有一些大大小小的奖金之类的,再贵的衣服,他应当也穿得起。而她之所以会兴奋,是长久以来,她都没有尝试过努力花钱的滋味了。

花钱多容易啊,挥霍就行了,看到自己喜欢的,买了让他掏腰包便行,电视里,那些拜金女带金主的机会,是多么的可遇不可求呐!

米黄色的,浅绿色的,天蓝色的,肉杏色的……立领的、小翻领的、v领的、t恤、衬衫、唐装、纯棉的、亚麻的、真丝的……;韩孟语很配合的听她的指挥,一个上午几乎将男装部各种款式各种颜色的衣服都试上了一遍,试到最后,不是韩孟语不耐烦了,也不是导购小姐不满了,而是曾雨她自己觉得懵了。

不是觉得应该挺简单的吗?不是只需要替他花钱就可以了吗?

可是到如今,她与他的手上,仍是两手空空。

曾雨也不明白自己这是怎么了,就连自己买衣服的时候,都没曾出现过如此挑剔的怪状,她向来看中了颜色与款式就直接付款,那些小线头啊,质料啊,她从来不予理会。可是,这一个上午下来,她不是觉得颜色不适合他,就是觉得款式与面料不搭,好不容易有一件不错的,她认为上面居然有一个小线头没剪,认为做工上有问题又不要了,最后,韩孟语从试衣间出来时,问:“这件呢?”

她才从兀自从愣神中醒过来,眼前的人穿了一件白色的短袖纯棉衬衣,新的衣裳线角笔蹬,灯光洒在他的肩头反射着的光芒,让她似乎又看见了那晚月色中他谪仙的模样,他啊,始终是最适合白色的,任何颜色衬他都会失色。

不等曾雨点头,韩孟语径自跟导购小姐说:“就这件吧,这个型号拿三件。”

言毕,便进到试衣间去,曾雨立马步到试衣间外面,道:“这件是不错,不过,也不用买三件啊,我们再看看其他的颜色和款式,说不定有更好的,同样的衣服,买三件,你穿不腻,不嫌人家说你一年到头不换衣服啊?”

试衣间里的人道:“不用再试了,就是这件了,我看中的东西,便不会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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