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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第1页)

雪莲细细打量嫣公主,可不是嘛,而且还是位倾国倾城的绝世美女,自己已经很漂亮了,但是在这两位国色天香的美女面前,就显得黯然无光。

此时,高台上已经上去人,宣布本届花榜正式开始,介绍了比赛的规则。

雪莲见状,告辞离去,准备上场。

花榜大赛的评选决定权在那些王公贵族富商大贾的手里,每一位到场的王公贵族富商大贾都可以派人前去举办处购买特制的花束,每一束花都代表了固定数量的铜贝钱,得到花束最多的姑娘自然当选花魁,花束所代表的钱帛归所在的青楼、酒楼所有,而且献给花魁花束最多之人,可以得到花魁的初夜。

凌云志应景地派董先良去买了一束花,准备投给雪莲。

比赛开始,环肥燕瘦各色女孩纷纷登台献技,场面一时热闹非凡。

百花酒楼准备得非常充足,一开场就夺取了全场人的心,先是悠扬的音乐响起,两队盛装青春靓丽的女孩迈着轻灵的舞步出现在高台上,随着优美的乐声载歌载舞。粉臂嫩腿轻舞曼动,妩媚动人,似舞动花间的蝴蝶,翩翩而舞,令人赏心悦目。

舞动间,一帛画缓缓高升,一下吊起了看众的心,不知百花酒楼这次出的什么新花样,忙凝神关注。艳美的蝴蝶围着帛画穿插围绕而舞,帛画终于升到了所有人都能看见的高度不再上升,然后围着高台的边缘缓慢地舞动,只见一位傲视群芳的美丽少女栩栩如生出现在画帛上,全场一片议论声,难道这就是传说的吴城第一画艺为百花酒楼神秘的雪莲姑娘所花的画帛。

“夫君,你看好美啊!奴家也想叫那凌公子给画上一幅。”某贵妇人向夫君耍娇道。

“哇!那饰品太美了!”

“夫君,云轩珠宝行开业时,你一定要给奴家买一套,否则……”

“好美的小姑娘,花就投给她啦!”

雪莲人还没出来就拔了头筹,喝彩声一片。

音乐音调一变,变得清幽无比,高台上空无一人,众人屏息等待这位千呼万唤的绝色少女出场。

许久,在众人开始不耐烦的时候,一位清丽艳美揉合为一体的绝色少女娉婷盈盈地来到高台上,一出场就赢得一片欢呼,只见她年龄在十七岁左右,鹅蛋脸上红馥馥的,轮廓极美,眉目如画,肤色晶莹,柔美如玉,诱人之极,晶莹小巧的耳垂上坠着两滴娇艳欲滴的艳红水珠,与鲜红欲滴的樱唇遥相呼应,勾画出绝美的人间奇景,散发出一种最让人心动的绝世风情。

一身剪裁合体,质地华贵的白色丝绸春衫,衬托着她润滑白腻的肌肤,是那么的冰清玉洁,天鹅般的雪颈和胸前嫩白的肌肤上挂着一条火红的散发着纯净饱和得近乎神化般色彩的宝石项链,尤其是坠在润白肌肤上的那颗水滴状的晶莹宝石,发出耀眼的火红,鲜艳欲滴,融入女性的妩媚温柔,烈而不愠、狂而有羁,揉合出清丽艳美的绝世风情。

太美了!所有人都有一种喘不上气来的窒息感。

雪莲如愿以偿地当上了本届花魁,立时身价高涨,成为了吴城最红的红牌姑娘。百花酒楼大获全胜,生意更加地兴隆。

花榜会还未结束,凌云志就带着人离开,至于今夜谁会成为雪莲的第一位客人,他已经无心知道,齐鲁君今天对他的挑衅,给了他思想上很大的冲击。如果今天真与这位齐国的王弟发生冲突的话,没有任何背景的自己,下场可想而知,涉及两国关系的事情,无论是越信君,还是文相国,相信都会做出以牺牲自己来换取齐国谅解的事情,没有人会在乎一个商人的死活。

