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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回忆(第1页)

后续自然相当惨烈。

姥姥的过世突然,大家都以为她会很健康长寿,包括于锦芒。前一天晚上,她还在喜滋滋地和姥姥商议着,等她二战成功上岸后怎样怎样,男朋友现在的工作,以后……

那时候的于锦芒绝没有想到,原来姥姥的以后就只有一天了。

甚至还不到一天。

于家宁和庄素梅连夜赶来,第一件事先是把于锦芒骂了一顿,过后又客客气气地同路世安聊了几句。

也聊不了什么,这的确不是适合见父母的时候。

老人忽然离世,虽然说是喜丧,但也免不了各种波折纠葛。过了七天才做丧事,在镇上摆席,请唢呐班子。现如今还吹唢呐吹笙箫的人不多了,毕竟倡导一切从简,结婚的新人都爱去酒店里请司仪摆酒席,不再搞什么流水席;而丧事也倡导从简,不像之前,还要请几个班子过来吹吹打打,送老人去西天。

现在这个唢呐班子也是快要解散了,就在姥姥家门口,搭起了台子,那天下起了小雨,从上午九点吹到下午一点,天气还没完全回暖,台上几个四五十岁的人,被冻红了一双粗糙的手和脸,卖力地吹拉弹,看台下空无一人,只有几个人远远地躲在屋檐下看几眼,又离开。

静悄悄的,没有任何互动,也没有谁在意他们吹什么,弹什么,唱什么,只有朦朦胧胧的小雨。

在于锦芒幼年的记忆里,不是这样的。婚礼是热闹的,葬礼也是热闹的。请来戏班子或者跳舞唱歌的,哪怕是熟到不能再熟的《百鸟朝凤》,也能引来一大伙人站在台下仰脸听。小孩子嬉笑着你跑追我赶,吵吵闹闹,抢喜糖喜饼,或者葬礼上看那么多、高高的纸扎的花车和花圈……姥姥粗糙的手牵着玩累了的于锦芒,哼着歌哄她。

“小巴狗,戴铃铛,杠啷杠啷上集上……”

“姥娘,我要是死了,是不是也给我扎这么大这么漂亮的花车啊?”

“呸呸呸,”姥姥笑,“瞎胡说,咱们妮儿能活一百岁,扎什么花车?等咱们妮儿结婚,姥姥给你摘花,摘棉花,套被子,做嫁妆,欢欢喜喜当新娘……”

姥姥没有活到一百岁。

她去世那年,距离她八十八岁生日只差两天。

葬礼结束后,一家人终于回淄博市区。姥姥的坟墓很小很小,就一个小土包,埋在庄稼地里,于锦芒摸了好几把土,湿漉漉的,又拔了周围的小草,跪在坟墓前,深深拜一拜。

重新回到家中,果不其然,父母开始找她“算账”。

一是不太满意现在的男朋友——父母双亡,孤零零一个人,没有亲戚帮衬,也没有什么依靠。想要她们分手,但又不想做“拆散儿女的恶父母”。一边拉不脸面狠心下手拆,一边又天天讲路世安的不好,嫌弃他如今是孤儿一个,嫌弃他没有高薪工作,嫌弃他长得太白净太好看起来很花心不牢靠。

二来,还是不喜欢她继续读书考研,读书读书,读的书太多,“都把脑子读傻了”!姥姥葬礼上,那么多亲戚她也不知道招呼,平时见了人也不知道吭声……

于锦芒又哭了一天,哭到眼睛都红肿了,最后又狠狠同家人吵了一架。

这一架是真的把积怨都吵出来了。

弟弟于某龙读高三,住校,葬礼结束后就被班主任催着回去上课了——一开始,他们班主任都不想批这个假,意思是老人都过世了,他倒没必要赶在这时候回家——后果是于某龙气愤到在班级上和班主任争执一场,令班主任恼怒异常,还是父母赶过去赔礼道歉才算结束。

于锦芒吵的不是这个。

路世安已经走了,她在同父母争执,辩论。

“咱们家现在的房子,是你们花钱买的,我什么都不说,”于锦芒大声,“但你们为什么只在房产证上写我弟弟的名字?”

于家宁脸上挂不住:“你看看咱们这儿,谁家结婚不是先紧着儿子?咱们家没那么多钱,要是真有钱,真能轻松买得起两套房子,我也给你一套……”

“好话谁不会讲,”于锦芒说,“我现在也能说,我要是有钱,我就买三套房子,全写你们名字——还有,如果你真的能买得起三套房子,也是有两套留给我弟弟,另一个才留给我,是不是?”

于家宁呵斥:“胜楠!”

“胜楠,到底是胜男还是要生男?”于锦芒说,“你们当时为什么给我取这个名字?啊?你们还是觉得女生天生低人一等对不对?你们潜意识里就觉得男生更厉害,所以才要我’胜男’。还是说,你们从一开始就想生男孩,所以要取名生男?我和招娣,盼弟,念弟有什么区别?既然你们这样想要男孩,怎么不从一开始就打掉我?我没有求着你们生我!”

庄素梅听不下去了,皱眉:“别说这些,楠楠。从小到大,我和你爸爸都最疼你,看你比看你弟弟要娇贵得多。你小时候喜欢吃鹌鹑蛋,不吃鸡蛋,那么贵,我们也是给你一筐一筐地称,没说过一个不好。”

于锦芒问:“如果只有一套房子,你们会给谁?”

不需要回答。

当她知道答案的时候,这个问题其实就没有必要再问出口了。

可于锦芒还是不死心,她还是稍微抱了那么一点点期望,最终也在父母躲闪的视线下,又亲手掐破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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