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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结语 群体的时代与民主(第1页)

6。结语:群体的时代与民主

从以上讨论中不难看出,包括勒庞著作中那些没有多少恶意的种族主义言论在内,他的惊人的预见力是我们难以否认的。20世纪是个群众参政意识普遍觉悟因而也是个民主口号盛行的世纪,然而它同时又是一个“最血腥的世纪”。与此相比,勒庞所援用的那些19世纪群众运动的事例,只能算是小儿科了。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在这种民主观念的普及过程中,既包含着人类几千年来想要驯服强权的真诚愿望,也隐含着为此而奋斗的人民落入强权圈套的巨大危险。托克维尔当年说,“以人民主权的名义并由人民进行的革命,是不可能使一个民族获得自由的”。勒庞对现代化过程中群众崛起的惊恐,其实是这种怀疑态度的继续。

就像当时包括尼采在内的许多思想家一样,勒庞对于世纪之交的西方文明,也抱着一种绝望的末世心态。他似乎在群体的崛起中嗅到了某种历史轮回的征兆。

按他的历史观,一切文明都逃不脱由盛而衰的循环过程,而当一种文明开始败落时,摧毁一个破败的文明,一直就是群众最明确的任务,只有在这时,群体的主要使命才清晰可辨,这时“人多势众的原则似乎成了惟一的历史法则”。对于这些带有宿命论色彩的言论,我们可以不屑一顾,但是我们有理由认为,勒庞在潜意识里是想结束西方这种因权威危机而面对的混乱局面的。他所希望的解决方案,毫无疑问是18世纪的英国人建立的模式,因此他对“拉丁民族”缺乏盎格鲁一萨克逊人那种个人独立感情一再表示担心。他认为,由于这种缺少“种族品质”,他们在考虑自由问题时所关心的,只是自己宗派的集体独立性,“在各拉丁民族中间,自宗教法庭时代以来,各个时期的雅各宾党人,对自由从未能够有另一种理解。”

这种群体意识中表现出来的集体主义倾向,使得法国人总是把民主理解为个人意志和自主权要服从于国家所代表的社会的意志和自主权,因此在法国,“不管是激进派、社会主义者还是保皇派,一切党派一概求助于国家”。他能够在群众给权力的合法性来源所造成的深刻变革中,警觉地嗅出“大众民主”与“独裁主义”之间有着直通车关系的危险,这种思想显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勒庞思想的来源,除了前面提到过的种族主义和对英国保守主义传统的留恋外,19世纪中叶以后在欧洲愈演愈烈的反理性主义思潮,对他的思想影响也是清晰可辨的。但是这种影响并没有使他转向浪漫主义,反而强化了他的传统主义立场。正如上交所说,他对人是一理性动物这个启蒙哲学的基本假定,有着深刻的不信任。他用和后来的哈耶克几乎完全一样的语气,认为“对历史事实最细致的观察,无一例外地向我证实,社会组织就像一切生命有机体一样复杂,我们还不具备强迫它们在突然之间发生深刻变革的智力”。因此他反对一个民族热衷于重大的政治和社会变革,他认为,这种变革的计划从理论上说无论多么出色,都不会使民族气质即刻出现变化(因为“只有时间具备这样的力量”)。采用激进的方式,借助于抽象的原则贯彻一种社会改造的蓝图,只会“使一个高度精致的文明倒退到社会进化更早期的阶段”。

所有这些,构成了勒庞对群众、领袖和观念的鼓噪以及对民主和社会主义理念持极端污蔑态度的基础。虽然从这种“群体时代”的现象中,他错误地得出了和施宾格勒一样的结论,以为自己正在目睹西方文明就要没落的征兆,但是大概没有人会否认,他的群体心理学研究的意义是超越了这一错误的。因此,假如我们只去批评他那种有点神秘主义的种族论倾向和经常是不合“学术规范”的臆断(这当然必要),这无异于放弃了一些非常有价值的思想。

