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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魏晋部分 5(第3页)

先脱下来送给情郎的,是一枚金臂环。

金子在汉代的时候,价格空前地高昂起来,于是,女人们都以佩戴金饰而自豪。

北京延庆康庄镇出土过一批汉代流行的金臂环,成色十足,纤细有花纹,有的像丝一样细,就是一个黄澄澄的圈。大概一次要戴十来个,一丝丝颤巍巍,在纤细洁白的手腕上颤动,性感又风情,是很美的装饰物。

朱淑真写《恨别》:调朱弄粉总无心,瘦觉宽馀缠臂金。别后大拼憔悴损,思情未抵此情深。其中的臂金,也是臂环的意思。整天相思,形容消瘦,一别再难相见,以至于,戴在手臂上的定情物,都越来越宽松了。

朱淑真家境富裕,金臂环对她来说,也就是一个装饰物、一件定情物那么简单。

可是,诗中女子所赠这些东西的男人,就不知道他是穷人,还是富家子了。

送了臂环还不能表尽自己的心意、痴心的女孩子,又脱下了手上的一双银戒指。

秦汉时期,戴戒指已经非常普遍,到了唐代,戒指更是作为定情信物沿用下来。只是演变至今,已经由男女互换戒指而变成男方送女方了,而且需要钻戒。

《晋书》卷九十七《大宛国传》云:其俗娶妇先以金同心指环为娉;《南史》卷七十八《阿罗单国传》:元嘉七年,遣使献金刚指环、赤鹦鹉鸟……可见戒指的流行程度。

何以致契阔,绕腕双跳脱。

这里的跳脱,指的是手镯,和前面的臂环不是一种饰品。

臂环是纤细如丝,一层层缠绕的,而镯子是沉实的,厚重的。

元《客座赘语·女饰》:饰於臂曰手镯……又曰臂钗、曰条脱、曰条达、曰跳脱者是也。

《聊斋·白于玉》篇,书生吴筠邂逅紫衣仙女,一夜风流,恩爱非常。临别,书生向女子索要信物,紫衣女便将腕上金镯子脱下来相赠。后来书生一梦醒来,手边唯剩一枚镯子耀眼。这枚镯子还有神奇的作用,后来笼罩着这一家人,躲过一场火灾的侵袭。

送了臂环,送戒指,送了戒指,又送耳环,耳环摘下来,接着是香囊、佩玉、手镯、首饰、丝带……她将身上佩戴的东西,几乎送了个遍,金的银的玉的丝的,全是珍贵的东西。

给了他身心,送了这些珍贵的东西作信物,又怎样?他再也不出现在约会的地点了。任凭你等得霜冷露重,泪痕交涕。

这等待,是如此漫长和伤心。

一个孤零零的女子,站在山谷中,约会之所。从朝阳升起,一直到夕阳沉坠,露水上来了,山谷的风,彻骨地凉。远远看去,她宽大的裙摆被风吹动,像一朵开到荼蘼的花,那么无助和绝望。

可以想象,她的身影一直是保持着张望的姿势的,直到天黑日暮,情郎也没有赴约,眼泪终于掉下来,一滴一滴,落在草叶上。

一天又一天,一次又一次,她独自在山谷中等待,开始还心存幻想,觉得他可能是被什么事绊住了脚,仅仅是迟到而已——没关系,只要能见到他就好了,她是多么想念他宽阔的怀,他的轻言细语,他的温存体贴!

可是,他再也没有出现。这个从欢喜的希望到失望的过程,是心灵的一次凌迟,一寸寸地疼,直到绝望!

女子彻底绝望了,知道他再也不会来,仍然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提着裙子,在荒草间徘徊,期待着最后的奇迹。

她依然没有责备他,而是把过错揽在了自己身上——莫不是我色衰憔悴,已经变得丑陋?不然,他是不会欺骗我的!

这是一个无可改变的结局。你可以用权力和凶狠杀死一个人,就是无法动用能量,强迫一个人想你,爱你,珍惜你!

女子是流着眼泪离去的,可以想象,她的人生,也像马春花一样,顺着泥泞,一步步走进了感情的深渊。

失去了爱情是一方面,主要是付出太多,永远收不回来的不甘心在作祟。

这是个怪圈,就像你给了这个人一斗米,那么,就要时常给一些谷,来维持他对你的好印象,否则,那美好,往往前功尽弃,你失去了米,也失去了一段感情。

这个念头使她只好继续付出下去,永远付出下去——即使不见面——她付出的,是永世的相思和绝望!

这是个痴情、天真,并且浪漫的女子。

爱上一个男人,而且还是一见钟情,便拼尽了力气去爱。

但凡有些理智,对这种一见钟情都会留些余地。但她不懂得,一旦爱上,便毫无保留。毫无保留是种美德,但,善始善终的爱,从来与美德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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