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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旧共和国与新君主国二(第2页)

友朋

对于国民生活有害的这种毒液虽然深深浸透了人心,表面的生活却格外显得平滑光亮,用周到的礼貌与遍在的友谊作为粉饰。人人都忙着互相拜会,以至于有头有脸的家庭都必须由主人——有时则由司客——来排定接见顺序表,只有比较有地位的人才能获得单独接见,其他的则几个人同时,甚至在会客时间结束时,“集体”接见(据说,为新君主制度铺路的盖乌斯·格拉古,也是这种见客之道的创始人)。问候信满天飞,礼貌拜访遍地走。既无私人关系又无商业来往的人,却互相飘洋过海地交换着“友谊的”书信,而正式的业务信函除了给公司的以外,却极少出现。

同样,请吃饭、送年礼和家中节庆则已完全失去了其原有的意义,而几乎变作了公共礼节。罗马人即使连死都不能不顾及他那数不清的“邻居”,因为,为了体体面面的死,他必须至少送给每人一份纪念品。当时的罗马也像我们现代某些商业圈一样,真诚的家人亲密关系与友情已完全消失,以致业务与人际的交往完全是矫情。如此,“真情”被那鬼魅一般的“友情”掩杀了,而“友情”在种种的邪恶中位居要津。

女人

跟这个时代的腐败争芳斗妍的是妇女的解放。经济上,妇女们早已取得独立了。在这段时期,甚至有不少律师专为妇女效力,为富孀处理产业及诉讼事件,以他们的商业及法律知识来取得妇女的信任,因而财源滚滚。

但妇女解放的不仅是她们的父亲或丈夫的经济监护,种种的爱情把戏也在不断地进步。舞娘(mimae)之类的人物为求目的不择手段的情况,比今日略无逊色;像茜赛莉斯[4]这样的首席女歌手,甚至把史页都污染了。但贵族妇女的自由艺术却使她们有执照的行业大受威胁。在第一等家庭中的私通事件是如此司空见惯,以致除了特殊的丑闻之外,连谈都没有人愿意谈起了,而法律行为现在几乎被人视为笑料。公元前61年妇女节,普布利乌斯·克洛狄乌斯在祭司长家里搞出的古今罕有丑事,若在五十年前早就难逃死罪,但这时却连调查都未曾,更无须说惩罚了。水榭节——四月,当政治活动暂停,显贵们在巴亚和普特奥利[5]举行的节庆——的主要引人之处在于它合法和不合法的关系,同时在平底船或在岸上歌舞奏乐。

然而,女人并不以本有的领域为满足。她们还扮演政客,出席党派会议,用她们的金钱与诡计参与当时的倾轧。在西庇阿和加图的政治舞台上,你可以看到女性的政治家,她们的身边会有一个小白脸——光溜溜的下巴,娘娘腔的声音,轻摇缓步,戴着头饰与颈巾,穿着花边长袍,女人的便鞋,扮作妓女——你不汗毛竖立才怪。

贵族对离婚的看法,可以由他们最佳、最道德的英雄马库斯·加图的行为观之。当他的朋友想娶他的太太时,他毫不犹豫地把太太让与他,而当这朋友死后,又毫不犹豫地把这太太娶回来。独身和无子女变成稀松平常之事,尤以上层阶级为然。这些人老早就把婚姻视为负担,只为公义才扛在肩上;而加图及其追随者则更主张富有者当保持财富集中,因之不能多生子女——这正是一世纪前波利比乌斯认为的希腊败坏之因。那一度曾为罗马人之荣誉的“生子者”(proletarius)之誉,如今到哪里去了呢?

意大利人口的减少

在这种情况下,拉丁族的人口在意大利急骤降低,而其行省则一部分布满寄生虫式的移民,一部分荒无人烟。意大利人口大量流向国外。为了维持意大利的行政和保卫整个地中海世界,半岛的人力资源本来就已不敷应用了,尤其因为送往海外的分子往往有去无返。罗马越是走向种族复杂的帝国,身为统治者的贵族阶级便越不把意大利当做家乡;另一方面,军人之中有相当多的部分死于连绵的战争,尤其是血腥的内战,另有一部分则由于长年戎马,已与本国远隔,有时甚至二三十年。同样,一部分地主及几乎全部的商人,终生或大部分时间生活在国外;商人的巡回旅行更是让他们跟祖国与家庭生活生疏。