至少我们可以说,虽然本书中偏见很多,但勒庞的群体心理学研究所触及到的问题,不管在他之前还是此后,是一切思考民主问题的人所难以回避的。群众作为一种政治合法性的重要来源,早在古希腊时代,亚里土多德就指出过它有着走向独裁的危险。此后的伯克、孟德斯鸠、约翰·穆勒和托克维尔等人这方面的言论,也早已为人们所熟知。我们更应深思一下,自从古希腊之后,以民众直接参政为基础的民主制度在人类历史上消失了二千多年,这一现象很可能有着深刻的人性方面的原因,假如我们只用一句“反动的黑暗时代”之类的话搪塞过去,未免显得幼稚可笑。勒庞生逢一个群众重新崛起的时代,他敏感地意识到了这种现象中所包含的危险,并且以他所掌握的心理学语言,坦率地把它说了出来。从这个意义上说,勒庞的思想是超意识形态的,不然的话,我们也许就无法解释,在民主和独裁的关系这个问题上,为何我们不管是在最右翼的哈耶克那儿,还是在力求不偏不倚的熊彼特或有左翼倾向的阿伦特和弗洛姆那儿,都可以看到勒庞思想的影子。

政治言辞一贯冷峻的马克斯·韦伯论述权力类型的学说广为人知,其中有一种类型便是“直接诉诸民意的民主制”

(plebiscidemocmp),关于这种类型他说,“领袖民主制最重要的类型——扭力人物统治的正当性,便是蕴含在因为被统治者的意志而产生的、并且仅仅由于这种意志而得以存在的正当性的形式之中”,而在现实中提供着这种类型的,正是那些“古代的和现代人的革命独裁者”。当韦伯说这些话时,他显然理所当然地认为“革命独裁者”也能建立“民主”,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这样的说法有什么自相矛盾之处。在这一点上他还没有勒庞来得明白,在表述同样的思想时,勒庞使用了几乎和韦伯一样的语言,但是他同时也指出了这种“民主”毁灭个人自由的本质:“大众民主(poplardemocop)的目的根本谈不上支配统治者。它完全为平等的精神所左右,…对自由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尊重。

独裁制度是大众民主惟一能够理解的统治。”不言自明的是,这种不尊重自由的民主,当然也会使人们本来要用它驯服权力的愿望完全落空。

在《社会心理学手册》这本权威著作中,美国的社会心理学大师奥尔波特(gordono)大胆地断言,“在社会心理学这个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当中,最有影响者,也许非勒庞的鸭合之优莫属。”此书是否应当享有这么突出的地位,当然可以提出疑问,而且一直就存在着异议。不过有~点却是没有问题的,即它确实对人们理解集体行为的作用以及对社会心理学的思考发挥了巨大影响。此外,在“孤独的人群”和“千人一面”已经成为美国民众形容自己的处境和感受的恰当用语的时代,我们也无法怀疑此书的适时性。

勒庞这本小书持久的影响力,在我们看来有些令人费解。1895年它初次面世时,也许可以说不过是一本赶时髦的书,但是,一种时髦若是持续了大半个世纪之久,想必它一定有些独到之处。我们如果再考虑它的性质,就会对其持续的影响力更加感到不解。它所包含的真理,也许没有一条不曾被人说过,而且比勒庞在此书中的说明更令人信服,有些甚至出现在他写此书之前,此后的论述更是不在话下。这本书在知识界却继续有着相当大的影响。更让人费解的是,此书提出的一些观点,如今已经被证明是有误导作用或错误的,然而它仍然是所有我们这些群众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最后,书中还含有各种互不协调的意识形态,但是意识形态迥然不同的崇信意识形态的作家,却都以十分严肃的态度对待它。也许,要想解开这团表面看来充满矛盾的乱麻,我们最好还是考虑一下它对我们今天的意义。

乌合之众所经历的一个事实,有助于消除这种困惑。受到勒庞的观点触动的,不但有那些基本上全盘接受它们的人,如民粹派社会学家罗斯和心理学家麦克道格尔,甚至包括一些反对它们的人,如作为社会心理学家的弗洛伊德和社会学家帕克。反对者可以驳斥勒庞的言论,但是他们不能对它视而不见,至少,假如他们不想放弃对社会心理学问题的关心。他们就不能这样做,因为那都是些基本的问题。

