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对于八年前的事,我一直不能彻底释怀,即使我很努力的想那样去做,但结果却是越陷越深,有时竟然不能自持,到了需要立即喝下一瓶啤酒才能舒缓的境地。
现在,想象中的那一幕终于发生了。
然而现实中的这一幕和我的设想相差甚远。我甚至想都没想就和四儿的手握在了一起,并且我拍他的肩膀的频率和力度要远胜于他。我们像一对真正的老友不期而遇惊喜交集。
四儿提出,晚上要在他家里请我吃饭,顺便喝两杯。
“七八年不见了嘛!”四儿用力地拍着我的肩膀,热辣辣的眼睛望着我。在这种温度很高的眼光地烘烤下,我认真地思考了十五秒钟,最终答应下来。
四儿的家位于人民日报社附近的一栋老房子的地下室里。
一间房,大约十几个平米。没有厕所和厨房。在靠近门口的地方放有一个小电炉、一只锅和若干瓶瓶罐罐,其他还有一张单人床、衣柜、书架、一台电脑。没有电视,整间房设施简陋,物品摆放凌乱不堪。
说是地下室,房间里却有一个一尺见方的小窗户能够看到地面以上,尽管朝北,看不到阳光,有时还会灌进阴冷的北风和雪粒,但却与其他的地下室有了质的区别。
四儿说:“我这叫半地下,正像我现在的生活和工作状态。上班是警察,下班是便衣,有时也做卧底。”
他开玩笑地说:“你看我的样子是不是很像坏蛋啊,做卧底不用化妆。”
我说:“小时候,做游戏你总是扮坏蛋的。”
“是啊,没想到我现在做了警察。”
“不过你变了,变化很大。”我说的是真心话,四儿的变化出乎我的意料,如果不是他长的这副德行和我原先印象中的样子基本吻合,我真的不敢相信眼前这个豪爽干练认真敬业的警官先生居然就是八年前那个满嘴脏话无所事事吊儿郎当的小四儿。
“是吗?也是,做警察嘛,就得像个警察的样子。”
趁四儿在电炉子上忙活的时间,我在他的书架旁站了一会儿。不大的简易的书架上整齐地码放着近百本图书,大部分是一些关于司法和刑侦方面的书籍,也有不多的哲学、历史、社会学和心理学方面的,居然还有尼采和弗洛伊德,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以前那个只对女孩和黄|色小说感兴趣的小四儿居然也如此深刻起来。
书架的一角有一个漂亮的木质镜框,是四儿和一个女孩儿的合影。女孩很漂亮,身材高挑,这和四儿矮胖的身材形成鲜明的对比;眼睛很美,笑起来弯弯的、朦朦胧胧、很勾魂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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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看着,我竟然觉得这双眼睛我好像有点眼熟,在哪儿见过呢?或者是和某个人很像?一下子又想不起来。后来我迅速得出结论:应该是在电影里或者画报上见过吧,我确定。
画面上,四儿一只手勾住她的腰,看上去很用力,女孩略微倾斜着身子,靠在他身上。两个人甜甜地笑着,相互依偎着,看上去幸福而甜蜜。
“你女朋友?”
“噢,对,对。”
“恭喜你艳福齐天啊。”
四儿不自然地笑笑,话题没接下去。
我们一边聊天,四儿一边很利落地在电炉上弄出两样热菜来,配上路上带回来的两个小凉菜,也算冷热搭配两荤两素了。
这是我们八年前习惯了的喝酒方式,同时也是我们那个小城的人们最喜欢的小酌方式:在家里,一张八仙桌,两把小凳子,几样小菜,一瓶白酒,对桌对坐对酌。
四儿提议:“今天要一醉方休!” 他用左手举起酒杯,自从他的右手的无名指和食指被切去之后,除了写字之外,其他的事情他都尽可能地坚持用左手来做。
我说:“没问题。”
“老规矩,主人先干一杯!”然后他喝掉一杯,夹一片黄瓜放在嘴里嚼着。
“然后,我们一起干一杯!”我们一起各干一杯。
半地下(3)
“第三杯,为了……” 四儿又举起杯,嘴里却在犹豫。
“重逢!”我接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