意大利由这些损失所得的回报,则是解放与未解放的奴隶无产阶级和从小亚细亚、叙利亚与埃及涌进的手艺人和商贩,他们主要聚集在首都,但在奥斯提亚、普特奥利和布林迪西等港市的更多。然而,意大利的大部分和最重要的部分,却连这些杂驳的分子都没有,而只是绝对的人口降低。尤其有几个地区特别严重:如放牧区阿普利亚,被当时的意大利人称为最荒凉的地带;如罗马城周围的地区,一年比一年荒芜,原因是恶性循环的农业衰退与疟疾日益严重;拉比西[6]、伽比与波维莱,原是那么欣欣向荣的乡镇,现在也已朽败不堪,连拉丁节的时候找代表参加都感困难。图斯库姆虽然仍是拉丁姆最受尊重的社团,却几乎仅由住于首都的乡绅家庭组成,只保留了他们图斯库姆的公民权而已;但登记有选举权的公民,数目却连意大利内陆的小社团都不如。这一带能服兵役的人原本是罗马国防力之所寄,但现在却完全消失,以致当大家看到埃奎人和沃尔西人战争的报告时,不禁惊恐,因为这跟最近的事态相比太令人难信了。并不是每个地方情况都如此之坏,尤其是意大利中部及坎帕尼亚较佳。然而仍像瓦罗所说,“曾经人口众多的意大利城镇”一般而言都“普遍荒凉了”。

寡头统治下的意大利

在寡头政府下的这个意大利,确实是一副可怕的景象。乞丐世界与富豪世界之间的强烈对比是无以和缓的。两者的对比感觉越是清楚,财富之高峰与贫穷之深渊的距离越是令人眩晕,就有越多的人向顶峰攀爬,或从顶峰跌入渊底。两者的鸿沟越大,越会联合起来摧毁家庭生活(而家庭则是一切民族的种子与核心),联合起来堕落于怠惰、奢侈、腐败、罪行,为渴望为财富而发起战争。

财富与贫困联合起来把意大利人逐出意大利,而将这半岛用奴隶和沉寂充满。这是可怕的景象,但并不仅意大利如此。在奴隶国,凡是资本家政府发达的,就必然以同样的方式摧毁了神的美好世界。河川固然随处映现不同色彩,阴沟却天下一般;因此,西塞罗时代的意大利相似于普布利乌斯时代的希腊,又同样相似于汉尼拔时代的迦太基,同样是首都中全权的统治阶级毁掉了中产阶级,把商业与农庄的经营推到了最繁荣的地步,结果导到伪善的面具下举国的道德与政治腐烂。近代资本对民族与文明的败坏,严重性远逊于古代资本主义城邦,因为自由人尽管贫穷,仍要比奴隶优越得多。只有到了北美的恶种种下之后,世界才又收到了类似的恶果。

恺撒的改革

在意大利的经济状况下,这些罪恶最深的本质是无可挽救的,而那能挽救的部分则得靠人与时间。最好的政府,也不过像最好的医生一样,不可能使器官中已经腐败的液体重新新鲜;在根深蒂固的罪恶中,它所能做的只是排除那些妨碍自然复原能力的东西。新政权的和平努力提供了一些这样的排除力,因为它割除了一些最坏的赘疣,例如对无产阶级的姑息,对罪犯的失于惩罚与乎官职的购买。但政府所能做的尚不止禁止有害家国之事。尽管突来的潮涌是没有任何堤防可以阻挡的,恺撒却不是因此而拒绝筑堤的人。一个国家及其经济如果能遵循自然的途径,当然是最好,但由于它们已经走出这个自然途径之外,恺撒便运用他的一切力量,以特别的干预来将国民带回他们的家与家庭生活,由法律与命令来改革经济。

限制意大利人离境的措施

为了限制意大利人离弃意大利,为了诱使上流社会与商人阶级以本乡为家,兵役年限缩短;元老级的人,除非为了公务,禁止居住意大利之外;其他的意大利人,凡在适婚年龄者(从二十至四十岁),不得连续三年不在意大利。恺撒在第一次任执政官时,曾设立卡普亚殖民区,凡有子女数人者,得先移民。现在,身为统领,他提议给予人口众多的家长以特别的报酬,而对离婚与通奸,他则以最高法官的身份施以无比严厉的处断。

严禁奢靡

对于奢侈行为,他甚至订下详细的法规,例如禁止华贵的墓碑;紫袍与珍珠只限于某些时间、年龄与阶级可用,而成年人则完全禁止;宴席花费订下最高价格;有些奢侈的菜肴则完全禁用。这些规定本身并非新创,但其新颖之处在于这“道德的宗主”严肃地要坚持付诸实行,派监察员监督市场,命令有地位的人宴席接受检查,而禁止的菜肴则予以充公。当然这样温和的警察行动只能使奢侈退入地下,但若伪善算是罪恶对美德的一种敬意,这表面的朴实也总算是一个不可轻视的改善了。

债务问题

对于规划金钱与农业的关系,恺撒的措施则更具重大的意义,也更有光明的远景。在这个方面采取的第一个步骤是关于金钱的短缺与债务危机的。由于资本过度集中,产生了一条法令,规定每人手上的金银不得超过六万塞斯特斯;这个法令可能只是为了缓和公众对高利贷者的盲目怀恨。这个法令在公布时加以说明,谓此法只不过是以前的一条法令的加强,这表示恺撒可能耻于此法,而其实行则几乎是不可能的。