其他几人见凌云志一路无言,也都没了说话的心情,仇戈忽然快行了一步,凑到凌云志的耳边,小声说道:“主子,属下今晚就去做了他。”人冷,声音更冷。

凌云志立刻明白仇戈想左了,不过,他的提议倒是让凌云志怦然心动,权衡了利弊,最后还是放弃了这一时的意气用事的念头,轻轻摇了摇头,仇戈见状不再多话,仍然退后半步冷冰冰地跟在凌云志身后。

“先生,嫣想去店中先参观一下饰品,也好在开业之日购买。” 越嫣见凌云志情绪不高,有意打破沉寂说道。

“师兄,正好心怡也想好好看看那些饰品,今天看见的那套饰品简直太迷人了。”郁心怡这些天白天一直在城外山庄教授那些孩子,所以这些新设计制造出来的珠宝首饰她还一直没看过。

凌云志左右看看两张如花似玉的小脸,心中不再想那些事情,免得她们担心自己,恢复了一贯的笑容,温和地说道:“好啊,在下前面领路,两位小姐请随在下前往。”郁心怡、越嫣都被凌云志的神态逗乐了。

花榜结束以后,很快就到了珠宝店开业之日,珠宝首饰店被装修的富丽堂皇,非常有气势,并首开先例地在门上挂一大横匾,黑底金黄字,‘云轩珠宝行’七个大字金碧辉煌,字是由凌云志亲笔所书,龙飞凤舞。成为日后吴城文士留连欣赏的一大胜景。

来了很多客人,王公贵族,夫人小姐,就连很多平民也纷纷前来,因为几天前看到云轩珠宝行的宣传布告,店中珠宝首饰分成两个档次,分别适应贵族和平民的需要。

开业首日就挣了个满堂红,不但销出去大量的现货,而且定做的数量也非常可观,共收回黄金七千两,主要是来自王公贵族,低档货利润低微而且是以铜贝钱交易的,平民很少有人手中有黄金的。

越嫣、宁灵、南天、南逊过来捧场,并各买回一套名贵饰品。

第一卷 畅想 第二集 风云变幻 第一章 刺客

公元前316年,乙巳。

春雨淅淅沥沥地下个不停,给货船的行驶带来很多的麻烦,行驶了三天货船才出邗沟运河进入淮水。

凌云志站在舱窗前,凝望着雨滴在河水中激起的水泡,叹了口气,丰神清秀的脸上挂满了焦虑和愁苦,一副心绪不宁的样子。

仇戈站在凌云志的身边,脸上仍是冷冰冰的,不过冰冷的眼中射出一丝关心和迷茫的神色,几次张口欲言,却不知如何劝解,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出。

云轩珠宝首饰行开业至今四个月来,经营蒸蒸日上,让凌云志过了一段很是悠闲的日子,除了每天必到山庄教授知识之外,其他事情都有人打理,根本不用他操心,每天不是与郁心怡游览五湖的风景,就是与嫣公主弹琴作画,要不就到百花酒楼与宁灵厮混,过得非常惬意悠闲。

当然也有不如意的地方,齐鲁君见过嫣公主一次后,留恋忘返,虽然嫣公主始终未给他好脸色,仍然穷追不舍,后来就恨上了凌云志与嫣公主的接触,使两人的关系越来越紧张,由于凌云志在吴城的人脉日益高涨,齐鲁君对他也无可奈何。

三天前忽然接到驿馆传舍送来的陶府家书,言陶吴氏死于偏风(脑血管疾患),让凌云志速回。

凌云志安排稳妥,带着仇戈搭乘这艘货船急返陶城。

“先生,此时焦虑于事无补,不如不急。”仇戈终于想出了一句劝解的话,语气生硬地说了出来。

自从凌云志教授他知识以后,他不但认识了很多字,同时也明白了很多的道理,文化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凌云志回头温和地看了一眼仇戈,露出一缕苦笑。对陶吴氏他始终有一种愧疚感,如果不是自己替换了陶云志的话,她应该生活得很幸福。如果自己不怕暴露身份的话,不那么自私的话,也可能会给她带来幸福,可偏偏一切都在向着给她痛苦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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