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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第2页)

广州,在乾隆十七年还是四口通商的一个主要通商港口,每日来往船只不断,商贸繁荣。而上海在那时只是一个以渔业和棉纺织手工业为营的小镇,有港口却并未受到重视。

就在吴诗放弃陆路改走水路而想苏州东南方向的上海县而去的一个时辰之后,一路北上的弘昱却突然拉住了疾奔中的马的缰绳,面无表情的骑马来到了吴诗和比利所在的马车前,二话不说便用掌刀将马车的帘子悉数劈断。

不明所以的众人,见状皆是大惊,而后却见坐在马车里的竟是穿了吴诗衣服的李大婶和比利,更是倒抽了一口冷气,大白天的人调包了究竟都没被发现。

李大婶见弘昱气势汹汹的一掌后,立刻吓得递去了一张吴诗用铅笔写的纸条。上面大咧咧的写着几个字“后会无期,勿念”,纸条被弘昱紧紧捏在手心里,随后他将比自己高的比利拉出了马车,一掌甩了过去。

还好比利有学过搏击术,反应还算灵敏,生生躲过了这一掌。不过弘昱显然不想给他喘息的机会,又抡起一脚。两人一个中国功夫,一个西洋搏击,便这么打在了一块儿。

“额娘,你说这洋人会不会被四哥打死?”双儿坐在马车里看着窗外,手中还拿着一只梨把玩着。

“难说,媳妇跑了,弘昱肯定会大开杀戒。”满儿边啃着梨边摇头说道,没想到弘昱看中的儿媳妇三番五次的逃跑,看来也不是个无趣的人,有意思。以后允禄要是再因为忙而不理她,她也学她儿媳妇,时不时来个失踪,让允禄找都找不着。

只是,不消片刻,胜负便分了。比利被弘昱打的鼻青脸肿,连连喊认输,直到最后,他见弘昱仍是不停手,便卯起来大吼道:“再打你一辈子都不会知道诗诗去哪啦!”

弘昱这才住了手,慢条斯理的整了整自己一丝不苟的衣衫,冷眼看着比利。

比利躺在地上哼哼了两声,弘昱见他不说话,便慢吞吞的抬起了右脚。比利见状,立刻从地上窜了起来,大喊道:“诗诗去广州的天主教堂找我的朋友詹姆士去了。”

弘昱又看了比利半天,这才慢吞吞的走到比利的面前,手一挥抓着他的衣领,把他扔到了自己的马上,又夺了另外一个侍卫的马,自己跳了上去,一拍马屁股,两匹马齐齐朝与被京城背道而驰的方向而去。

满儿在车里笑眯眯的看着这一切,继而在弘昱策马离开时,趴在窗口对着弘昱离开的背影大喊道:“弘昱,儿媳妇带不回来,你也别回来见我了!记住,儿媳妇这人吃软不吃硬。”

“额娘,你怎么知道四嫂吃软不吃硬。”双儿见满儿吼完,便一脸好奇的问她额娘。

“感觉。弘曧,我们回京吧。”满儿神秘的笑了笑,嘱咐着车队继续行路。

弘昱与比利自然不知道吴诗打算走水路,所以两人是一路策马直接南下朝广州而去的。幸好此回弘昱硬是拖上了比利,才不至于像上次来苏州城那般的狼狈。两人大约花了十天才赶到了广州,并且连歇息都顾不得就直奔詹姆士所在的天主教堂而去。

比利被这连日的奔波折腾得瘦了一圈,反观弘昱却是神采奕奕,丝毫不见疲惫。在教堂见到了老朋友詹姆士之后,比利照例一番寒暄。本欲再说些什么的,却接收到了弘昱冷淡的目光后,立刻切入了主题问道:“詹姆士,这些天以来有没有一个叫吴诗的淑女拿着我的圣经找过你?”

詹姆士想了一会,非常肯定的摇了摇头:“比利,并没有你说的淑女来找过我。”

比利转身对弘昱一摊手道:“看来诗诗比我们慢,还没有到。”弘昱看着他,只是不说话,比利苦笑一声,又对詹姆士说:“嘿,老朋友,这里可还有空的房间,借我和这为小兄弟住上几天?”

