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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以遗忘症病人h闻名的麻省理工研究项目(第1页)

我母亲还记得,她几个晚上都坐在卧室的窗前,拿着一个锡罐放在耳边。她的卧室在房子的二楼,房子在斯蒂尔北路(NorthSteeleRoad)334号,在康涅狄格州西哈特福德旁边的一片树荫下。我母亲弄掉了罐头的顶部,并且在底部钻了一个孔,她用一根粗绳插进这个孔,并且在绳子上打了一个大结,这样即便她用力拖拽,绳结也不会解开。绳子从这个罐头底部一直延伸,穿过斯蒂尔北路,到了另外一边的一所房子二楼卧室的窗子里,我母亲最好的朋友苏珊(Suzanne)就在那里,对着她那个锡罐说话。这两所房子一模一样,是由同一个建筑师设计的,它们隔着这条街互成镜像。苏珊说的话会沿着绳子震动,传递到母亲那边的锡罐中,并进入我母亲的耳朵。

她们俩在一年级的时候就是邻居,直到高中还一直是邻居。但苏珊和我母亲都不记得她们做的锡罐电话有多久的历史了,也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做的。她们也不记得她们谈话的具体细节。她们或许聊过朋友、电影、音乐、我母亲的狗威格尔斯(Wiggles)、苏珊的狗思奇比(Skippy)。或许她们还聊过最新的广播剧《魅影奇侠》和《独行侠》,最后或许还聊过男孩子们。

这两位战后美国城郊的年轻女孩,发着原始的短信进入深夜。

在冬季的周末,外祖父会带着苏珊和我母亲,以及我两位舅舅彼得和巴雷特去滑雪,他开着车在山里来来回回,速度像往常那样惊人。苏珊的房子和我母亲的房子一样,但是她们的父亲完全不同:苏珊的父亲是一位谦逊而平凡的商人;外祖父却是位时髦的外科医生,有着一堆跑车。很早开始,苏珊就决定长大后要当一名医生。她准备了她自己的急救箱,并带着它去参加夏令营,于是夏令营中朋友们的膝盖擦伤或是蜜蜂叮咬,她都能处理好。

不论苏珊对外祖父多么仰慕,但很明显,有些东西并非相互的。高中时有一次,我舅舅巴雷特和另一个男孩在后院打架。很多孩子聚集在一起看热闹,外祖父也跑过去看。苏珊当时也在场。她支持着另外那个男孩。巴雷特打输了,外祖父一把抓起苏珊,把她拖出了院子,并且告诉她,我们家再也不欢迎她了。这是唯一一次,我母亲见到外祖父对另一个人进行身体攻击。

1955年,也就是亨利的手术两年之后,我母亲和苏珊都从西哈特福德的私立牛津学校(privateOxfordSchool)毕业了。她们之后都进入了史密斯学院(SmithCollege)。苏珊进入了医学预科班,但她的第一门课程——化学——就让她放弃了童年时想成为医生的理想,因此她转到了心理学专业。我母亲进入了英语专业。毕业之后,她们两人的人生道路就分叉了。在当了一段时间雅芳推销员(AvonLady)之后,我母亲对早教产生了激情,她开办了一系列托儿所,那是一种社会经济和种族一体化的原型。然而,苏珊继续接受更高的教育,并且取得了博士学位,当了一名大学教授。但是,她们仍然是朋友。她们最终定居在波士顿,也就是我出生的地方。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我经常见到苏珊。我母亲会邀请她来家里吃晚餐,或者我们一起出去吃。苏珊结过婚,然后又离婚了,并且她把姓改成了科金(Corkin)。她有三个孩子,两个男孩一个女孩,基本都和我年龄相仿。

我知道苏珊是我母亲最早的朋友,但是除此之外,我对她了解不多。

而现在,我了解得更多了。

比如说,我了解到,外祖父去世时,我母亲帮忙处理他的地产,她给了苏珊一件不寻常的纪念品,即一个无名的人类头骨,外祖父一直将他放在家里的办公室里。

我也知道,苏珊从外祖父那里继承的不仅仅是那颗头骨。

外祖父去世的十几年前,她就已经接管了外祖父最著名的病人。

从史密斯学院毕业之后,苏珊·科金搬到了蒙特利尔,继续在麦吉尔大学攻读心理学博士学位。1960年,当她刚到蒙特利尔时,她在《神经学,神经外科和精神病学杂志》上读到了一篇论文,她意识到,文章的一位作者威廉·比彻·斯科维尔正是她小时候住在街对面的那位威廉·比彻·斯科维尔,也就是那位时髦的神经外科医生,她最早的朋友的父亲。当然,另一位作者就是布伦达·米尔纳。一年之后,科金有机会加入米尔纳在蒙特利尔神经学研究所的实验室,于是她去了。当时,科金博士论文的主题是探索不同类型的脑损伤对躯体感觉机能的影响,原本是对触觉的影响。科金研究的被试大多都是瓦尔德·潘菲尔德的病人,也就是被潘菲尔德做手术治疗癫痫的那些人。科金让他们做各种任务,比如说试着通过操作,来归类同一类物体——一把梳子、一个瓶盖、一堆火柴,或是当她让两个尖点在他们的皮肤上缓慢移动时,他们能在哪一刻区别出这两个点。正如她的导师米尔纳一样,科金成为一名严谨的研究员,她仔细地做笔记,努力地去判断,某些感觉缺陷是否是由于病人的个人历史所导致的,而非由于脑损伤导致的,比如有一位病人的触觉迟钝,科金就假设他是由于拇指上起茧导致的,这是病人所做的保洁工作的结果。