比这个重要得多的是久久悬而未决的债务问题。打着恺撒名字的一派强烈要求债务完全取消。我们已经说过,他并未答应这种要求,但早在公元前49年,他就向债务人做了两个重要的让步。一、未付的利息取消,已付的利息则视为已还的本金的一部分。二、债权人必须接受债务人以动产或不动产抵债,而其价值则以内战以前的估价为准。

后面这个条款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如果债权人在“事实上”被视为那财产的所有者,而这财产又与他放的债相等,则他必然也要因普遍的贬值而遭同样的损失。但取消利息或以利息抵本金,则等于是让债权人不但损失利息,而且还因贬值而损失百分之二十五的本金,这是片面地取消债权人的权利。高利贷者的行为无论何等恶劣,这样做仍有失允当。

为了了解民主派何以对债权的取消有如此强烈的要求,我们必须回忆一下民主派对利息问题的立场之渊源。早在公元前342年,经由平民的努力,法律上就禁止收利息,但这个法令一直未为贵族理会(贵族借着次执政官而控制民事程序),但从那个时代起,这条法令却一直是有效的。公元前一世纪的民主派,自认在社会权益上是古代的继承人,坚持一切利息均不合法,甚至在马略时代的混乱局面中还曾加强这个原则。

可以确信,在利息的问题上,恺撒跟他那一派的人抱着同样的看法。在他有关债务的纪事中,只提债务人以其财产抵债之事,关于取消利息,则保持缄默,或可视之为一种默然自责。但他也像任何党派领袖一样,不可能直接拒斥他那一派传统的原则——尤其是他在决定这个问题的时候,是还未出发前往伊庇鲁斯之前,而非在法萨罗大胜之后。对合法秩序与财产的破坏,可以说只是得到他同意而已,并非由他创始,但取消一切债权,则断然遭他拒绝。结果是债务人比债权人尤为愤怒,凯利乌斯和多拉贝拉因之掀起不自量力的叛乱,迅遭压服;这件事倒该说是恺撒信誉的证明。

破产的新法律

但恺撒并不限于只对债权人做一时的帮助,他还以立法者的身份来减低资本的可怕力量。最重要的是一个伟大的法律公理的宣布:自由不是像财产一样的物品,而是人永恒的权利。这个权利只有国家才有权剥夺犯人的,而债权人则无权剥夺债务人的。在不成文法中加入这个原则或许是受埃及与希腊更为人道的立法所影响,而跟罗马较早时期关于破产的法令完全相反——乃是恺撒的大贡献;自此以后,这个原则便一直保持下去。

依照早期的罗马法律,凡不能还债者,就成为债权人的奴隶。波特利亚法(Poetelianlaw)曾做了小幅度的改善,就是如果债务人因暂时拮据,而非真正无还债能力,则可将财产让与债权人,由是保持自由。但对真正无偿还能力的人,则基本上五百年来的法律仍然未变。直接以债务人的产业抵债的,只有在例外的情况下才发生,即债务人死亡,或已放弃其公民权,或失踪。使不能偿债者得以正式地将产业让与债权人了事——而不论是否足以抵债——是恺撒的功劳;而我们现代的破产法规定,就是依此而来。如此,债务人得保持他为人的自由(尽管在名誉与政治权利上有所减损),而开始新的经济生活;以前的债权人只有在不导致他再度经济破产的情况下,才得以向他讨债。

高利贷法

这位伟大的民主派如此从资本的力量中解放了人的自由,然后,他再进一步,用贷款法规来限制资本的过度力量。他并不想否认他对利息的厌恶。为意大利的贷款,他订下一个最大数,每个资本家所能贷的款项与他在意大利的地产成正比例,或许是地产价值的一倍。在此法公布后,若有违犯者,视同罪犯,交由特别陪审委员会处置。

如果这些规定得以实行,则每个意大利商人都被迫成为地主,而以利息维生的资本家阶级势将在意大利完全消失。间接地,无还债能力而实际上为债主经营的地主也减少了,因为债主若想继续放债,则必须买地。从这个事实可以看出,恺撒不是想恢复旧时对利息的禁止,而是允许它在某种限制之内存在。

很可能他的借贷最高额法规并不仅限于意大利,而且也用于各行省;同时,意大利与各行省也都订下最高税率。月息不得超过百分之一,利息不得课利,利息超出本金之后,不得再要利息——这些规定,是由鲁西乌斯·卢库卢斯在小亚细亚省首先规定(可能是以希腊—埃及为模板),他的继任者中较佳的几个则遵行。不久,这种规定也由其他行省的总督采用,最后,在公元前50年,由元老院的命令,各行省共同采用。卢库卢斯的这种法规能够未遭割损而成为帝国法的一部分,并成为罗马与现代关于利息的立法之基础,可能也是恺撒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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