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下午和摄影组确定了相关的拍摄风格之后,米贝贝就直接去了图书馆,最近一直在忙新书的筹备工作,书架上已经很久没有补充营养了。
广阔明亮的图书馆里,鸦雀无声,上下三层,连书友们上下楼梯的声音都听不到一声,大家都手里专心致志地捧着一本书,甘之如饴地吸收着。
米贝贝走到畅销书的堆头旁边,脚步停顿下来,目光在上面一摞摞的书籍上逡巡了一圈,放在最中间位置的就是她的那本《坎路》,这虽然是她的第一本作品,但是其销量也是最高的,迄今为止,还一直霸占着畅销榜单里前三的位置。
米贝贝随手拿起一本,翻开里面的页面,每一页上的文字就像是一个个鲜活的场景,又重新侵蚀着她的记忆。
这是人生中最难的时光里的点滴记忆。
她想起了之前看过的一个关于知名女作家的采访视频,主持人问她为什么不结婚?
女作家回答道:“我怕一结婚,生活太幸福了,然后每天看着自己可爱的孩子,我就会沉浸在那种知足的生活中,然后失去了创作的灵感和突破的信念。”
现在再想这句话,说得可真是真理啊!
怪不得有“痛苦是灵感的摇篮”一说,如果不是那段煊赫痛苦的日子,可能她真的不会有当下的这些成就吧!
只是、
这些成就的代价、
未免、太大了……
她伸手撩撩自己左手手腕上的衣袖,眼睛盯着那道依稀明显的疤痕,心口不由得一阵绞痛。
手腕上的疤痕就像是一条已经枯干的蚯蚓,蜿蜒在雪白的皮肤上。
有些事情不去想起,就是一个结,可是一旦想起,真的会变成一场劫。
也是这么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她自己坐在飘窗上,死一般的静谧让她的手不自觉地拿起了旁边果篮里的水果刀,等到一股鲜红的液体滴到洁白的大理石窗台上时,她才意识到自己居然有了自杀的倾向。
但是人有多脆弱,就会有多坚强。
老天爷是不会玩死你的。
她慢慢起身,打开药箱,拿出了里面的碘伏和纱布,自己动手把那条不算浅的血道缠了一圈又一圈。
这件事她没有告诉任何一个人,就连父母也不知道,她一直用衣服故意遮挡,一直到伤疤结痂褪落,之后就用护肤品一直覆盖着。
只是,从此之后,她就一直穿得是长袖的衣服,即使穿裙子也是穿得长袖款。
唐娉悦的话语像是一个被下了蛊的鬼魅,恰恰地掐着她的每一根神经。
“我和龙辰我们回纽约了。”
“龙辰,他在睡觉。”
“米贝贝,我们已经在一起了,以后你不要再打扰龙辰了。”
到现在,她都不知道当时他们晚上还煲了那么长时间的电话粥,就睡了一觉起来,他的电话怎么就一直无人接听了,后来接通了,已经和唐娉悦一起回到纽约了。
既然已经做好离开的准备了,为什么离开之时还要那样对她。
他说:“明天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可真是一个、好、消息啊!
她放下手中的书,默默地拿出了手机,打开微信聊天界面,手指按住了龙辰的对话条,取消了置顶聊天。
离开书店的时候,迎面遇上了风风火火的叶雪漫。
“雪漫!”
“你也来买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