尽管记忆并非科金的关注点,但她所做的其中一项测试的确和记忆有关。这项测试被称为触觉引导迷宫,用于测试仅通过触觉来学会走迷宫的能力。迷宫由铝片制成,被放到了一个木箱子里,前面用一块帘子遮住。被试要把手伸到帘子背后,然后用一支铁笔从迷宫的起点走到终点,每当铁笔触到死胡同时,科金就会摇响铃铛。她会用秒表记录被试用了多久来完成测试,然后科金会让被试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走迷宫,看看他们是否最终会走得更快,犯的错误更少。科金的主要目的是测量被试学会迷宫路线的能力,但当然,这也是一项记忆任务。倘若被试能更好地走出迷宫,那是因为他们记住了正确的路线。潘菲尔德的大多数病人都能很好地完成任务。不论潘菲尔德给他们的大脑造成了什么样的损伤,这种损伤一点都不会影响他们通过触觉或其他感觉学习的能力。

之后,在1962年5月,亨利造访了蒙特利尔神经学研究中心。米尔纳组织了这次造访,这是米尔纳第一次在外祖父哈特福德的办公室之外观察亨利。亨利同他母亲莉齐(Lizzie)乘坐夜班火车去的蒙特利尔。他们在那里待了一周,晚上就住在研究中心附近的宾馆里。莉齐一生大部分时间都住在静谧的康涅狄格州和乡村的路易斯安那州,她似乎对蒙特利尔的喧闹感到很害怕。米尔纳鼓励她出去走走,了解了解这座城市,但是莉齐不这么选择,而是整天坐在研究中心走廊的长凳上,等着科学家们完成对她儿子所做的实验。米尔纳担心莉齐会感到无聊,但是她对亨利则没有这种担心。一方面,倘若每一分钟对你而言都是全新的,它脱离了先前的时间链条,那么你很可能不会感到无聊。另一方面,科学家们让亨利忙碌了起来。

那一周,亨利做了大量的测试。很多测试都是他之前做过的,尽管他并不记得了。米尔纳和她的研究生再次测试了亨利的智商、他对数字的即时回忆能力、他在镜中画星的能力等等。米尔纳想知道,是否时间的流逝会给亨利的结果带来什么改变。然而其并未带来任何显著的改变。米尔纳也允许她的研究生们自己花时间和亨利工作,让他完成一些新测试,只要他们觉得这种测试能够带来启发。亨利当时还没有出名,但是他作为研究被试的独特重要性已经很清晰了。即使是在研究中心,在这里与脑损伤病人工作已经成了常态,亨利依然非常特殊,他双侧大脑的损伤、他的深度遗忘、他在科学上无可置疑的用途,这些都非常重要。

科金那一周第一次见到亨利。她在研究中心的走廊上朝亨利和他母亲挥了挥手,然后就带着亨利回到了测验室。科金和亨利简单地聊了会儿,聊他们共同的故乡哈特福德。科金的妈妈和亨利一样,曾经也上过圣彼得学校,而科金于1937年出生在哈特福德医院,正好在亨利转变成病人H。M。的16年前,某种意义上来说,他诞生于外祖父的手术室。亨利比科金大11岁,但两人来自完全不同的家庭背景。亨利来自工人阶级家庭,但科金认为她所受的是特权式的教育,然而他们却有着共同的人生经历。聊过一会儿之后,科金让亨利坐在桌子前,并抽了一张凳子坐在他对面。桌上放着触觉引导迷宫,尽管迷宫前面挡着一块屏幕,因此亨利看不到它。科金解释了测验的步骤,然后给了亨利一支铁笔,抓着亨利的手放到迷宫的起点。科金温柔地引导着亨利完成迷宫,让他了解了一个基本的方向,然后又把他的手放到了起点。科金松开手,拿起秒表和铃铛,亨利开始了。

亨利第一次完成迷宫几乎犯了80次错误,每次都惹得科金摇铃。第二次和第三次,他犯的错误稍微少了点,直到他第十次尝试,又有了一些进步,只犯了72次错误。然而,到第11次,亨利的成绩又退回去了。他犯的错误甚至超过了80次。科金用迷宫测试了他两天,数十次地观察他,发现在他犯的错误方面,他几乎毫无进步。很明显,亨利的遗忘症使他没法记得正确的路线。这并不令人吃惊。然而,之后重新回顾这些数据时,科金注意到了一件事:尽管亨利总的错误率并没有降低,但他完成迷宫的时间有进步。在亨利第一次尝试时,他花了大约90秒完成测试。而最后一次测试时,他只花了不到40秒。因此,尽管很明显,亨利并没有学会走迷宫本身,但他还是学会了些什么。尤其是,他越来越熟悉走迷宫的物理步骤,熟悉拿着铁笔穿越隐藏的迷宫。和很多人一样,亨利一开始移动铁笔很慢、很笨拙,但是最后,他对铁笔的操作变得快速而自信。这和米尔纳给亨利做的镜像测试的结果非常类似。这也是另一个证据,证明亨利的程序性记忆、如何做一件事的记忆并未受损。然而,这种令人振奋的差异就在于,科金的触觉引导迷宫确实既展现了亨利未受影响的程序性记忆,同时也展现了他受到摧毁的陈述性记忆。在这样一个精妙的实验中,亨利的优点和弱点第一次同时展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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