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漆黑的双眸中闪过一道微茫细碎的光彩,灼灼其华。
那晚在海盛酒店的包厢里,靳恩亭问起程新余名字里的“新余”。
她向他娓娓道来名字背后的故事。
人和人之间看似毫不相干,可冥冥之中又存在着某种虚幻奇妙的无形连结。作家们喜欢称之为缘分。
当时他觉得自己和程新余暂时还用不上这个名词。
如今他不得不感谢缘分。
感谢缘分在某个春日,让程新余来到他身边。
——
程新余把两只小酒杯倒满,一杯递给靳恩亭,自己留了一杯。
熟悉的酒香在鼻尖翻滚,纠缠着她的呼吸。
就是这个香味儿!
程家的酒坊是祖传的,程新余的爷爷传下来的。她没出生前,叫程家酒坊。她出生以后,父亲改成了新余酒坊。以此来彰显程家人对这个女儿的重视。
“我满月那天,我爸爸亲手酿了一坛女儿红,埋在我家酒窖里。准备等我出嫁的时候挖出来喝。我今年二十六岁了,那坛酒还没被挖出来。”她说着就笑了起来。
女人的眼睛湿漉漉的,亮晶晶的,眼里光芒四射。
第一次见程新余,靳恩亭就发觉她这双眼睛生得极好。圆润的杏眼,带着点天然的娇憨。哭起来更是勾人。
眼角释出一点红,光影栖息在她纤长浓密的睫毛上方,乌黑的瞳眸浸润在泪水中,仿佛两颗明亮剔透的黑曜石。
那晚他就是没能抵挡住她那双通红的眼睛。
后面的无数次,她在床上的哭求,每每都让他血脉贲张,情难自控。
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对她动心的。可一切的失控,的的确确是从那晚开始的。
男人端起酒杯,轻呡一口,浓烈的酒香在口齿间蔓延开,刺激着他的味蕾。
他不太喝酒,但也并非不懂酒。这瓶谷烧酒的滋味极好,芳香浓郁,口感甘醇绵柔,回味悠长。酿酒人没个几十年的手艺根本酿不出来。
难怪老父亲那个酒鬼也抵御不住这种纯手工酿制的烧酒。
靳恩亭接过她的话茬,低声细语,“快了!”
她家的那坛女儿红就快被挖出来了。
“什么快了?”程新余没明白他的话。
靳恩亭微微一笑,“排骨快凉了。”
她赶紧夹了一块放进他碗里,招呼他:“你趁热吃啊!”
他低头咬了一口,慢慢咀嚼。香气四溢,在口腔里爆炸。
程新余期待地望着他,“好吃吗?”
火候过了,肉有点硬。不过味道还算可以。
“很好吃!”不愿让某人失望,他给了一百分。
程新余:“要不是去给你开门,味道会更好。差点就糊了。”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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