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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斩钉截铁地答应了下来,「一定给殿下做得妥帖。」
「那便以十日为期限好了,这是定金。」
沐瑾从怀里掏出一个没有任何标识的靛蓝色荷包,递给了我。
我用手一掂,便知道这个荷包里放的银锞子,最起码有三十两。
三十两的话,刨去材料和工费,我最起码有十五两的赚头。
真不错呀。
而且沐瑾长得好看,万一他穿着我做的衣裳在宫廷宴会上惊艳四座,想必未来上门找我制衣裳的人,不会少的。
拿了钱,我又说了几句吉祥话,恭恭敬敬地站在原地,目送沐瑾离去。
他的轿子刚刚离开我的视线,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了靛蓝荷包。
一片金光灿灿。
我的天爷!
沐殿下好大的手笔,一出手不是三十两银,而是三十两金!
我赶紧窥探了一下左右,发现没有人注意到我,抓紧时间将这个荷包塞进胸口暗袋,捂着胸口就激动地往钱庄跑。
发财了发财了!
时下的兑率,一两黄金可以换十三两银,沐瑾给我的荷包里约莫有三十两金,兑下来,我便有四百两银了。
有这四百两银,完全可以在帝都繁华处买个铺子,做自己的小生意了!
激动地跑到了钱庄里,我先拿着自己的戥子称了称,发现沐瑾给的是三十四两七钱金。
然后捡出约莫十五两金,找伙计兑了一百九十两银和七贯铜钱。
这笔钱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被人盯上会很麻烦。
于是兑完之后,我拿了五百文钱,让伙计做中人,叫了个短途的镖师跟着保护我。
没敢跟镖师说我住的地方,让他把我送到了平乐坊集市口,就把他打发回去了。
然后我跟做贼一样,溜达了好几条小巷子,确认没有任何人跟着我之后,这才回了自己的家。
一进门的第一件事,就是挖开了之前存银子的地方,揭开破旧衣裳,把里面剩下的十几两银子取了出来,将沐瑾给我的十五两金,和钱庄兑的一百两银子放了进去。
这以后,就是我买铺子做生意的本钱了。
地窖里囤的蔬菜满满当当,灶台旁摞着干净的碗筷,大铁锅里焖着萝卜炖肉,上面的蒸屉里还有白白的馒头,半旧的棉袄棉鞋被炉火烘烤得暖乎乎,院子的角落里,埋着十五两黄金。
真是安心呢。
这一夜,我睡得极为香甜。
第二天推门,院子里的薄土沾了一点盐粒子样的雪。
帝都下了小雪,我有些懒得跑,干脆收拾了二十多枚兽炭,托帮闲的人给明月楼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