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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部分(第2页)

而白小天发现万宗平这个老麻子不知道是不放心还是老顽童心态,竟然折下了一枝茂密的树枝,举在手中,然后爬到了附近最高的一棵树的树冠上,然后用那枝树枝遮掩着他的前面,他应该已经模模糊糊看到了人参娃娃小心的缓步向前的样子,嘴里lou出贪婪的微笑。

差不多了,就是这个时候。白小天本来还想再等等,等到万宗平等人都亲眼看到人参娃娃的踪影后再通知其逃走。但现在既然万宗平已经爬到树顶看到了,那就没必要再等下去了。虽然人参娃娃再向前几百米只要还在黑泥潭的边缘应该还是很安全的,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自己也没必要再等下去了。

白小天的神识凝聚成刺忽然猛地刺入人参娃娃的灵台穴。人参娃娃小心翼翼的走了一阵子,一直再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心思已经有些放松了。而且他此刻已经深入白小天神识的笼罩中,他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方式的接触,因此根本无从判断,也无从保卫自己。所以就算再小心,其实也没有什么用处。因此白小天的神识很容易的刺入人参娃娃的灵台穴。

……

人参娃娃只觉得灵台一痛,似乎有什么东西刺了进去,刚想右手抬起本能的去摸,可就在这时,似乎眼前猛地一黑。

周围很黑很黑,在那无穷的黑暗中,人参娃娃做了一场奇怪而短暂的梦。

在梦中,他成了一个红色小光球,周围虽然很黑,但到处都有飘荡着许多红丝。自己也就同红丝一样飘荡着,时不时的将红丝拉到身旁,红丝一挨近他,很快就消融了,似乎化成了他体内的一部分。而他感觉似乎身体就舒服了一点,似乎就能长大一点。

……

这种感觉他曾经有过。很多年前,具体多少年前面,他已经不记得了,他只记得有一天他忽然也是从黑暗中醒来,周围也是黑乎乎一片,只是偶尔有一些蒙蒙的白雾似的东西在黑暗中飘来荡去。他也不知道那蒙蒙的白雾是什么,只是有一次偶然的机会一缕白雾落到了它的嘴边,那时他还不到他的嘴叫做嘴,然后他本能的伸出舌头将那白雾一卷,送进嘴里。那白雾直接就在嘴里化为了无形。然后他就感觉体内好像多了一点点暖意,似乎身体就舒服了一点,于是他就开始不断的吃白雾,然后不久他发现自己整个身体可以动了。再然后他继续吃白雾,他的身体变得越来越强壮越来越大。也不知道吃了多少时候,有一天忽然无边的黑暗中光芒大作,前方裂开了一道门。他想也没想就从门里跳了出来。

再然后许多事情,他就慢慢的明白了。原来他的本体是一株人参。而他则是人参中的精华所聚。那些蒙蒙的白雾就是人参从空中吸收的元气所化。他原本是在本体之内,可是当他通过不断的吞服元气后,逐渐长大,终于从人参中裂体而出了。现在的他可以直接从空气中吸纳元气增长自身。

他的本体就长在黑泥潭的深处。而且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他慢慢明白了很多道理。这个世界其实是很危险的。黑泥潭外有很多贪婪的猛兽,当然还有一种最贪婪的生物叫做人类。人类中有种强大的个体叫做修士。在漫长的岁月中,他无数次被猛兽中追逐,还有十几次被人类也包括强大修士追逐,如果没有黑泥潭,他肯定早就被他们捉去了。

因此,一般情况下他如今很少跑到黑泥潭以外的地方。只不过,就在去年的时候,一次他无意中发现了那片山坡下的灌木林。灌木林里长着黄色的小果子。自己一开始只是路过,可无意中发现那果子散发出来的味道虽然一点不好闻,又酸又苦,但是闻了之后,似乎脑子就会变得清醒一点。之后,他就坐在灌木林便大口大口的闻,脑子似乎变得越来越清醒了。后来他就尝试着吃了一颗小黄果子,结果只吃了一口,就全吐出去了。大约只不小心的咽下去了一点点,他气愤地将手中的那颗咬了一口的小黄果子立刻丢的远远的。这片林子里的恨过果子他都吃过,可从来没吃过这么酸苦的果子。这也叫果子嘛。

于是,他没再呆下去,转身跑回了黑泥潭。可是到了晚上他发现自己好像变聪明了一点点。原来很多东西他都是稀里糊涂的,甚至有时候还会迷了路。到自从那晚上以后,他再也没有迷过路了。原因就是他竟然聪明到会在许多地方留下了只有他自己看得懂的记号。过了大半个月后,他冥思苦想觉得自己的聪明应该与那黄色果子有关,虽然又酸又苦,但是却没有什么别的危害,还能使自己变得聪明。想来想去,他最后还是跑到灌木丛林又勉强吃了一颗果果子。之后不久,他发现自己的猜想是对的,自己果然又聪明了一些。于是在去年的真个夏天里他就开始不断的吃黄色果子。他也变得越来也聪明了。不但自己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做“娃娃”,而且竟然不知怎得还突然会说话了。唯一让他有些苦恼的是他只能自己和自己说话,没有其他说话的对象。至于其他会说话的生物,那些可恶的人类,他是不敢去招惹得。就在十天前,他还被一个人类,应该是修士差一点就抓到了。

本来他是决定宁愿明年再变聪明,也不愿冒险去那修士抓到的。不过等了又等,想了又想,最后他还是忍不住出来看看。

可是怎么忽然自己又到了这个地方呢?难道自己突然的又回到本体里去了吗?而且身体也变成了红色小光球,那些变成白雾的元气又化成了红丝。这种生活虽然单调还有些无聊,但也有好处,那就是很安全,不用担心危险。

娃娃轻车熟路的开始吞噬起红丝来。娃娃发现虽然如今的虽然成了个小光球,没有嘴;但是却是比以前更方便,因为它只要将红丝触碰到身体的任何一个部分,红丝立刻就会消融,最后化成他体内的一部分。尽管现在没有嘴,但似乎全身上下到处都嘴,更方便了,好玩!

他乐此不疲的在黑暗中追逐那漂浮的红丝。

就在这时,他身后忽然出现了一个声音:“嗨,小家伙。好玩吗?”

“谁?谁?”娃娃立刻转身,发现一个黄色的光球看起来要比大上不少。漂浮在那里一边追逐着红丝一边冲他在眨了眨眼睛。

本来这家伙和自己除了颜色不同外,一样是个光不溜秋的光球,没有嘴巴,自然也没有什么眼睛,但不知道为何,他就是感觉这个家伙刚才冲着自己眨了眨眼睛。对了,奇怪!自己和他都没有眼睛,那怎么看得到对方呢?怎么看得到这个黑暗的世界和那些红丝呢?

“你是谁?”娃娃好奇地问道。虽然有些突然,但娃娃发现这家伙长得和现在的自己差不多,而且似乎也没有什么敌意,最重要的是他是第一个和自己说话的“同类”。至少看起来像是“同类”。

“你可以叫我白叔或者天叔。”白小天说话的时候还不忘用身体去追逐那些红丝。这就是人参娃娃灵海内的魂丝了。真多啊。我也算救你一命了,而且以后也算认识了,更加不好冲你下手。吞噬些魂丝,也算捡些利息吧?

“白鼠田鼠,你是老鼠吗?”老实说在黑泥潭中比较多而且个头比较大的生物以鼠类居多。不管是白鼠、黑鼠、灰鼠、花鼠,娃娃都见过不少,但他不怎么喜欢这么几乎什么都吃的生物。

“你才是老鼠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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