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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页)

《远离》作者简介

艾米·布鲁姆(Amy Bloom)在耶鲁大学教授创造性写作课程。她的作品e to Me已获(美国)国家图书奖提名,A Blind Man Can See How Much I Love You获得国家图书评论奖的提名。她还是《纽约客》、《纽约时报杂志》、《亚特兰大月刊》、《时尚》、《沙龙》等杂志的专栏作家。

《远离》内容简介

本书讲述了19世纪20年代22岁的莉莲早已经历了太多生活的艰辛:父母、丈夫都在一场疯狂的屠杀中丧生,三岁的女儿索菲亚也在那次事件中失踪。只身来到纽约,却仍然难以摆脱那残酷的记忆,然而她还是凭借着自己的聪明和勇气获得了一份剧院缝衣女工的工作,在那里,她成了剧院老板布尔斯坦父子的情人。当读者们以为这又是一个讲述一个女人在两个男人之间周旋纠缠的故事的时候,其实故事才刚刚开始:一句索菲亚可能还活着的消息将莉莲送上了穿越美国的漫长旅途——乘火车经过芝加哥,遭遇西雅图的黑社会,穿过阿拉斯加的不毛之地……

这是一部移民的编年史,同时也是一个关于情感、坚忍与重生的传奇,细心的读者甚至还能品出作者难得的幽默感。作者将通常的移民史升华为了一部关于坚忍与重生的传奇。本书是欧美畅销百万册的情感杰作,已译成32种文字,畅销世界100多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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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在那个陌生的异乡(1)

一根金色羽毛,迷失在那个陌生的,陌生的异乡

事情总是这样:深陷烦恼的众生往往汇聚成绝佳的群体。

金番剧院外,150个女孩排队走在人行道上。她们涌入大街,冲向拐角,莉莲·利波就在其中。在这个国家度过的最初35天里,她一直在做的事情就是从蓝色丝绸花中扯出缝线,直到手指被染成蓝色。此刻她在想这地方好似女孩遍布的爱利斯岛1,女孩们美国式打扮,嚼着口香糖,高跟鞋不断点踏着开裂破损的路面,稚嫩单纯的她们头上梳着辫子,披着带流苏的棕色围巾。整条街道宛如她故乡的集市,只是被放大了百万倍。弹奏竖琴的男孩儿;抱着手风琴的男人和他身旁又丑又脏让人心寒的小动物;身后捆着篮子兜售草编扫帚的女人,那篮子突兀在她脑后就像一把巨大的扇子;放声歌唱的有色种男人,身着粉色套装,黑鞋外面套着粉色鞋套;那些神情疲惫的女人让莉莲觉得似曾相识,仿佛在图罗夫见到过,她们对着歌声或那个歌者展露出笑容。有些女孩手中握着烟花棒,红色的花火萦绕在彼此腰际。一个编着黑辫子的高个儿女孩正敲着手鼓。几个美国式打扮的女孩在角落里燃起篝火,把马铃薯捅进去又弄出来。还有两个年纪稍长的女人,正拖着和她们一样黑眼睛、面色苍白的孩子。不该这样的,莉莲心想,她们应该托邻居照看孩子才是。或者在这个时候干脆就把孩子丢给盖拉格酒吧,然后为他们祈福,不过你只是在没有孩子的时候才会这样说吧。从那些女人身边经过时,莉莲特意朝孩子们笑了笑,他们身上散发着霉运的气味。

莉莲很走运。她父亲曾对她说过这话,也对其他人这样讲,那是在她先后两次跌落普里皮亚季河却没被淹死,患了肺炎却保住了性命之后。他还说聪明是好事儿(莉莲就很聪明,他说),漂亮的脸蛋儿有用处(莉莲也足够漂亮),不过走运却比那两个加在一起还好。他曾说过希望她一生都走运,而她确是如此,至少在眼下。

他还说,自个儿的命运要自个儿把握,莉莲这时牵起朱迪斯——她唯一认识的女孩儿——的手从人群中挤出一条路,继续前行。她们互相推攮着涌向目的地——金番剧院的制衣间。她们看到一个深色皮肤的女人正站在几英寸之外,满脸愤懑的神色,脑后紧绷绷地打着一个黑色发髻(“利特伐克人。”朱迪斯马上说,她母亲就是利特伐克人)。