这正是勒庞此书的主要功绩所在:它几乎从头到尾表现出一种对重要问题的敏感性。用大法官霍尔姆斯先生的话说,勒庞在这本书中表明,他具有“脊髓中的本能”,只有在极少数思想家中,才能看到这种不断发现有研究价值的问题的本领。对于社会心理学家以及所有思考自己社会的人,勒庞的著作所关注的问题,几乎无一例外地注定会成为十分重要的问题。这本书的标题有着迷惑人的局限性,但是它谈到了许多人们通常并不与“人群”联系在一起的现象。可以说,勒庞在此书的这里或那里,以十分简约甚至时代错置的方式,触及到了一些今天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如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运动、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逃避自由投向领袖的怀抱,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等等。简言之,他考察了一大堆现代人面临的社会问题和观念。我相信,正是这本小书所涉及到的问题的多样性,使它有着持久的意义。

因此,《乌合之众》的当代意义,在于它发现问题的功能而非解决问题的功能。只要看一下此书对弗洛伊德的意义便可认识到,这两种知识功能虽然互有关连,还是有所区别的。弗洛伊德提供了一条主渠道,使勒庞的思想影响进入了当代人的头脑。当弗洛伊德在20年代把注意力转向“群众心理学”(这是他的“massenpychofogie”一词的习惯泽法),发表了这方面的第一本专著《懈众心理学与自我的分析》时,他专辟一章讨论勒庞这本书。他开篇便下了一个断语:“勒庞的《psychofogiedesfoules》《以群体心理学》,该书法文原版的书名。——译注),一本当之无愧的名著”,最后又以类似的判断做结:“他极为精彩地描述了集体心态”。夹在这两个判断之间的,是连篇累牍地引用《乌合之众》中的段落,数量之多,与弗洛伊德简短的评论加在一起,几乎占了全书的六分之一。

但是人们很快便发现,弗洛伊德对勒庞这本书并非持明确的赞成态度。在下面一章,他一开口便收回了前面对勒庞思想的赞扬,他说:“…我们现在必须补充一句,其实作者的所言没有一点新东西。……此外,勒庞等人对群体心理的描述和评估,绝不是无可争议的。”

这些否定性断语看上去有些失礼,与弗洛伊德几页纸之前的说法也不十分吻合。不过,这种双重否定也许是内心感受的真实流露,而非不礼貌的废话。夸张法历来就是一种简单表明观点的技巧。因此,假如我们从弗洛伊德的判断中消除他表达这种判断所采用的夸张语气,只保留其实质,然后问~句:既然勒庞的话既无新意也不正确,为何又对它如此重视呢?弗洛伊德为何像许多严肃的评论家一样,怀着从知识角度以明显的尊重来看待鹏合之助呢?他干嘛要把此书作为自己论述社会心理学的起点?弗洛伊德以可敬的直率态度回答了我们的问题:“我们把勒庞的言论作为我们的引路人,因为它对无意识精神生活的强调,十分适合我们的心理学。”

弗洛伊德给自己重视勒庞的思想所做的简单解释,乍一看好像无可非议,然而并不全面。他解释了自己如何从勒庞的著作中找到了优点,却没有解释自己为何要贬斥勒庞的思想既无新意也不正确。要想理解弗洛伊德这种自相矛盾的态度,还需要做进一步的说明。弗洛伊德对勒庞自相矛盾的态度是难以否认的。他在一页纸上否定勒庞,又在下一页纸上反过来说,勒庞“对群体心态做了出色的心理学说明”。

在弗洛伊德论述勒庞的一章中,可以找到对这种矛盾态度的思想——而不是心理学——解释。在这里,他几乎是用一种猫捉耗子式的苏格拉底对话的方式,为两个角色写出台词。这种矛盾态度的基础归结起来说就是:勒庞只是问题的发现者,而弗洛伊德可以成为问题的解决者,因为勒庞是否能够既当前者也当后者,并不是件十分确定的事情。对于前一种能力,勒庞值得赞赏,弗洛伊德也十分大方。至于后一种能力,勒庞顶多只能说是毫无用处,甚至完全错误,而弗洛伊德则坚持认为,他既无用又错误。弗洛伊德把这两种角色交替派给勒庞,于是他本人也在这种矛盾态度的两极之间摇摆。最后,弗洛伊德为所有这些论述提供了一幅清楚的画面(虽然是一幅形象需要大加修改的画面):勒庞播种,弗洛伊德浇水并培育其生长。