“没问题!”詹姆士难得见到同乡,自然是高兴不已,与比利勾肩搭背的聊天去了,独留弘昱一个人在教堂内的西式风格院子里。

弘昱静静的站在一排修剪整齐的灌木丛旁,望着其中一片叶子上刚羽化成蝶,欲展翅飞翔的小粉蝶。沉思了片刻,拿出了腰间的玉笛放于嘴边,一曲悠扬的笛曲轻舞空中,带着丝丝飘渺空灵之意境,却不似以往的多变,而是在那温柔缠绵中透着点点苍凉悲戚之感,让路过教堂听到笛声的行人无不为之驻足,潸然泪下。

而就在此刻,吴诗刚自上海县乘上了暂泊一天的去广州的船,船上多是去广州做生意的商人,倒也非常安全。吴诗将自己打扮成最不起眼的模样,穿着灰衣灰裤大多数时间都呆在自己小小的船舱内,不轻易出去,在平安到达广州前,她不想惹来任何的麻烦。

一日在舱内闷得慌,吴诗突然听到一个低沉好听的男声自门外隐隐传来,她本是不甚在意的,只不过那声音却不断在说着英语最简单的字母表,语调听上去虽然有些滑稽,却也是在努力记忆练习着。

“油、油,奇怪,油后面是什么?”男子自言自语道,显然是背到了一半卡住了。

噗哧,吴诗忍不住的笑出了声,油后面当然是放菜下锅炒啊。嘲笑归嘲笑,不过她仍是在船舱内好听的提醒道:“U后面自然是V嘛。”

“是了是了,是V!”男子恍然大悟,随即“咦”了一声,踱步来到了吴诗的舱门前。犹豫了片刻,才伸手在门上敲了敲,不确定的轻声问道:“适才是姑娘提醒在下的吗?”

吴诗默不作声,有些后悔自己的多此一举。

男子见吴诗不理,自知男女授受不清,自己的礼数亦不到位,便在门外作揖道:“姑娘,是在下的疏忽。在下名叫潘振成,是准备去广州做丝绸茶叶生意的商人。因我是与那些洋人打交道赚他们的钱,所以才想学习洋人的洋话,躲起来一个人偷偷练习。适才听姑娘出声提醒,发现姑娘的水平尤在吾之上。所以在下想能否在这船上几日聘请姑娘做在下的先生,教在下说些洋话,自然,若是姑娘觉得不便,也是在下的唐突,在下绝不会多加纠缠。”

只是,吴诗此时考虑的却不是这件事,姓潘,又是去广州做丝绸茶叶的外商。他,莫不是广州四大巨富家族潘、卢、伍、叶四家中首富潘家同文行?她曾经听小如说过,四大家族的潘家在清朝是显赫一时的,随便跺一跺脚都能让这广州动上一动。

现在听这潘振成的说辞,想来他还未到广州去大展手脚,如果真是那潘家,门外的男子就是潘家的发家人,怎么说也是个了不得的人物。吴诗本就没想比利能帮她保守秘密,他随便吃弘昱几拳肯定是全招了。所以她去广州也没想过真要去投靠詹姆士,只不过是在想个权宜之计,如何能在异乡扎稳脚跟。如今眼前平白的冒出来一个疑似四大家族中老大的潘振成,于她来说便是个大大的靠山,再凭借着她还不算太差的英语,想要让这商人雇佣她,怕也不是难事。

想到这,吴诗便打定了主意推开了舱门。门外的潘振成原是不抱希望,正欲举步离开,却见门突然被打开,一时微怔,不知做何反应的好。

而吴诗也愣住了,眼前的男子真是做生意的商人吗?干净的长袍马褂,儒雅清秀的面容,再加上那温润如玉的温和气质,怎么看怎么像个读书人,而不是满身铜臭的势力商人。

而潘振成亦拿那双饱含精明的漂亮凤目睇着眼前看似平凡不起眼的吴诗,肉唇勾起一抹微笑,朝着吴诗抱拳一揖道:“潘振成这厢有礼了,姑娘肯出来一见是否是答应了在下的请求呢?”

果然是一身的书生气,潘振成在打量吴诗的同时,吴诗亦在打量着他,儒雅却不乏精明,大胆却不乏心细,并且拥有商人应有的果断和判断。吴诗对她未来的雇主颇为满意,她点了点头,也不忘礼数的欠身道:“小女子吴诗,确如公子所言,略通洋文,也曾与洋人传教士有过来往。做公子的先生虽不敢当,不过小女子如今孤身一人,却有心同公子一起去广州做你的随行,就是不知公子肯不肯雇佣小女子了。”

潘振成沉默了片刻,终是一抚掌,微笑道:“如此甚好,在下正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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