突然,两个男人出现在她们面前,即使是最不谙世事的女孩,也顷刻认出他们是芸芸众生里的显赫人物,是来自另一个更亮更美的星球的访客。鲁本·布尔斯坦先生——金番剧院和巴特尔斯通剧院的老板,第二大街剧团的经理,胸膛浑圆结实,穿一件黑丝绒背心,灰白的头发像贝多芬那样朝后梳着。他的儿子麦尔·布尔斯坦先生,戏剧界偶像,在《自然之子》一剧中扮演的杨科尔英俊迷人,又充满悲剧色彩,一个结合了激情与力度的舞者,一个甜蜜柔情的歌手。当他向非犹太人俄国女孩娜塔莎求爱时,观众席里的女人都不禁泪水涟涟,仿佛遭到了丈夫的遗弃;当杨科尔因不愿与有孕在身的可怜的娜塔莎结婚,不愿过基督徒生活而自杀身亡时,每个人又都为他那凄美的、惨痛的死流下了眼泪,尽管并未感到不幸。麦尔·布尔斯坦比他父亲高大些,戴着时髦的黑色浅顶软呢帽,叼着一支香烟,丝制衬衫外没穿背心。

两人从人群中穿行,就像在查看花床的园丁,或是彳亍于集市上的种植园园主。无论那样子像什么,莉莲都不在意。只要能成为人群中独一无二的那一个,她就宁愿做花朵,做奴隶,做漂亮的点缀或受人蔑视的必需品。

老布尔斯坦先生站在靠近莉莲的地方向人群讲话。他的声音十分动听,因而站在近旁的女孩们面露痴相,有些人还受了那气势如雷的声音的蛊惑,眼眶中充盈着泪水,尽管他只是在说毛利斯小姐(那个利特伐克人)将发给她们一块纸板,而她们每个人需要在上面写下,或请别人帮忙写下自己的名字和技能,接着毛利斯小姐会面试每一个人,并指定第二天晚上再过来进行下一步面试的人选。此番话引起一阵低声议论,即便只是一晚上的等待也是一种煎熬,莉莲估计那些霉运缠身的母亲和那些貌似从布鲁克林步行赶来的女人再也用不着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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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在那个陌生的异乡(2)

毛利斯小姐走到莉莲近旁。朱迪斯与莉莲曾为这一刻精心排练过。如果被问到健康情况便说“很好,谢谢”,如果问题中出现了“缝纫”、“服装”或是“工作”之类的字眼儿,则应回答“我是做针线活儿的,我父亲是裁缝”,倘若碰到任何她无法理解的问题就可以用“我在上夜课”来搪塞,同时再配以迷人的微笑。朱迪斯会得到这个工作的。事实就是事实,莉莲知道,与她这种任何能力都接近于零的初来乍到的女孩相比,一个会干活儿懂英语的女孩总归会拥有更多的机会。

莉莲研究着鲁本·布尔斯坦的轮廓,这位剧团经理貌似她的同乡。她听到他洪钟般明亮的嗓音,听出他话语中隐匿着的依地语的影子,那就像脸颊上的一小块印迹,像多年以前的戳刺留在小手指上的一点伤痕,尽管那戳刺与伤痕早已被遗忘。

莉莲挪动了步子。她凑到鲁本·布尔斯坦近前说:“我叫莉莲·利波。我依地语说得很好,您能听出来,我俄语也不错。”她的指甲抠着掌心,随后切换到俄语继续说,“如果您需要的话。我正在学英语,”又加进了依地语,“az me muz,ken men”,意思是“当不得不做时,一定会做好。”看到鲁本·布尔斯坦露出笑意,她又加了一句,“所有针线活儿我都做得熟。”

布尔斯坦父子俩看着她。毛利斯小姐这时也毫无激情地看着莉莲,她确实有个立陶宛的母亲不假,但她却出生在下东区,念书念到八年级,会说标准的布鲁克林英语。那群女人也看着她,就像她刚刚把裙摆掀到腰际将赤裸的下身呈现给了世界一样;那举动真是粗俗下流,让人难堪,但却又十分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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