在弗洛伊德看来,勒庞作为问题的发现者,指出了群体生活重要的方面,但并没有对它们做出解释。勒庞讨论了“感情的强化”与“理智的欠缺”,因而点明了群体心理的“基本”事实。但是——弗洛伊德说——他并没有看到群体成员之间建立感情联系的心理过程的原因。作为问题的发现者,勒庞也看到了群体和有组织的团体之间“感情传染”和易受暗示的巨大作用,但是——弗洛伊德认为——他没有认识到,这是团体成员与领袖以及其他团体有着性本能关系的产物。勒庞意识到,如果没有任何联系,“只是一些人聚在一起,尚不足以形成团体”,但是他却不理解这种联系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勒庞特别指出了群体感情的易变、爱与恨的游移不定以及它的团结和仇视态度,但是他没有看到群体的矛盾和理想化(这时受到过份爱戴的人物会变得不容批评)倾向的心理机制。

勒庞“生动描述了”群体缺乏感情约束以及它“没有中庸与三思而后行的能力”,但是他不具备任何理论,使自己可以看出这是退化到某个早期阶段的结果。

(甚至弗洛伊德这样的大人物有时也会走神。他说勒庞没有明确的退化观念,这当然不错。但是勒庞一再把群体所特有的冲动、“缺乏理性、没有判断力和批判精神、夸大感情”比做“低级进化形态的生命——例如妇女、野蛮人和儿童——中的倾向”。因此他已预见到了弗洛伊德本人的错误,当他写下退化到“不必奇怪可以在野蛮人或儿童身上看到的早期阶段”时,妇女显然被排除在了这个阶段之外。)弗洛伊德错误地、因此也是有失公正地说,勒庞没有“估计到领袖在集体心理中的重要性”,而他能够揭示领袖在集体行为心理过程中的作用。弗洛伊德没有注意到,勒庞赋予了英雄神话以极大的重要性,这正像弗洛伊德在与奥托·兰克讨论之后认为英雄神话是个人把自己从不断的集体统治中解放出来的手段一样。

勒庞看到并强调了群体中的“扯平”趋势,它要求在受压制的平庸水平上的充分平等。但是据弗洛伊德的判断,他没有认识到这仅仅是一个潜在过程的外在的可见后果,在这~过程中,群体成员“通过对同一个目标有着相同的爱戴而互相认同”,所谓“目标”,是弗洛伊德的专业术语,在这里指领袖。

勒庞用自己的语言,生动地说明了作为群体和群体成员标志的“服从的欲望”。但是他就此止步,没有认识到这种情况的出现,是因为体现在领袖身上的集体理想取代了自我理想。

最后,弗洛伊德犯了个有益的错误,他认为,勒庞把自己的研究局限在有乌合之众特点的暂时性集体上,其实他是在无意中撞上了一个最有价值的研究题目,因为只有在这种暂时聚集的人群中,才能够最清楚地看到个人对群体的要求百依百顺,自愿放弃自己独立自主的精神。弗洛伊德这样来定义勒庞的群体概念是错误的,只要读读下面的几页,就可明白这一点。不过,一流的头脑即使犯下错误,别人也会从其中有所收获。弗洛伊德的错误是个聪明人的过失、因为不留神而产生真理的幸运过失,虽然弗洛伊德认为勒庞的陈述“只涉及短命的集体”却显然是错误的,然而这个错误却使得弗洛伊德赞扬勒庞选取了这些“喧闹的、暂时的群体”进行研究,“它们只是集体中的一个类型,我们从中可以看到,正是那些被我们视为个人特性的因素,彻底——虽然是暂时的——消失了。”弗洛伊德用这些话具体说明了一个在科学研究中普遍适用、在社会科学中尤其需要强调的基本原则,因为很少有人认识到它。这就是可以称之为搜寻“重大研究领域”的原则,即寻找这样一些课题——这里的具体课题就是暂时性的群体——它能够使人去研究那些可以取得特殊优势的科学问题。

