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兰摇摇手指,“非也!相公,敌人不让我痛快,我便让他痛哭!这一家店明显是针对刘姐的,不管刘姐的店铺出什么新品,他都会想办法仿造。而刘姐又是那种直肠子之人,根本不够别人算计,在印花机投产之前,不先把这颗毒瘤给摘了,它总有一天会将刘姐的店铺连皮带骨地吞了,到时,我们会得不偿失。”
媳妇儿的眼光格局跟旁人不同,能从一小步,便看到百步之远。
看来潘凡青那家伙说得不错,以媳妇儿的才能,屈居于石窝村那座小山村,实在是太可惜了。
好在
,眼下把户口迁到镇上了,就让她甩开拳脚去干吧,自己做她坚实的后盾就行。
这样想着,文智轩对她越发的溺爱,伸手点了点她的小鼻头,“你直接就把印花机的设计图交给老板娘,你不怕她吞了吗?”
李建兰笑眯眯地仰头瞧他,“我与她素不相识,她都能坚持把提成给我,你想,这样的人能坏到哪儿去呢?”
还是媳妇儿聪明。
文智轩在她额上印下一吻,刘春桃却咋呼呼地闯了进来,“可以了,我有两个伙计,还有隔壁首饰店的与我有几分交情,也指了两个伙计给我,加上咱们三个,也算是声势浩大了……”在看到文智轩的唇贴上李建兰的额头上时,声音戛然而止。
三个人大眼瞪小眼了半天,刘春桃忽然手捂住双眼,“我什么都没瞧见,我什么都没瞧见,千万不要长针眼,千万不要长针眼。”
“……”李建兰十分无语。
文智轩却闷笑不已。此时的他胡子已差不多有两寸长,却更令他菱角分明的脸更为性感。他沉默时,便如黑夜中的鹰,孤傲中透出,傲视天地的强势;可他笑的时候,厚薄适中的红唇勾勒出另人目眩的弧度,眉宇间满是涟漪,痞痞的样子,却令人怦然心动。
李建兰望着他的笑脸,一时看傻了去。一旁被冷落的刘春桃忙闪身退出,嘴里碎碎念道,“空即是色,色即是空,老娘我身经百战,绝不受他俩影响,继而接受那死鬼的求亲。”
李建兰再怎么呆,这句话也听得一清二楚了,当即毫不客气地大笑起来。
……
这时正值中午,太阳火辣辣地炙烤着大地,门前泥路被风一吹,便卷起烟尘滚滚,路边的几棵树都焉了吧唧的,因严重脱水,叶子都卷起了边儿。
人走在路上,简直像是放在火上烤。
所以,这时一般都不会有人出门逛街买东西的。
偏偏却有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前往街角的店铺。
李建兰几人进了那间小店,有两个店伙计正靠着门边打盹儿。
刘春桃嚎了一嗓子,“来客啦,来客啦,掌柜的赶紧的出来接客啦!”
那两个店伙计猛地惊醒,其中一个不知是做梦还咋的,嘴里大声嚷嚷,“着火啦,着火啦”,人却像无头苍蝇一般乱转。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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