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统觉测验是测量个体成就需要的有效工具。
第十五章 心理障碍
一、心理障碍的性质
被认为是不健康或变态的心理功能,常称之为心理病理或心理障碍。心理病理学功能(psychopathological functioning)包括情绪、行为或思维过程的扰乱,它们会引起个体的痛苦或阻碍个体达到重要目标。变态心理学(abnormal psychology)是与理解个体意识、情绪和行为的病理性质直接相关联的心理学研究。
1、确定什么是变态
可以用来标识“变态”的七项标准:
A。 痛苦或功能不良
B。 不适应性
C。 非理性
D。 不可预测性
E。 非惯常性和统计的极端性
F。 令观察者不适
G。 对道德或理想标准的违反
没有哪一条标准可以单独作为充分条件来区分异常的行为和正常的行为差异。正常和异常之间的差别,并不是两个独立行为类别之间的差异,而是一个人的行为合乎一整套公认的异常标准的程度。
2、客观性问题
把心理健康看做一个连续体是合适的。连续体的一端是定义最佳心理健康的行为,另一端则是定义最差心理健康的行为。在中间逐渐增加的是不适应的行为。
个体的、小组的和环境的因素冲突,导致
* 主观的幸福感
* 心智能力的最佳开发和运用
* 实现合乎理性的目标
* 基本的平等状态
个体的、小组的和环境的因素协同有效地作用,保证
* 主观的痛苦感
* 心智能力的缺损或发育不良
* 不能达到目标
* 破坏性的行为
* 不平等的建立
大卫?罗森汉(David Rosenhan):在一个“疯狂的地方”的人不可能被认为是正常的。
托马斯?萨茨(Thomas Szasz),作为精神疾病根据的那些症状只是一些医学标签,用于标定那些违反了社会规范的不正常的人,做出专业干预。
3、历史的视角
癔症——一种以瘫痪或疼痛、眩晕、失明等一组症状为特征的疾患。
在18世纪的下半叶,人们开始把心理问题看做是一种疾病。
菲利普?皮奈尔(Philippe Pinel),最早试图建立一个心理疾病分类系统。根据观察到症状的发生模式、障碍起始阶段的客观环境、障碍的自然进程,以及障碍对治疗的反应这几项可以对障碍进行分类。这样的分类系统参照博物学家的生物分类系统制定,旨在帮助临床工作者更容易地识别一般障碍。
1896年,德国的精神科医生克雷丕林(Emil Kraepelin)开创了第一个真正全面的精神疾病分类系统。
4、心理病理的病原学
病原学(etiology)是指引发或促成心理和医学问题的形成的因素。
(1)生物学取向
生物学研究者和临床工作者常常研究脑内结构异常、生化过程,以及基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