勒庞部分地做了弗洛伊德以为他做过的事情,然而他是在不知不觉中这样做的。他集中研究了暂时性的群体,但并没有把自己局限于此。根据他的用法,“群体”是个宽泛的概念,既指暂时聚集在一起的人,更是指一些持久存在的团体和社会阶层,例如组成议会、宗派和阶级的人。不过,勒庞在关注较有生命力的公众,甚至更为持久的阶级的同时,更为注意那些形成政治暴民的短命人群,因此他实际上抓住了一个研究集体行为的重要时机,即在可视性极佳的时刻对它们进行研究。有理由认为,弗洛伊德把勒庞显然并不具备的方法论技巧归在了他的名下。弗洛伊德得出这个对勒庞有利的评价,也不是因为他注意到了勒庞在这个具体研究中做了科学家都在从事的工作,即找到重大的研究素材,它们能够揭示出比所研究的事例更为广泛的变量之间的相互作用。

从弗洛伊德对待勒庞的矛盾态度中得出的结论是:勒庞对人群和集体行为的突出特征有相当敏锐的把握能力,但是他并没有对它们做出令人满意的说明。根据这种评价,勒庞像是一条专门寻找块菌的狗,他在社会心理学表层的某个位置上停留片刻,因为它下面有些别人没有发现的重要的理论块菌。弗洛伊德把自己的形象设计得与勒庞相反,他认为自己是个能够透过表面看本质的人,他能够找出社会心理学的块菌,把它们烹制成一道美味的知识佳肴。这两种形象对他们两人以及他们的著作都不十分公正,然而也不能说一点也不公正。勒庞主要是个群体社会心理学问题的发现者,而弗洛伊德在某个阶段是个很有想像力的问题发现者,有时也是这个领域的一个成功的问题解决者。通过评价弗洛伊德对待勒庞的矛盾态度,我们能够看到一些可以被称为重要的新思想(但是别人已经有所预见,因此并非不可缺少)和一些正确而有意义的思想(但并不十分深刻,因此只有提示的意义)的贡献和局限性。对勒庞这本《乌合之众》的矛盾态度,就是一个十分恰当的例证。

弗洛伊德对这本书的感受并不稀奇。这里单单把它举出来予以说明,并非因为任何时候提到像弗洛伊德这样机智而富有创造性的头脑的作品,都会让我辈感到愉快,而是因为他对勒庞的理解,以及他的造成意外收获的误解,能够帮助我们理解此书。如果弗洛伊德在提出自己有关人的社会行为的思想时,从中发现了大量有现实意义的因素,那么在较小的范围内我们也能够做到这一点。他从该书中得出许多发现,虽然总起来说他没有发现任何十分正确或全新的观点,这对我们也有教益:勒庞的表述远不是盖棺之论,而只能算是为这个题目的更为先进的观点提供了重要指导的起点。

一组有现实意义的因素,赋予了弗洛伊德对此书的解读以意义,同样它也能为我们的解读带来意义。这需要我们从该书中发掘出比它的字面含义更多的东西。

读者不仅要注意勒庞多有论述的问题,还要注意他有时在无意之间表露的思想,这样我们便可以感受到人的社会行为中自己过去没有留心的某些方面。就像许多别的书一样,读者如果希望从中得出一些能够得到的东西,读出字里行间的含义是很重要的。这也适用于我们中间那些组成了各类团体的人,尤其是那些叫嚷着自己不服从的人(其实他们受着严格的约束),如果他们想理解对我们每个人都会发生作用的服从倾向的话。

此书包含着丰富的现实意义,其中有不少隐藏在字里行间,从而解释了它何以存在经久不衰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也来自它的主要论点属于一些复杂思想的一部分,它们大多数仍然与我们同在,即强调人的行为中反理性或非理性的特点。

这是一幅世纪末的人类画像,它把人类描绘成极易受到操纵,莫明其妙地情愿受骗上当。不过这显然是一幅未竟的肖像画,因为如果有些人受到控制,必定还有一些人在控制。因此从根本上说,有些人是把别人当做达到个人目的的手段。另一个更深刻的假设是,人类有着自我欺骗的无限能力,他能够头头是道地把罪恶说成美德,为了犯罪而否定美德。人类性格的这幅画像还导致了一种社会哲学和社会学,认为人类特别易于在社会的引导下变得十分愚蠢,使他天生的才智或是因为追随乌合之众而变得平庸,或是用途邪恶,作为那些不十分奏效的暴力和强制的帮凶,欺骗自己的同胞。

