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想着人到中年,身边这位少爷,也成了老爷,不会也搞小公馆这一套吧?
耳边便响起那一日在哈尔滨,大姐朋友说:“自己有钱有姐妹,还要男人干什么,没男人反倒更好了!”
有道理。
女人啊,一定要有自信。
不是有自信自己的男人一辈子离不开自己。
而是有自信,哪怕狗男人离开了自己,自己的日子照样过得风生水起!
想着,宗兰看了旁边狗男人一眼。
子墨:“干嘛?”
宗兰:“没什么,就看看你。”看看狗男人长什么样。
子墨伸出一只手,敲了下她脑袋。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预计30万字左右完结(后面还有一娃~)
又撸了一个新文文案,下本开它——>《野蔷薇》
【斯文败类x带刺蔷薇】
1
世人皆知,沈淮之看似温文尔雅,实则冷漠无情,在与叔伯之争中不留情面,平日里也不近女色。
世人不知,沈淮之斯文败类,家里养了个女人,又乖又野……
2
十五岁那年,一个大雨滂沱的台风夜,林以桉落汤鸡一样躲在公交站下瑟瑟发抖,被沈淮之捡回了家。
五年后,沈淮之成了集团接班人;
林以桉考入戏剧学院,逐渐懂世事、风情,爬上了他的床。
林以桉像一朵野蔷薇,不过二十岁的她,还很稚嫩。
身上的刺也是柔软的。
他宠她,她却也不过他拿捏在掌间把玩的一个玩物
林以桉逐渐看透了他的凉薄,抽身离开
3
林以桉又乖又野,气质独特,又有一个自杀去世的影后母亲,自带话题,进入演艺圈后,逐渐混得风生水起。
沈淮之百爪挠心,冷面总裁,从此走上了漫漫追妻路。
林以桉则摆出了“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的渣女态度。
4
午夜,沈淮之发来微信:【睡了吗?】
林以桉:【没。来我酒店吗?】
沈淮之连夜驱车赶来。
事后,林以桉轻吻他一口:“明天一早我助理要来,所以……”请他回去,“还有,今天的事,就当我饥渴。”
涂了红指甲的手,又推了几个烫印了大牌logo的衿贵袋子到他面前。tiepoviejo精美昂贵,却没什么诚意的礼物:
“昨天你生日,我忘了,生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