人既无理性又自私自利,易于冲动且反复无常,或者是把理性用在伤天害理的事情上。他既是暴力和虔诚骗局的实施者,又是它的牺牲品——这样一幅人类画像,在勒庞写此书时当然算不上什么新见解。至少从(君主论》——这个标题显然强调了控制者——的时代起,一直到《乌合之众》——这个标题转向了被控制者——的时代,每个世纪的马基雅维里主义作家,都一直在不断地设计出这样的形象。不过同样真实的是,它在上个世纪后半叶才变得十分醒目且一直延续至今,人类是完美的理性动物这一形象,即使没有被它消灭,也受到了它的破坏。

对于人类及其行为中这个令人憎恶的方面,心理学家、社会学家、社会哲学家、政治理论学、政论记者以及有创造性的落魄小说家,都写过大量的书和应时之作,勒庞的《乌合之众》,不过是其中的一本而已。这本书出版的同一年,即1895年,布罗伊尔和弗洛伊德发表了他们的突破性力作(病病的研究),这是个可圈可点的巧合。两本书的同时出现,无论如何也不能说是出于偶然,因为只有在造成强调人类非理性的著作大量出现的相同社会条件下,这种思想相近的著作才完全有可能几乎同时出现。

也许有人会否定这种说法,认为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麻烦,每个时代都会自以为面对着理性的黎明或非理性的开端。然而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它毕竟没有说明这种时代的自我形象在19世纪下半叶的法国何以如此迅速地抓住了人心。回顾19世纪50年代,由龚古尔兄弟组成的那个两人文学小组,他们从未满足于小组内的意见一致,一起预言患了贫血症的欧洲文明将遭受野蛮人的攻击,这不是指那些在欧洲已经找不到的野蛮人,而是那些——在他们看来——粗野的工人,他们说,这些人会把自己的这项任务称为“社会革命”,当时法国的人道主义知识分子——泰纳、圣伯夫、讽刺作家“加瓦尔尼”、勒南,以及龚古尔兄弟生活和工作的那个圈子里的其他人,全都对眼前的“道德卫生状况”忧心忡忡,对未来的日子充满疑虑。他们的预言在许多方面都和勒庞这本书的内容没有多大区别。例如泰钢就预言说,20世纪的人会表现得活力有余而悟性不足。

关于群众行将发生的统治,还有着比这些模糊的预兆更多的现象,它们足以说明,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勒庞的思想注定会出现,即使他本人从本存在过。在这一点上最好的证明是,在同一时间,另一位社会心理学家,意大利人西盖勒,也提出了基本相同的思想,正如其中不少思想也由法国人塔尔德表述过一样。大凡是两三个人几乎同时得出了相同的思想,经常会出现谁是思想先驱的争执。这场旷日持久的争论解释了勒庞为什么一再别有用心地重复他15年前就群体的“模仿”和“感情传染”问题说过的话。他与西盖勒不断进行着或是公开——这是勒庞的典型风格——或是指桑骂槐的争吵,后者在自己的(宗派心理动中直率而愤怒地自称先驱,并说勒庞的《乌合之众》“大部分显然都是在抄袭我的著作”;在(犯罪群体)的第二版中,他又一时兴起,抱怨勒庞“在讨论群体心理时利用了我的观点,却对我只字不提”,又说,‘哦一点也没有正话反说的意思,我认为采用我的观点却不提我的名字,再没有比这更高的赞扬了,“对此我没有丝毫的怀疑”。我们当然没有兴趣为这些一度颇为激昂的优先机声明做出宣判,这种事后的判决,是那些有知识成就的重要法官,那些思想史专家的事情。在西盖勒和勒庞以及——在较小的程度上——塔尔德之间的争吵,对我们的意义仅仅在于,许多人同时有着基本相同的思想,并且至少部分地相互独立存在,这证明了这些思想几乎必然出现,因为文化遗产中已经为它积累起了知识前提,还因为受着社会引导的兴趣,已经把思想家们的注意力转向了能够产生这些思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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